ಠ_ಠ
@anonymous
偷偷說
Tue, May 6, 2025 3:17 AM
24
萬事問噗浪
一點點關於想法和著作權的疑問,跟題材有關,通常用在BL或二創較多。
是關於叉子蛋糕的疑問。
ಠ_ಠ
Tue, May 6, 2025 3:20 AM
看BL原創才發現近一兩年興起這個設定,不過可能因為剛開始,所以作品並沒有很多。
偶然看到討論,表示這個設定一開始是由一位韓國作者所創,並且作者要求不能商用,如果是用在二創CP上,可以直接使用,但販售不可超過24000元,如果是商用的話一定要先問過,來討論商用範圍和金額之類的問題。
好奇這種宣布某想法或是設定是屬於原創者,並且無開放給所有人都可以使用(與歐美ABO設定一樣有起源,但兩者授權程度不一樣)的狀態,是有法律強制規定,或是單純就是潛規則?
ಠ_ಠ
Tue, May 6, 2025 3:22 AM
如果設定想法是可以如此收費的話,是否接下來有其他人發明了類似的設定,亦可如同該位作者一樣,保有所有權,然後請求大家要商用販售之類的要先詢問和取得授權?
mint6514
Tue, May 6, 2025 3:41 AM
國內的著作權法有表明:著作權保護表達不保護概念。創作過程本來就會在有意無意之間受到各方面資訊的影響與參考,個人覺得是可以用credit方式標註,讓閱讀者知道創作過程中部分概念的來源,並非全由自己從0到1產出這樣。
ಠ_ಠ
Tue, May 6, 2025 3:47 AM
mint6514: 這個我知道,就類似標明出處的感覺。
不過標明出處和那個作者要求的我覺得還是有一點點不太一樣,畢竟他感覺是希望產出前都要先和原作者請求同意(商用的話)的樣子。
不知道沒有知會和請求同意,單純在開頭或是版權頁等地方標示概念出處,會不會屬於違法或是不尊重原創作者這樣?
ಠ_ಠ
Tue, May 6, 2025 3:49 AM
對我來說這個也有點像是概念問題,所以著作權法好像無法保障到這一區塊,但如果直接使用,感覺比較支持概念也需要被保護的讀者或是創作者,可能會覺得直接使用概念而無獲得概念原創同意,有點道德問題,連帶影響使用概念的創作者。<<單純覺得未來可能會有類似的爭議
bee1876
Tue, May 6, 2025 4:01 AM
已經說是二創了沒經過同意的話就是可以提告的啊 違不違法是法官判斷的
mint6514
Tue, May 6, 2025 4:06 AM
Tue, May 6, 2025 4:13 AM
個人理解若是概念或設定,本身若沒有被申請專利或商標,在智慧財產權法律面上可能很難站住腳?(回到著作權保障範疇來看的話)
假使引發爭議,可能就真是道德層面問題(聯想到常見爭議e.g. 風格模仿),是否真的有違反著作權法,也只能打官司由法院認定了,即使沒有違反法律,
但道德輿論更恐怖
,也是創作者想避免的。
不過如只是引用設定框架,應該是不會上升到像風格這種具有強烈記號的爭議性,原型提出者的利益損失相對少的狀況下,是否需要走到法院仲裁,感覺會是一個考量點。
因為討論可能涉及國內外法律差異,不確定這樣理解有沒有錯誤,歡迎指正。
falcon7934
Tue, May 6, 2025 4:12 AM
我記得最近日漫有一本叉子蛋糕剛出版
這直接商用了,有授權嗎......
ಠ_ಠ
Tue, May 6, 2025 4:16 AM
falcon7934: 是什麼草莓之吻那個嗎?
