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lovebeilei
台灣規定:中國現役軍人、武警、公安、國安等人員原則上不得申請來台。

然後為中國人開方便之門的港澳條例第20條,也是規定現役軍警不得來台

多家新聞寫新光三越爆炸的中國一家七口,裡面女童叔叔正是中國特警

中國現役軍警,只有雙方官方正式交流活動,且經過特殊專案允許,才可來台,以防中國軍警來台抓人,收買或竊探重要機密

為什麼有中國特警可以用觀光名義來台趴趴走?

請問這是怎麼回事?

請教陸委會
James Hsieh (@JamesHsiehtw) on X
北落師門
陸委會螺絲是不是鬆了
沃夫☆:剷除賣國賊ㄚ不然呢
螺絲存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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