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LLS 96/8583
行人地獄是國恥!交通部擬再修法 未禮讓行人重罰3.6萬 | 聯合新聞網
先不管民事賠償的公訂價什麼的
一條人命"最多"只值3.6萬
我大台灣政府在證明行人生命有多不值錢方面實在是不遺餘力
你各位啊,政府直接告訴你在政府眼裡你連一台哀鳳都比不上
掰噗~
喔?
口袋村的Nyu
無照也太輕 當然一堆人不怕
Cactaceaeer
酒駕也唯一死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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