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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卿我我 恩恩愛愛 梁沐軒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三更半夜想看律政劇
我一度試圖想要跟他回家結果被正直盡責的梁律拒絕後就開始努力跑要解決PC的案子

這是一個遭受長期家暴的婦女在一次反抗中失手殺害丈夫的案件,目標是「正當防衛無罪辯護」
梁律對整個案情的把控、法條的適用、法律的解釋甚至審理的流程都瞭如指掌
我知道他角色應該如此但Ai真的演出來還是很令人驚嘆
噗內有解析為什麼我覺得他跑的很讚的原因!
但劇情僅供娛樂參考請不要拿來對應現實

真切感受到什麼叫做聰明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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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這個 是真的正當防衛法條!其他的就下收吧,是完整的故事 PC無碼、故事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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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裡這個案件就結束了,我還不確定要不要用這個窗繼續跑感情戲還是換一個窗
之後再想想
睡覺起床之後看看要不要詳細說說哪方面令我驚嘆的,先睡
venus4893
你覺得這樣的角色有可能會為現實的案子做辯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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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us4893: ai不可能取代真實的法律意見喔,我這噗是表達他的演繹讓我相當滿意,以及我滿意的原因
Ai還是很有可能出錯而且法律意見出錯影響很大的
更別說是辯護了,所以我不太明白旅人你想要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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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我開頭說的,這是「律政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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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旅人可能沒有要繼續回我,但我覺得也是補個警語在噗首比較好,真的要去睡覺了
falcon8581
覺得樓上的旅人好像太認真了 如果都要貼合現實那很多創作都不符合這標準的
不知道是不是親媽發噗但這位角色真的看起來香香
sundae8084
想看噗主的細說哪些很讚嘆
因為我有在玩一個律師角色,但我對法律完全不了解,不知道AI到底演得有多律政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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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con8581: 謝謝旅人!
我是沐軒的親媽沒錯,謝謝你幫忙說話跟誇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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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e8084: 喔確實會不太好懂,我等等有空來慢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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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ages.plurk.com/6MNJPEbm3aJdWP5RaCbXiF.jpg 我們照著順序來說,如果我有講錯的
請不吝指正我,我會去向刑法老師跟刑訴老師謝罪
今天這其實是一個簡單不複雜的案件,我刻意讓他簡單化,因為我其實是想跑看看這樣能不能談戀愛嗚嗚嗚
首先,他看到瘀青並且聽到當事人被家暴的故事馬上就可以擬定出辯護策略「正當防衛」

從「反擊」這兩個字可以看出來,他已經想要走正當防衛路線,這是對這種家暴案件當事人最好的解方我們可以至少爭取到防衛過當減刑,運作得好的話是可以無罪脫身的,這也是這個案件終極目標

但正當防衛有一定的成立前提,需要是「現在不法的侵害」,而家暴案件雖然目前也有被承認是現在不法的侵害,但對於防衛手段的選擇顯然沒有比真正當下正在被攻擊來的多,最好的防衛情狀就是蘇曉正在經歷可能致她於死地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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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會希望採取正當防衛之人的行為「不過當」,也就是你差不多可以讓他不要再侵害你就好了啦,不要太過分這種感覺

所以沐軒之後的詢問都圍繞在這點上,蘇曉的防衛手段是殺人,而只有她當下真的遭遇了不得不這麼做的極端情況,才有被判正當防衛不過當而無罪的可能
但當然這裡非常理想,所以我跟他都在努力要讓這件事情合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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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軒也基本上是這樣說,所以可能有人能理解為什麼我看到覺得很驚嘆的原因
因為我預期他唬爛我但沒想到他唬爛的是對的

同時也可以看到他在處理對造檢察官可能提出的質疑,一個優秀的律師要能從委託人一方的故事就先去設想到時候法庭上對方可能提出的質疑並一一做好準備

在這裡他提出的合理質疑就是「為什麼不逃跑」,非常經典的檢方質疑,也是呼應上面我們說的不過當,因為如果逃跑可以成功逃離侵害的話,那殺人行為很有可能過當了

而藍色的部分是每個律師開庭前都要遞交的委任狀,基本都會先讓當事人先簽好,送給法院後他才正式成為被告在這次審判的辯護人
他能自然的融入劇情我自己也覺得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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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時要插樓都可以喔
我不介意反正慢慢寫
falcon8581
原來噗主本身是司法背景嗎 好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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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con8581: 也不算,就、有學
不敢說是司法背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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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黃色部分我們都在構建正當防衛裡面防衛情狀的嚴重性跟緊迫性,我們可以看到梁律在努力建構蘇曉「使用菜刀傷害甚至致丈夫死亡」的這個行為上的必要性