有,作者在設定頁那邊有直接寫出來原創和原創聯絡方式,也直接說獲得授權。
我也是看到這個所以才好奇
falcon7934
Tue, May 6, 2025 4:22 AM
原來!跨國談授權真的超有誠意
如果要商用沒授權只要原作者追討,暫不論法律上是否真的能究責,我覺得觀感上應該就會不佳了。應該沒有創作者想這樣砸自己的商譽,除非之後這個設定衍生變得很氾濫
ಠ_ಠ
Tue, May 6, 2025 4:28 AM
falcon7934: 我也是在想那是因為現在創作這個設定概念的創作者沒有很多(相比嚮哨、ABO等),但感覺之後如果多起來,感覺也不能要求每個創作者都有獲得授權。
我也是剛好看到對於原創概念的作者討論,才知道原來原創有這個希望,但也不是每個人創作前都會查這麼仔細,感覺就……有可能會看到沒有授權但依然使用的情況。
falcon7934
Tue, May 6, 2025 5:14 AM
剛看了有人發的整理?噗
原作者提及套用設定的作品務必標註cakeverse,字體本身像是參照omegaverse(還是說omegaverse這樣-verse後綴使用的世界觀是common use?不曉得有沒有人能幫忙解惑)
世界觀也是跟ABO類似,不曉得原作者有沒有標註cakeverse出自omegaverse?不然個人感覺看起來是從ABO設定衍生自己卻很維護叉子蛋糕有點......
ಠ_ಠ
Tue, May 6, 2025 5:24 AM
falcon7934: 居然有整理噗!求指路!
falcon7934
Tue, May 6, 2025 5:32 AM
關鍵字打 蛋糕叉子 就會看到了!
ಠ_ಠ
Tue, May 6, 2025 5:39 AM
falcon7934: 感謝!
cookie5532
Tue, May 6, 2025 5:43 AM
快告拜託,我想看到韓國法盲付裁判費
cookie5532
Tue, May 6, 2025 5:45 AM
第 10-1 條
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
alpaca2560
Tue, May 6, 2025 5:53 AM
概念想法都不能當作著作權法保護標的,除非他有去註冊商標專利那些。就和經常吵的畫風抄襲構圖抄襲一樣沒有法理依據
goose865
Tue, May 6, 2025 6:04 AM
告不成啊但就觀感不好
cookie5532
Tue, May 6, 2025 6:38 AM
沒犯法只想利用輿論打壓其他作者和對岸粉紅有什麼兩樣?
bee1876
Tue, May 6, 2025 6:43 AM
只能說概念不會100%不觸法
【智財局函釋】選擇主角人物為角色設定重新創作是否涉及著作財產權侵害-遠拓法律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台北律師...
法律百科|同人誌會侵害著作權嗎?
cookie5532
Tue, May 6, 2025 6:45 AM
bee1876: 選擇部分主角人物為角色設定vs僅仿其人名,看懂差異了沒
bee1876
Tue, May 6, 2025 6:53 AM
cookie5532: 那是舉例啊實務要上法院才會知道...
bee1876
Tue, May 6, 2025 6:54 AM
不然你覺得律師和法官工作是在幹嘛
人人都能簡單地解釋法條的話幹嘛要律師法官檢察官這些職務...
ಠ_ಠ
Tue, May 6, 2025 6:56 AM
bee1876: 可是這個是指二創耶,叉子蛋糕感覺不太算這個定義?
畢竟叉子蛋糕沒有角色名稱,而是一個設定,可以套在各種不同作品上,形成類似ABO設定的那種設定,也能算是在這個範圍內嗎?
