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狼
"桃院民事庭認為,曾沛恩積極抓人出發點雖無不當,但他沒考量事故現場及車輛已經加速駛離,使用槍械連續擊發難達逮捕目的,他連開5槍,未注意勿傷及他人致命部位,顯非侵害最小的方式,已逾越必要程度,害楊女因而喪命,不符比例原則"
意外擊斃拒檢車女乘客…警開槍無罪但要賠 桃市府、分局賠748萬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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