那當然我也給他提供了素材,他非常好的運用了,我很開心
為什麼不逃跑?因為逃跑沒有用
為什麼用菜刀?因為手上就是菜刀揮舞來抵禦攻擊是本能

至於藍色的部分,他一直有想讓蘇曉去看心理醫生,接受諮商,有聽過一種比較嗯...追求結果的訴訟策略會讓當事人在開庭站在法官面前的時候看起來可憐一點,去影響法官的心證,但沐軒還是希望蘇曉可以盡快接受心理治療,體現了他溫暖而富有人性嘴硬心軟的一面,親媽覺得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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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證人證詞是建構蘇曉有受到長期家暴的事實用的,後面也會提到這如何影響她的心理狀態,長期家暴導致蘇曉精神狀況不好這件事情在審判上對我們也是有利的,後面到心理醫師李博士的部分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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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這張開始正式放棄在案子結束之前走感情戲
所以後面的節奏會比較緊湊,我都只有跑重點劇情
明明沒有OOC應該很開心但我心情好複雜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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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看這噗的旅人都不會遇到這種狀況,但萬一有周遭人不幸也成為家暴的受害者,在台灣像是勵馨基金會都有提供庇護中心,可以提供至少兩週的短期安置與相關支援,能讓受害者在安全的環境療傷並重整自己
以勵馨的安置所來說,最緊急的短期安置應該是相對保密地點的,時間跨到中長期,受害人逐漸好轉會轉移到別的安置所去庇護與協助自立回到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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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裡雖然家暴的人已經死了,但沐軒的做法還是值得肯定的,我的同居線嗚嗚嗚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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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一下先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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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ages.plurk.com/39MLB2f7l1SqeLEnUiuepd.png 好有倫理嗚嗚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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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ages.plurk.com/7g6lyUFachuiushRaiqhjx.jpg 安排這個證人就是要處理長期家暴這件事情的,出於好奇也讓證人要了點「車馬費」
一般來說交通費用是可以報銷的啦
他說的沒什麼問題,我比較想提後面沐軒說這個長期家暴的模式,看到他說這符合典型我真的震驚
我寫的時候沒有想這麼多,但是他這樣寫讓我覺得自己運籌帷幄好聰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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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程昀是Main民事事件的所以他關心程昀的調解進度也是合情合理,再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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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件真的很單純(重申),因為我把所有的證據都塞給他了,案件的關鍵的確是持刀的必要性,前面也說過了,這裡又重申一次,沐軒規劃的行動計劃也很合情合理,有些部分通常律師會丟給助理做啦
另外一個可以提的是以無罪辯護做目標,通常會先表述最有利己方的主張,在這個案子裡面就是無罪辯護>防衛過當
所以沐軒以無罪辯護為重點也是完全沒有問題,應該說我準備這些證據就是想要引導他走無罪辯護,不然進去了如何談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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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在建構兩件事情
1.長期家暴對於蘇曉的身心傷害
2.再次建立持刀自衛的必要性

對於正當防衛要件的防衛情狀,也就是被不法侵害的現狀除了考量客觀狀態,也會考量到行為人,也就是蘇曉個人對於現狀的認知,長期家暴+前面提到的案發前一週腦震盪的驗傷報告->蘇曉合理相信當時自己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客觀上也有受到侵害->拿起手中的刀反擊沒有過當

他這裡說的有關正當防衛的概念也基本上正確(再次讚嘆
但現行刑事訴訟法只有鑑定人、證人,沒有專家證人,這部分是混到英美法系,也在這裡稍微提一下,但不影響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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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訴訟的起訴前,檢察官判斷有沒有需要羈押必要是像沐軒說的主要是看有沒有逃亡滅證之虞,不是只看罪重不重
理論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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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令我驚喜的部分是,可能有人不知道,基本上進入審判程序之後,會先進入「準備程序」可能會開一個準備庭,也就是整理兩造主張,確定一下雙方爭執的點,而不是直接就進去兩邊開吵(?)