cookie5532
Tue, May 6, 2025 7:05 AM
bee1876: 沒錯實際要上法院,那你就上法院告吧~實務上就是二創要比叉子蛋糕的概念更容易觸法,不然為什麼大家那麼怕迪士尼
cookie5532
Tue, May 6, 2025 7:07 AM
bee1876: 再說一次概念想法就是沒侵權,你要告就告,反正和你說你也聽不進去,人人都是鍵盤俠囉
mint6514
Tue, May 6, 2025 7:15 AM
Tue, May 6, 2025 7:24 AM
蜜蜂旅人所附的網址舉例已經非概念範疇了?同人更多是涉及到改作權的問題,已經不再是隸屬概念、想法、點子這種框架類的層次,已屬著作權法保障範圍的侵權問題阿捏。
但回到最根本,法律畢竟是最低層度的道德,所以才會有這麼多"
抄襲
"爭議。身為創作者,知曉自己實際上參考了甚麼就記得標註,不要把所以產出都歸於自己功勞,對整個創作環境也是好事。
bee1876
Tue, May 6, 2025 7:25 AM
同人不是二創嗎
要歸於自己功勞那是你們自己想要的 要不要提告也不是我們這些路人的事情 討論事情可以這樣區分立場的話就不必討論了
ಠ_ಠ
Tue, May 6, 2025 7:27 AM
Tue, May 6, 2025 7:27 AM
bee1876: 可是我想討論和好奇的不是二創和同人欸……?
falcon7934
Tue, May 6, 2025 7:32 AM
後面整個歪掉XD
叉子蛋糕是一個大概念,但同人已經是使用特定作品裡面的人物。就跟迪士尼,別人也創造一個相似樂園世界,跟實際拿裡面的米老鼠來盈利,兩者是不一樣的
ಠ_ಠ
Tue, May 6, 2025 7:32 AM
蜜蜂旅人是不是誤會我的好奇點?
提到同人二創是因為叉子蛋糕設定原創作者表示:「如果設定使用在二創和同人上,並且銷售金額未達24000元,可以不用每個都去問他,但需要標註設定出處。」
而如果要用在商用和原創(我不太確定,但這個就不在二創裡),則要詢問取得授權,可能會討論授權合約問題等等。
但是,叉子蛋糕這個設定,感覺類似於ABO設定、嚮哨設定等這種已經有大量創作者使用的設定,所以我好奇這部分到底有沒有法律規範。
alpaca2560
Tue, May 6, 2025 7:34 AM
不熟韓國法律,但應該和台灣差不了太多,我感覺是那位韓國作者不懂著作權法.......
alpaca2560
Tue, May 6, 2025 7:35 AM
簡單的說就是不標註也不會發生任何事,除非他能提出註冊智慧財產的證明
alpaca2560
Tue, May 6, 2025 7:36 AM
更不用說授權合約等等,他都沒拿出註冊證明要談什麼合約...?
bee1876
Tue, May 6, 2025 7:38 AM
那就沒關係囉
mint6514
Tue, May 6, 2025 7:41 AM
Tue, May 6, 2025 7:41 AM
同意羊駝旅人,在符合法益的情形下
願意告知是美德不是義務
,雖然這種說法很爭議,但如果人人都高舉概念侵權大旗,實際上也是很有疑義的(非指這位韓國概念提出者)
mint6514
Tue, May 6, 2025 7:53 AM
Tue, May 6, 2025 7:55 AM
而且印象著作權法中的侵權,除了
實質近似
外還要考慮到
接觸
的事實是否成立(如果著作權人A沒辦法明確舉證B有接觸事實並構成侵權,也會對訴訟有影響)
所以要單純指出概念侵權就更是遙不可及了
ಠ_ಠ
Tue, May 6, 2025 7:57 AM
這樣是不是可以討論,如果有原創作者使用了該設定,但沒有標註原出處(先不討論該原創作者到底知不知道設定原創作者的宣言),是不是會影響該原創作者的路人粉感受?
