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廢🌶我們都身在巨變的時代
https://images.plurk.com/57AqbYcLAoN8uMhmxmgzis.jpg https://images.plurk.com/ngoAeEDAuXA1CKAzdWnG9.jpg 國民黨趁著全國注意力都在看返回深淵之旅時,剛剛在院會硬闖,表決過2項空殼公投,我只簡單說3點:

1.開會公文明確指出時間到下午6點,韓國瑜主持的這場表決,違法無效

2. 即使院會硬闖,接下來還要過中選會這一關,委員合議審議主文和理由書。這兩項公投完全不可能依公投法30條發生效力,中選會審議後,會依法做出適當裁決。

3. 這些人,不罷能行嗎?
🌶廢廢🌶我們都身在巨變的時代
立法院只能提出重大政策公投,根據公投法30條第3項規定:「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

沒有戒嚴,你要總統如何「必要處置」達成「反戒嚴」?

沒有廢死,且司法非屬行政機關職權,你要總統如何「必要處置」達成「反廢死」?

對根本不存在的東西進行公投,要總統對根本不存在、並非職權所屬的事項處置。

所以是在投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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