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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
有時候真的很納悶為什麼這套說法用在「受害者」身上大家就會變得不理性,身為受害者也要保存好證據啊……不然法律要怎麼保護受害者,如果今天不用證據就能讓別人入獄才真的司法已死
caviar3178
因為他們都是法盲
taurus5243
因為有些情況下保存證據很難
如果最後搞到大家都有內建晶片的四面八方行人記錄器那就不會有問題了吧
koala258
曾經看到有人罵法官恐龍的原因是給無證據的嫌疑犯無罪
yam7323
還有懂閱讀測驗的人
horse8510
看過自稱被性侵好幾年後才把人告上法院,最後證據不足被告無罪釋放,結果留言一堆人在忿忿不平說憑什麼沒被判刑
講什麼廢話,證據不足還被判刑才該忿忿不平吧
yam7323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soba8078
還有些案件受害者,發現自己受騙後一怒之下,自己把對話紀錄刪除,這樣要怎麼舉證自己是受害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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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se8510: 欸 我們好像看到同一篇,低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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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ba8078: 不行,如果是詐騙犯先刪除還值得同情,自己刪就真的蠢
walnut3711
他們都期待警檢法官像包青天那樣全知全能
garlic9209
這樣優質台女不方便賺第一桶金
horse8510
對,回去細看那篇文是16年後才去告,體毛之類的特徵也沒記住,真的別鬧
corn98
horse8510: 16年
almond5780
都不覺得自己有一天會成為被告嗎
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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