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噗~
你說了算~
gurugulu
花蓮地院說明3點裁定理由,依檢察官檢附證據資料,得認明良臻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4條、第41條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疑重大。
gurugulu
花蓮地院審酌明良臻為機關主管,即使暫離或辭退該職務,仍對相關共犯、證人具影響力,且具有資訊掌握優勢,依現今科技設備、通訊軟體發達,若未羈押難防止影響證人及共犯,經比例原則衡量,認為有禁止接見、通訊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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