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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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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有法治的國家,所以不管是「活體捐贈」或是「屍體捐贈」都是有很嚴格的規範。

「活體」除了配對之外,很大的議題是倫理審查。本來能夠捐贈的範圍就已經是限制在五等姻親之內,為了防範道德危機,還有諸多規定。例如說要結婚多久才能夠捐、18歲以下不能捐⋯⋯之類。審查的過程中也會有委員用各種方式詢問確認捐贈者不是被迫或利誘而成為捐贈者。

「屍體」捐贈大部分為「腦死者」經過「腦死判定」之後捐贈,勸募者不得為移植手術之醫師。腦判過程必定為受過腦判訓練並持證明文件之醫師二名連續二次測試符合腦死之條件,始得進行後續捐贈手續。

過去有死刑犯器捐,但近十幾年應該各國共識都認為有人權議題而不適用。
lynx209
別指望那些被活摘大腦的人,他們為了政治目的抹黑醫療體系跟減少器捐意願,只是一群害命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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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受贈者」,也有許多條件。例如藥癮、酒癮者,或是因為癌症、免疫疾病或感染症預後不佳者,在評估時肝臟移植時就有可能被排除。

等待屍體捐贈者亦有評分機制會影響排序(所謂的statu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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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x209: 我覺得就是要講清楚啊,不然一堆在那邊窮恐慌也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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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都是很久以前碰到的案例,但稍微講幾件印象深刻的事情。

1. 猛爆性肝炎,家人願意捐肝(當然也通過心理、倫理評估),但是開刀進去病患器官損傷太過嚴重,評估不適合移植,捐贈者直接下table退掉手術。
2. 演藝圈知名人士,嚴重酒精性肝硬化,為了能排上移植候補名單努力戒酒。
3. 南部某醫院出現捐贈者(通常這種講法就是「屍體」捐贈),其中該院沒有等候胰臟移植之患者,故聯絡器捐中心詢問他院。北部某醫院主治醫師連夜趕往南部取器官,同時通知三位等待捐贈之候選者住院檢查。後因器官狀態不佳(忘記是血管還什麼問題)主治醫師認為移植成功率不高,最後三人都沒有接受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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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對於等待捐贈者來說等待過程是非常辛苦且煎熬的,但這些層層把關,一來是為了受贈者的成效,二來也是要保障捐贈者(不論是活體或屍體)的權益。

現行法規之下在台灣做移植能亂搞的機會幾乎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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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醫療研究(包括器官捐贈)一直以來都有許多爭議。相對寬鬆的IRB或許在研發上面帶來許多方便,但也可能因為不嚴謹產生倫理危機。

前兩年有一則新聞是,中國某個知名的移植醫師,在國際期刊上投稿了自己做了500多例移植的論文,因為有許多例的捐贈者無法提出倫理審查相符的佐證,以致論文刊登被撤回。

這件事就表示了中國與普世價值(維護人權)已有相當大的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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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發達的年代網路上的影片、照片難辨真偽,但發表出來的期刊論文至少可以證明某些事情真實存在。

這兩天有人貼出了中國的SNS上討論接受腎臟移植是否該選擇「嬰兒腎」的議題,一片譁然:器官受贈已經是這麼難得的事了,竟然還可以選擇要什麼,彷彿餐廳點餐?!

很快地就有人找到,原來這種做法,也已經被投稿刊登在期刊之上:
https://id.elsevi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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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去搜尋類似相關的文獻,會發現裡面提到的方法(en bloc kidney transaplantation, EBKT)早在2000年代即有報告,主要是因為器官短缺,用此方式有效利用年幼(<5歲)或較年長捐贈者之腎臟。

當然此種方式利用兒童腎臟也有很多爭議,例如:如果用傳統單腎移植的方式(移植給年紀身材相近的兒童受贈者)可以有2名病患受惠,利用效率更好。

2023年這篇則是挑戰了更小更困難的捐贈者:29週早產,體重僅1.2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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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移植相關的文章規範就是要把捐贈者符合死亡判定的內容都寫在本文,不過就這篇裡面的敘述,符合目前心臟死(Circulatory death)後捐贈的一般規範:移除維生設備之後待心跳停止,需有五分鐘的觀察時間確認沒有恢復心跳,才能宣判死亡進行後續移植手續。

但看這兩個被分享的案例,有許多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事情:

1. 29週早產目前認為存活率(至少以台灣來講)可以達到90%以上,差到出生一天父母就決定放棄真心難想像。
2. 如果真的情況差到父母馬上放棄(像是文章敘述的Apgar score 2轉3或插管之後血氧持續只有25-55%)(再加上這個是宣告心臟死後才去用管路維持腎臟灌流)這個腎臟還能用嗎?

縱使腎臟的溫缺血時間可達120分鐘,但血氧血壓均差的情況下,覺得能成功移植還發paper真是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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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請同事幫我問我們器捐協調師第2點的問題但她還沒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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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如果配合上前兩個月的新聞一起看,更讓人不寒而慄:

把嬰兒當零件!中國人綁架泰國人代孕黑幕曝 學者:備用器官農場 | 東南亞新聞 | 四方報 | NOWne...

