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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階即將開始囉,可以先詳讀冠榮這篇,做好準備。 VIA
https://images.plurk.com/6xb3D6b4WXqdkRuhTnhLMp.png
最近有民眾重複強調先前第一階段蒐集連署書時行文中央選舉委員會所得結果,對我來說,該公文只有正面表列第一階段連署書的審查標準,意即第二階段由地方政府設置之地方選舉委員會若剔除電腦繕打連署書並不違法
罷免連署書講求快速效率確實,待領銜人連署未達標後認為地方選委會違法再提起行政訴訟告地方政府也緩不濟急。
https://images.plurk.com/74d88Djc77xMviIjgtcTLp.png 跟這篇的結論是一樣的,該說的話都寫在這張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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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公文層級屬行政命令,即法律保留以外之事項加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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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牽涉「地方政府選舉委員會審閱人員之裁量權」,他依舊可以認定字跡過少的連署書屬偽造不予審核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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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縣市政府皆為藍營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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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用打字的,我會盯著我去蒐集的每份連署書都用手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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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打從心底不相信台中市政府設置的選舉委員會會對民意有最大善意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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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最大惡意。 因為老闆一向如此要求她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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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甚至連手寫都要做好被剔除的心理準備,如果你了解台中市政府作風,你不會相信中選會的公文對台中市地方選委會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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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沒有作用,而且還會給你生出自己的一套規定,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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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確信? 因為疫情期間就被藂康過了啊,要不要來住台中市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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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事情台中市都有自己的一套規則啦,中央鞭長莫及,別做白日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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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可以的話我會希望大家積極去參加地方選委會運作,無論是哪個環節,在地方政府中的自己人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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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繼續手寫並不是針對行文民眾,而是針對台中市政府。 而冠榮說的同一家人在寫的時候甚至要換一枝筆寫連署書,是的,我有三支筆在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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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刁難的年代我們雖然不想再經歷,但地方選委會是地方政府組成的,而地方政府,就是那樣。
@.tw.
(g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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