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anonymous
偷偷說
Fri, May 2, 2025 10:13 AM
報稅
萬事問噗浪
當初退租前我先把一式二份之我方部分合約放在桌上,想說退租點交物品時可能會用到,但後來房東有提早進去收拾、帶看房(我有同意),但退租當天發現他把衣櫃的塑膠袋和合約一起先收掉了,當時以為契約已結束不會再用到了、塑膠袋好像也沒差,所以當下無異議
但現在發現報稅需要用到合約!
因為房東之前就不讓我申請租屋補助,我跟他要合約之後他回覆我的內容長這樣:
怎解QQ
要是我當初直接把合約帶走就完全沒事了
我直接拿去報稅他也無從跟我求償,我本來就是合法的(而且我不記得當初合約有那項,但我現在也整個死無對證)
brandy7959
Fri, May 2, 2025 10:14 AM
好奇噗主房子坪數跟租金方便嗎?
brandy7959
Fri, May 2, 2025 10:15 AM
https://www.google.com/...
剛剛查到的
brandy7959
Fri, May 2, 2025 10:16 AM
Fri, May 2, 2025 10:16 AM
應該是可以檢舉
若遇到房東拒絕、刻意刁難或以「調漲租金」或「提前終止租約」等不當手段,限制或阻止申請租金補貼之情形,可檢具事證
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或消保官
提出申訴或檢舉。 行政院消保處亦呼籲房東,出租房屋賺取租金之同時,除租賃契約書內容須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外,亦應遵守契約精神,依約履行。
pig1006
Fri, May 2, 2025 10:16 AM
笑爛,房東這樣不好,不過你檢舉完後你大概也不用租便宜的房子了
fly9651
Fri, May 2, 2025 10:16 AM
拿走你的東西不還就是竊盜啊,告訴他法庭見
ಠ_ಠ
Fri, May 2, 2025 10:17 AM
brandy7959: 9-10坪左右的套房,12000
pig1006
Fri, May 2, 2025 10:17 AM
台北嗎?
brandy7959
Fri, May 2, 2025 10:17 AM
ಠ_ಠ: 北部嗎……
ಠ_ಠ
Fri, May 2, 2025 10:17 AM
對 台北市
donkey6989
Fri, May 2, 2025 10:18 AM
直接把這段話甩給政府看到底誰犯法
ಠ_ಠ
Fri, May 2, 2025 10:19 AM
fly9651: 房東本身就是法律系......
我覺得他不可能不知道我才是合法的
但就是...上法院感覺很麻煩,我也沒什麼錢打官司,而且他感覺有很多司法人脈這樣
ಠ_ಠ
Fri, May 2, 2025 10:20 AM
很在乎這個是因為我就差這一項可以不用繳稅!
brandy7959
Fri, May 2, 2025 10:21 AM
https://www.google.com/...
fly9651
Fri, May 2, 2025 10:21 AM
他就吃定你不敢告他嘛,你要是不敢跟他槓到底就只能認了啊
pig1006
Fri, May 2, 2025 10:22 AM
這不是上不上法院的問題,而是對他名下有多少房客他會被追多少稅金的問題
brandy7959
Fri, May 2, 2025 10:22 AM
真的直接檢舉
噗主也不住那裡了
pig1006
Fri, May 2, 2025 10:22 AM
阿你要繳多少稅
donkey6989
Fri, May 2, 2025 10:24 AM
支持弄死他(
pig1006
Fri, May 2, 2025 10:24 AM
反正你今天不論是申請房屋補助(來不及了)
或是報稅
甚至是申訴
都是讓他有補繳大量稅金的可能
ಠ_ಠ
Fri, May 2, 2025 10:25 AM
所以只有去檢舉、跟房東搞上法院的選項嗎
我也知道他才是違法的啦...但要怎麼跟他溝通,只能撕破臉提告這種ㄇQQ
pig1006
Fri, May 2, 2025 10:26 AM
ಠ_ಠ: 你沒辦法不撕破臉啊
只要你想減免稅金就一定會讓他補繳稅金啊
donkey6989
Fri, May 2, 2025 10:26 AM
他的目的是恐嚇你不讓你
讓他補稅
而已,你什麼都不做就只好自己付
本來可以不用付得稅
puppy8147
Fri, May 2, 2025 10:33 AM
唯一不撕破臉的方法就他可能突然被雷劈到之類的所以想法180度大轉變才有可能吧
不然就是你自己付本來可以免繳稅的錢,然後他繼續逃漏稅,這樣也可以不撕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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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問噗浪
當初退租前我先把一式二份之我方部分合約放在桌上,想說退租點交物品時可能會用到,但後來房東有提早進去收拾、帶看房(我有同意),但退租當天發現他把衣櫃的塑膠袋和合約一起先收掉了,當時以為契約已結束不會再用到了、塑膠袋好像也沒差,所以當下無異議
但現在發現報稅需要用到合約!
因為房東之前就不讓我申請租屋補助,我跟他要合約之後他回覆我的內容長這樣:
怎解QQ
要是我當初直接把合約帶走就完全沒事了
我直接拿去報稅他也無從跟我求償,我本來就是合法的(而且我不記得當初合約有那項,但我現在也整個死無對證)
剛剛查到的
若遇到房東拒絕、刻意刁難或以「調漲租金」或「提前終止租約」等不當手段,限制或阻止申請租金補貼之情形,可檢具事證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或消保官提出申訴或檢舉。 行政院消保處亦呼籲房東,出租房屋賺取租金之同時,除租賃契約書內容須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外,亦應遵守契約精神,依約履行。
我覺得他不可能不知道我才是合法的
但就是...上法院感覺很麻煩,我也沒什麼錢打官司,而且他感覺有很多司法人脈這樣
噗主也不住那裡了
或是報稅
甚至是申訴
都是讓他有補繳大量稅金的可能
只要你想減免稅金就一定會讓他補繳稅金啊
不然就是你自己付本來可以免繳稅的錢,然後他繼續逃漏稅,這樣也可以不撕破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