可能有原本不是粉絲的人看到該設定,然後發現作者沒有獲得授權就使用,覺得對方有「抄襲」嫌疑,被放到網路詢問討論。
cookie5532
Tue, May 6, 2025 8:15 AM
這種情形只有中國燒得起來吧加上他們仇韓仇外還有批鬥基因,放在其他國家直接變成笑話,而且沒看到這噗前,根本不知道真的會有人主張叉子蛋糕是他原創的概念
falcon7934
Tue, May 6, 2025 8:21 AM
我覺得一定會吵起來XD 而且日韓部分關係敏感,就算無法主張著作權,但要不要燒跟合不合理是沒有什麼太大關係的~
cookie5532
Tue, May 6, 2025 8:27 AM
主張叉子蛋糕是他原創概念作者的粉會吵吧,至於其他路人粉應該不可能,看過那麼多年的叉子蛋糕文都沒見過有人吵
cookie5532
Tue, May 6, 2025 8:31 AM
我記得韓漫更多叉子蛋糕的設定? 但那些韓漫也都沒標註噗主說的那位作者
ಠ_ಠ
Tue, May 6, 2025 8:43 AM
cookie5532: 我韓漫看比較少,日漫倒是真的沒多少本,韓漫原來很多嘛?
cod7353
Tue, May 6, 2025 9:36 AM
看過不少叉子蛋糕的故事,但沒看過標注概念出處+1,我這樣看下來感覺那位韓國作者就是聲明歸聲明,他實際上要真的嚴格執行是有難度的,除非他有去申請專利,不過我想,概念要能專利⋯這大概也很難吧,所以這個作者實際上的法律效益我覺得機率很低,九成是道德觀感問題。
而且我覺得這個作者要把這個當專利也很謎,因為類似的概念很多,換個名字換個小設定再加入一點其他東西就可以是另一種系統了,這樣是否存在「專利」很有爭議吧,除非他都不看不交流都不知道其他世界觀就能自己想出叉子蛋糕這個概念,不然在他前面已經有類似的世界觀存在,他卻聲稱這類似的世界觀專屬於他⋯我覺得他可以聲明自己是原作,但若要上升到法律「專利」⋯嗯,執行上難度很高,若是還要跨國執行更難。
cocoa398
Tue, May 6, 2025 2:04 PM
沒在商業韓漫看過叉子蛋糕的設定耶
有人可以舉例分享嗎?
mars5994
Tue, May 6, 2025 2:31 PM
在估狗上面搜尋fork cake bl 就會看到一堆商漫ㄌ..........
mars5994
Tue, May 6, 2025 2:35 PM
無聊去問ai結果他回
newt9895
Tue, May 6, 2025 2:39 PM
mars5994: ai 也跟你說你拼錯了吧
newt9895
Tue, May 6, 2025 2:46 PM
而且ai 在搜尋這種非歷史經典、比較新的作品有時候會給你瞎掰,之前搜過歌詞結果掰出了一堆不存在的歌
mars5994
Tue, May 6, 2025 2:46 PM
newt9895: 哪裡拼錯?
ಠ_ಠ
Tue, May 6, 2025 2:47 PM
fork 和frok?
newt9895
Tue, May 6, 2025 2:47 PM
fork≠frok
mars5994
Tue, May 6, 2025 2:48 PM
貼正確的ai還是類似的回答em...
mars5994
Tue, May 6, 2025 2:49 PM
mars5994
Tue, May 6, 2025 2:56 PM
mars5994
Tue, May 6, 2025 2:58 PM
噗主其實可以去問ai,不喜歡gpt grok3應該也行
cocoa398
Tue, May 6, 2025 2:59 PM
AI真的是在亂回答作品XD
Love is an Illusion(戀愛幻想曲)就是常見的ABO
On or Off是現實世界職場背景
mars5994
Tue, May 6, 2025 3:01 PM
畢竟ai無法花錢買書看🤔但後面世界觀著作權那個說的沒錯
cod7353
Tue, May 6, 2025 3:01 PM
欸原來是ABO延伸出來的嗎?那作者抓著權利說要來跟我要授權⋯嗯,說難聽的,去跟他請授權是禮貌,直接用的話他也不能怎樣。
mars5994
Tue, May 6, 2025 3:04 PM
ai上面有說到一段關於abo創始不知道是真是假
ಠ_ಠ
Tue, May 6, 2025 3:21 PM
我沒有認真看過那個蛋糕叉子設定的韓國原創作者是不是根據ABO衍伸出去的耶,這方面不知道有沒有該作者的粉絲或是看過的人願意提供?