如果說可以透過「代孕」訂製「相符少排斥」的捐贈者,那在器官成熟之後即「收成」,是否也可能是另外一種道德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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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有一個詞彙叫做「不便益(benefit of inconvenience)」意指不便利性反而帶來的好處。例如:棉花棒的紙軸容易折彎,才不會在掏耳時戳到受傷。

移植法規制度的規範也是,縱使嚴格的規範使得受贈有一定困難,但也因此保障了捐獻者的人權。所以為了器官移植去假結婚是行不通的;器官是不能用金錢買賣的,就算是親人也一樣;大部分的情況之下,屍體捐贈的器官不能指定受贈者。

關於倫理爭議,共識則是「寧可不為以避免道德風險」,例如台灣十年來均不做死囚的器官捐贈。又或者是昨天施景中醫師在臉書分享的「無腦兒」捐贈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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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講的是:中國器官捐贈這麼蓬勃發展,一定要去考慮裡面有多少以國內外的標準(適應症、心理、倫理等)不完備的地方。

要珍惜現在還有人幫你嚴格把關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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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在threads看到有人貼對於嬰兒腎那一篇的letter to editor: 早產兒生理數值不能用幼兒或成人的標準評判
Yu Jen Wei (@suantouwei) on Threads
gnu3009
路過幫補充推特上有醫師翻出來的論文摘錄
Puffin (@anaconda1030089) on X
1. 仁濟醫院已經完成了22例這樣的手術
2. 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2012-2019):7年內有42例嬰兒雙側捐腎給成人
gnu3009
從嬰兒捐贈雙腎移植到成人,某些情況下1年移植後的腎臟存活率達到100%
體重小於10公斤的兒童捐贈單個腎臟移植給成人,一年後甚至三年後的器官存活率也有95%
Puffin (@anaconda1030089) on X
eel8049
https://images.plurk.com/1b2Euw3COXwtgBijHogBp2.jpg
噗主這句,其實,只要是女嬰就合理多了,別忘了那是中國。
我忘記在哪一個嬰兒腎討論噗看到,有人說了一句:
這些嬰幼兒器官捐贈者剛好都女的。
雖然我好像沒看到證據,但按照中國螂性,墮女嬰殺女嬰賣女嬰器官賣女童肉,這些變態的事情他們肯定幹得出來。
almond8284
eel8049: 還有一張截圖是微信對話截圖屍油說手邊有算多少錢,問對方要不要...並說明大概如何調製吃不出屍油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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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l8049: 對呀,但就光從這些事實來看,我無法理解怎麼有人覺得兩邊是同一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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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u3009: 這個存活率我有一點點存疑,可能也要看一下appendix有沒有放上donor的情況(雖說原推的意思大概也是在講是否是器官品質好存活率才這麼高)
gnu3009
@ಠ_ಠ: 不討論醫學技術以我個人意見,吃太多元素週期表可能長越大器官品質越不好。話說最近上期刊的案例中國還有發新聞稿,當成大喜事敲鑼打鼓宣傳的,或者說是來當作「嬰兒腎」賣點來宣傳
離世女嬰“鵪鶉蛋”般的腎救了成年女性一命!仁濟和兒中心聯合研究成果登權威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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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u3009: 文章裡面寫得很像女嬰是狀況很差迫不得已決定撤除維生設備,實際上⋯⋯(話說到這就好嘿)
中國人可能覺得大家都是傻子怎麼沒有想到可以這樣做那樣做,殊不知正常人的良知道德不會選擇這條路。
bbq8151
ಠ_ಠ: 中國人真的把大家當傻子。
醫界真的做了不少努力在維護道德。國際醫界有個「伊斯坦堡宣言」,於2008年國際器官移植學會正式宣告不可買賣器官及器官商業化。
起因就是,當時太多販賣人口、富人跑到貧窮國家進行器官移植的事件。為了預防而訂定的國際公約。
伊斯坦堡宣言-器官販運和移植旅遊(中譯文) - 台灣器官移植關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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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q8151: 所以連台灣努力(用合乎法規的方式)在發展的移植都要被懷疑實在很無奈。
pea7757
台灣的案例真的很少很少,每一位移植外科醫生都很珍貴,因為外科最吃手術天份和練習機會,目前能待在移植中心的很多都是身經百戰的中生代,後面的住院醫師願意走的也不多(健保給付少、案例少又很難、移植後病人非常難照顧),未來還有沒有人願意耕耘都不知道。結果現在因為政治操作就有一批醫護被打成黑心非法移植,真的會很讓人心寒:'-(
pea7757
以我目前待的醫學中心來說,沒有醫師會做心肺移植,角膜和肝腎移植則分別只有一位,其中兩位還快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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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7757: 台灣的移植醫師資格也是嚴格把關,真的請大家要珍惜現在的醫療體系。
bbq8151
pea7757: 移植醫生超強的。
剛好阿萬醫生(vtuber)再聊,才知道,醫師在台灣移植器官還要額外證照,當很長很多次的移植手術助理,不是能開一般癌症刀就能進行移植器官手術!!術後照顧和術前溝通也超級無敵複雜專業的。

台灣現況醫護待遇就業不佳,遇到願意開刀的醫生,真的只能珍惜呀!
【醫學雜談】心肝寶貝!移植議題正夯 究竟心肝之間到底有什麼關聯呢?【厭世醫師阿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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