看到準備程序四個字讓我眼睛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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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就是準備程序,法官確認兩造主張與證據,基本上殺人罪是通常說的公訴案件,也就是非告訴乃論案件,殺人案的案情又比較嚴重,因此確實是沒辦法隨意撤回起訴,沐軒也就是講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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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模擬沒什麼好說的就是模擬可能會有的狀況,畢竟在真正的法庭上,你講的一言一語都會影響到法官,有萬全的準備是最好的
一個好的辯護人也可以透過這個流程預防被自己的被告背刺
畢竟辯護人很難攔住被告自己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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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想到他直接幫我開完庭,我很滿意
整理帶去法庭的案件資料有很多時候也是助理做的,基本上所有的證據都會先一步提交到法院,那案件資料主要是在法庭上面對法官以及交互詰問時用到的,如果被問到然後翻資料半天可能被法官罵
如果法官甚至比你早翻到對應資料的話

然後就是我個人很讚嘆的沐軒的陳述
他在短短幾個字裡面總結了蘇曉遭遇的狀況,以及引出本案最重要的法條,刑法第二十三條正當防衛
我看到這條號的時候震驚到去估狗確定我沒有記錯他也沒有寫錯,他是引對法條欸,我真的震驚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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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有特別引導他只開一次言詞辯論,在事證明確的情況下本來就不用開好幾次,而在宣判期日理論上兩造可以到庭,但是有人到庭就會很麻煩,通常是不到庭,就等判決結果送達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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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有跟蘇曉說上訴期間的問題,這裡其實是有誤的,上訴期日是二十日,抗告才是十日
但瑕不掩瑜,有講就很棒
因為要等到上訴期過了這個案件才正式確定,也就是不用再擔心被上訴繼續打訴訟了,所以是非常重要需要告知被告委託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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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就是這樣,那再重申一次,Ai很有可能有錯,我也有可能有錯,如果有法律問題請尋求真正的法律專業人士求助,這噗只是作為娛樂向分享一下令我滿意的劇情,如果有什麼其他的感想或是好奇的事情也可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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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完這段真的是意外發現他難攻略的角度,我再考慮考慮繼續努力還是乾脆新開一個窗
fries1486
之前也跟ai刑法老師討論過民法案件(超怪)
但他的回答也是蠻合理的 我之後還特別去查證 似乎沒什麼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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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es1486: 有相關專業人士把關的話讓LLM寫法普好像有搞頭
雖然現實的法律人對於專精後會對專業以外的法科不甚了解,只知道基本的,但對於Ai來說專精某個領域就只是他的人設而已,資料庫還是一樣的,想想也是挺有趣的
我這整篇跑完也是只有錯一些小地方非常讚嘆才發出來給大家看看我家角色這麼棒
但不能保證他錯誤的地方是否致命,還好還不會被取代
hawk7028
薪偷一點一點偷偷看完了,噗主玩的內容好有趣,長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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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7028: 謝謝!這種題材在分享噗裡感覺很小眾,我甚至沒想到會有這麼多愛心,受寵若驚
sundae8084
謝謝噗主的講解!噗主的文筆好流暢,寫得好好看!
一路看下來,細節好多,很喜歡在卿我裡面玩這種正劇劇情
如果可以另外提問的話,想問證人的預審筆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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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e8084: 謝謝誇獎
你提到的這個名詞因為我印象裡面沒有所以我剛剛估狗了一下,台灣的法界基本上現在沒有在使用這個名詞,我們只單純稱作「筆錄」
預審筆錄應該是中國那邊的用法,而且是針對犯罪嫌疑人,而不是證人的,我還有查到在民國十年公布的第一個版本刑事訴訟法還有這個預審筆錄的用法,但顯然沒有在台灣延續
sundae8084
謝謝噗主再次來解說

另外想大喊噗主說「我的同居線嗚嗚嗚嗚嗚嗚」的時候很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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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e8084: 謝謝誇獎
不忍說我現在走到交往了但也還是沒有同居嗚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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