如果是延伸出去的話感覺...著作權更加站不住腳,連帶沒去討授權就直接使用(不管商用與否)感覺道德上也沒有之前的這麼嚴重瑕疵(?
ಠ_ಠ
Tue, May 6, 2025 3:23 PM
這樣看起來AI也偏向要觸犯法律的話需要把作品中的某段拿出來抄寫才比較算數的感覺?
如果只是單純套用設定,好像對AI來說不太算是?
cod7353
Tue, May 6, 2025 3:35 PM
ಠ_ಠ: 應該說法律就是不保障概念,各國法律都差不多吧,因為概念這種事就很難證明最早公開提出的人是完全不受其他影響的原創吧。
「著作權法所稱的「著作」,係指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又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具體的表達形式(例如文章、畫作等等),至於「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等在著作權法上並不具獨占性,人人都可自由利用。」
何謂著作權僅「保護表達,不保護思想、概念」?
cod7353
Tue, May 6, 2025 3:37 PM
「著作權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是保護思想本身,因為在保障著作財產權,此類專屬私人之財產權利益的同時,尚須兼顧人類文明之累積與知識及資訊之傳播,從而演算法、數學方法、技術或機器的設計,均不屬著作權所要保障的對象。」
著作權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mars5994
Tue, May 6, 2025 3:37 PM
ಠ_ಠ: 估狗cakeverse下去搜尋,第一個就是這個同人二創的維基
Cakeverse - Fanlore
的確是abo衍伸出來,不過點進去推特沒看到那個聲明?
mars5994
Tue, May 6, 2025 3:40 PM
因為上法院需要舉證,但都說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對方要證明自己是最早這個概念提出者
mars5994
Tue, May 6, 2025 3:42 PM
「作者要求不能商用,如果是用在二創CP上,可以直接使用,但販售不可超過24000元,如果是商用的話一定要先問過,來討論商用範圍和金額之類的問題」
這句話讓我想到一個很像的就是版權蟑螂🤣
ಠ_ಠ
Tue, May 6, 2025 4:20 PM
補個別人整理的集中
ಠ_ಠ - 會擔心叉子蛋糕世界觀是否在委託、轉蛋上因為有金錢關係而不能使用,擔心是否是商業行為的各位有福...
我的理解和疑惑部分來自於此~
cookie5532
Tue, May 6, 2025 5:01 PM
神奇的是接近300個喜歡但都沒人提出疑問🤔
ಠ_ಠ
Wed, May 7, 2025 3:23 AM
cookie5532: 可能覺得在別人科普的集中噗討論不太好(?
我沒有在底下直接問一部分是這個原因+感覺時間過蠻久了,感覺不太有人回。
muffin4095
Wed, May 7, 2025 3:56 AM
Wed, May 7, 2025 3:57 AM
法律上應該很難受到保護,不過既然作者特別說了授權範圍代表他在乎這個,要整個端去用大家還是會尊重一下
如果因為沒法律保護就不鳥作者聲明我也覺得觀感很差,類似的概念可以自己想一個,拿別人的其實就是搭便車
cookie5532
Wed, May 7, 2025 3:59 AM
問題是很少人知道有人主張自己是叉子蛋糕的原創,如果某個作者真的被說ㄟ你沒拿到授權喔也很莫名其妙吧???
cookie5532
Wed, May 7, 2025 4:01 AM
其他甲乙丙丁作者也可以聲名叉子蛋糕是自己創造的喔,快來和我要授權
ಠ_ಠ
Wed, May 7, 2025 4:15 AM
muffin4095: 我沒有不支持標著作者這件事,但單純就是如果我不是剛好看到討論+知道此設定,只是知道設定,以為跟ABO一樣就直接拿來使用,結果被某些知道的人拿出來鞭,感覺也不太好受吧?
