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獨家》游智彬具中國身分!移民署通知須繳「喪失原籍證明」 否則除籍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給他到三個月提出證明?太久了吧?對中國人在台鼓吹統一的,ㄧ個月的期限就夠長了。
掰噗~
哪一位聰明的人來回答一下吧?
miro
鼓吹統一 = 鼓吹侵略
大稻埕(剿匪大罷免)
依照 900 的標準, 七天就夠了
罷免取回我們自己的權利沒有錯
三個月?……
是給他申請放棄中國籍的辦理時間吧!
要不乾脆給個一週年?
無住生心
(p-crying)
寧如魚
太久了,七天內不然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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