ಠ_ಠ
Wed, May 7, 2025 4:19 AM
依照目前各種討論,結果感覺就是偏向「無法源依據可以保障此概念有著作法保護,理論上任何人皆可使用,無論要使用於原創二創商不商用都無不需要向概念原創作者
申請
授權,但道德上若尊崇較高標準者,則原創及商用須向概念原創作者要求授權,二創該作者已表示不需要。」
mars5994
Wed, May 7, 2025 4:21 AM
不管是法律基礎或是淺規則,要讓別人遵守他的聲明前,他要先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是創始者,不然別人不標註他他也不能說什麼,拿觀感來指摘其他人沒遵守也很奇怪
每個人主觀不同,要因為這麼奇怪的事就被觀感差那就這樣囉,相信一般情況下能「正常」理解的人還是多數
muffin4095
Wed, May 7, 2025 5:02 AM
我主要是針對已知但不想遵守的人(現在怪人很多),在大部分人有標的狀況下比較容易得知作者在意這件事。我相信有人真的沒注意到作者聲明,但提醒可以有很多方式,用這點拿來掛也太超過了
cod7353
Wed, May 7, 2025 11:26 AM
Wed, May 7, 2025 11:27 AM
我原本不知道,是看到這噗才知道,若是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此設定後被鞭說沒標註原作者或者沒被授權,我第一反應應該會是⋯請這個作者提供你是第一個提出這概念的原創者的證明吧。
不是不願意標注,只是這種有不少類似概念的世界觀以及各種衍生設定,當有人對其中一個聲明我有著作權,其他人要使用要照我的規則來,難免會讓人有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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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點關於想法和著作權的疑問,跟題材有關,通常用在BL或二創較多。
是關於叉子蛋糕的疑問。
偶然看到討論,表示這個設定一開始是由一位韓國作者所創,並且作者要求不能商用,如果是用在二創CP上,可以直接使用,但販售不可超過24000元,如果是商用的話一定要先問過,來討論商用範圍和金額之類的問題。
好奇這種宣布某想法或是設定是屬於原創者,並且無開放給所有人都可以使用(與歐美ABO設定一樣有起源,但兩者授權程度不一樣)的狀態,是有法律強制規定,或是單純就是潛規則?
不過標明出處和那個作者要求的我覺得還是有一點點不太一樣,畢竟他感覺是希望產出前都要先和原作者請求同意(商用的話)的樣子。
不知道沒有知會和請求同意,單純在開頭或是版權頁等地方標示概念出處,會不會屬於違法或是不尊重原創作者這樣?
假使引發爭議,可能就真是道德層面問題(聯想到常見爭議e.g. 風格模仿),是否真的有違反著作權法,也只能打官司由法院認定了,即使沒有違反法律,
但道德輿論更恐怖,也是創作者想避免的。不過如只是引用設定框架,應該是不會上升到像風格這種具有強烈記號的爭議性,原型提出者的利益損失相對少的狀況下,是否需要走到法院仲裁,感覺會是一個考量點。
因為討論可能涉及國內外法律差異,不確定這樣理解有沒有錯誤,歡迎指正。
這直接商用了,有授權嗎......
有,作者在設定頁那邊有直接寫出來原創和原創聯絡方式,也直接說獲得授權。
我也是看到這個所以才好奇
如果要商用沒授權只要原作者追討,暫不論法律上是否真的能究責,我覺得觀感上應該就會不佳了。應該沒有創作者想這樣砸自己的商譽,除非之後這個設定衍生變得很氾濫
我也是剛好看到對於原創概念的作者討論,才知道原來原創有這個希望,但也不是每個人創作前都會查這麼仔細,感覺就……有可能會看到沒有授權但依然使用的情況。
原作者提及套用設定的作品務必標註cakeverse,字體本身像是參照omegaverse(還是說omegaverse這樣-verse後綴使用的世界觀是common use?不曉得有沒有人能幫忙解惑)
世界觀也是跟ABO類似,不曉得原作者有沒有標註cakeverse出自omegaverse?不然個人感覺看起來是從ABO設定衍生自己卻很維護叉子蛋糕有點......
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
【智財局函釋】選擇主角人物為角色設定重新創作是否涉及著作財產權侵害-遠拓法律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台北律師...
人人都能簡單地解釋法條的話幹嘛要律師法官檢察官這些職務...
畢竟叉子蛋糕沒有角色名稱,而是一個設定,可以套在各種不同作品上,形成類似ABO設定的那種設定,也能算是在這個範圍內嗎?
但回到最根本,法律畢竟是最低層度的道德,所以才會有這麼多"抄襲"爭議。身為創作者,知曉自己實際上參考了甚麼就記得標註,不要把所以產出都歸於自己功勞,對整個創作環境也是好事。
要歸於自己功勞那是你們自己想要的 要不要提告也不是我們這些路人的事情 討論事情可以這樣區分立場的話就不必討論了
叉子蛋糕是一個大概念,但同人已經是使用特定作品裡面的人物。就跟迪士尼,別人也創造一個相似樂園世界,跟實際拿裡面的米老鼠來盈利,兩者是不一樣的
提到同人二創是因為叉子蛋糕設定原創作者表示:「如果設定使用在二創和同人上,並且銷售金額未達24000元,可以不用每個都去問他,但需要標註設定出處。」
而如果要用在商用和原創(我不太確定,但這個就不在二創裡),則要詢問取得授權,可能會討論授權合約問題等等。
但是,叉子蛋糕這個設定,感覺類似於ABO設定、嚮哨設定等這種已經有大量創作者使用的設定,所以我好奇這部分到底有沒有法律規範。
願意告知是美德不是義務,雖然這種說法很爭議,但如果人人都高舉概念侵權大旗,實際上也是很有疑義的(非指這位韓國概念提出者)所以要單純指出概念侵權就更是遙不可及了可能有原本不是粉絲的人看到該設定,然後發現作者沒有獲得授權就使用,覺得對方有「抄襲」嫌疑,被放到網路詢問討論。
而且我覺得這個作者要把這個當專利也很謎,因為類似的概念很多,換個名字換個小設定再加入一點其他東西就可以是另一種系統了,這樣是否存在「專利」很有爭議吧,除非他都不看不交流都不知道其他世界觀就能自己想出叉子蛋糕這個概念,不然在他前面已經有類似的世界觀存在,他卻聲稱這類似的世界觀專屬於他⋯我覺得他可以聲明自己是原作,但若要上升到法律「專利」⋯嗯,執行上難度很高,若是還要跨國執行更難。
有人可以舉例分享嗎?
Love is an Illusion(戀愛幻想曲)就是常見的ABO
On or Off是現實世界職場背景
如果是延伸出去的話感覺...著作權更加站不住腳,連帶沒去討授權就直接使用(不管商用與否)感覺道德上也沒有之前的這麼嚴重瑕疵(?
如果只是單純套用設定,好像對AI來說不太算是?
「著作權法所稱的「著作」,係指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又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具體的表達形式(例如文章、畫作等等),至於「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等在著作權法上並不具獨占性,人人都可自由利用。」
何謂著作權僅「保護表達,不保護思想、概念」?
著作權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這句話讓我想到一個很像的就是版權蟑螂🤣
我沒有在底下直接問一部分是這個原因+感覺時間過蠻久了,感覺不太有人回。
如果因為沒法律保護就不鳥作者聲明我也覺得觀感很差,類似的概念可以自己想一個,拿別人的其實就是搭便車
每個人主觀不同,要因為這麼奇怪的事就被觀感差那就這樣囉,相信一般情況下能「正常」理解的人還是多數
不是不願意標注,只是這種有不少類似概念的世界觀以及各種衍生設定,當有人對其中一個聲明我有著作權,其他人要使用要照我的規則來,難免會讓人有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