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anonymous
偷偷說
Mon, Feb 10, 2025 3:43 PM
11
萬事問噗浪
如果寫小說投文學比賽,內容是學生時期遭到霸凌的故事,故事中霸凌者的名字和現實中霸凌者本人一樣沒改,會有法律責任嗎?
deer4224
Mon, Feb 10, 2025 3:43 PM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cake8675
Mon, Feb 10, 2025 3:46 PM
不會
ಠ_ಠ
Mon, Feb 10, 2025 3:46 PM
因為我是打算故事內容和當時的狀況一模一樣照寫,全部都是真實事件和情況,所以有點怕會不會被知情人士看到,然後被控訴我毀謗或要我拿出證據證明當年的事
ಠ_ಠ
Mon, Feb 10, 2025 3:48 PM
當時他們一直要我證明那些我沒有做的造謠,所以有一點擔心,又覺得如果不把實情寫出來,當年那些鳥事就只有自己必須自認倒楣
noodle1824
Mon, Feb 10, 2025 5:23 PM
改字呢
李宗翰改成李宗瀚之類的
ಠ_ಠ
Mon, Feb 10, 2025 5:32 PM
noodle1824: 我也有考慮過,但總感覺改了字就不是當初欺負我的那個人
noodle1824
Mon, Feb 10, 2025 5:38 PM
ಠ_ಠ: 那改地點、校名跟其他人(旁觀者們)的名字?
ಠ_ಠ
Mon, Feb 10, 2025 5:44 PM
noodle1824: 這個倒是沒有問題,感謝旅人的提議
cocoa2437
Tue, Feb 11, 2025 9:42 AM
可以改主角性別
像是某個芥川賞那樣
human8626
Tue, Feb 11, 2025 9:42 AM
建議噗主保護自己個資,不要透露你的身份
vodka9568
Tue, Feb 11, 2025 9:44 AM
這個其實等中了再來擔心就好了
frog3174
Tue, Feb 11, 2025 9:46 AM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除非你那個名字真的特別到全台就他一個不然不會有問題的
我都在某個作品中撞名強X犯了
honey2493
Tue, Feb 11, 2025 10:11 AM
你到底是想參加比賽,還是想爆料他
這種的基本上不會拿獎吧
ginger5390
Tue, Feb 11, 2025 10:21 AM
如果描述太露骨,對方是麻煩人物會不會反而讓自己有危險?
vodka9568
Tue, Feb 11, 2025 10:55 AM
寫作得獎的重點不是真實度而是技術
別擔心
通常有這種煩惱的人很快就沒這個煩惱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11:18 AM
寫作得獎不是重點,重點是為以前無能為力的自己出一口氣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11:29 AM
還有,直接在別人的噗意有所指暗示說反正不會中不用擔心,我覺得很沒有禮貌
taro7023
Tue, Feb 11, 2025 1:19 PM
已經害怕有法律責任,只是想出一口氣?
taro7023
Tue, Feb 11, 2025 1:20 PM
這種文章真的不會得獎吧,感覺噗主也是同類人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1:27 PM
在學校被霸凌三年,向師長反映都被息事寧人,還得到可以考慮休學或轉學的答案,做壞事的人都可以沾沾自喜在教師裡張揚,我只是覺得當年的自己很委屈,好像被欺負的事情不存在,想要寫下來出一口氣,因為當初他們手段卑劣我也沒有當年的證據,是擔心他們說我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所以指控我毀謗名譽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1:27 PM
在我看來,你們幾個也是為霸凌者說話的同類人
prawn3592
Tue, Feb 11, 2025 1:31 PM
taro7023
Tue, Feb 11, 2025 1:32 PM
發文詢問又不能接受言論,都要比賽了就好好比吧
報復使人鬼迷心竅
steak249
Tue, Feb 11, 2025 1:32 PM
frog9110
Tue, Feb 11, 2025 1:33 PM
只是想出一口氣我覺得你可以投稿到各大新聞看看
wolf8575
Tue, Feb 11, 2025 1:33 PM
taro7023: 他的重點不是得獎 是想叫評審看他哭以前被霸凌的事
ibis5054
Tue, Feb 11, 2025 1:34 PM
Tue, Feb 11, 2025 1:35 PM
你可以寫 可是有問題也要能夠承擔 還有審稿的老師不一定會買單 只要記得要怎麼做都是你的自由 可是其他人也有選擇不接受的自由
Tue, Feb 11, 2025 3:06 PM
你可以寫 可是出問題也要能夠承擔 還有審稿的老師不一定會買單 只要記得要怎麼做都是你的自由 可是其他人也有選擇不接受的自由
shark5384
Tue, Feb 11, 2025 1:35 PM
如果你怕之後被知情人士看到要你拿出證據,自己沒有,會因此被說還怎樣之類的問題要面對
那就是:不要用同個字,起碼換個類似的字或音
但要怎麼寫怎麼命名都是你的事情,至於會不會得獎或是獲得評審賞識,那就是文筆和機運了
ibis5054
Tue, Feb 11, 2025 1:36 PM
霸凌不好 想要爆出來霸凌也可以
只是你真的要復仇的話要好好規劃
或許不是在這個時刻 可以選擇更好的時機點?
dwarf9247
Tue, Feb 11, 2025 1:38 PM
說真的
很明顯只是藉機抱怨的作品評審並不會看完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1:39 PM
給某些人,我從頭到尾都
沒有問這樣會不會得獎
之類的,自己要歪要扣帽子真的很奇怪,就算是報復好了,我被欺負的一方連陳述自己被欺負的經驗也有錯,不是很奇怪嗎?更何況我的目的本來就不是為了報復,只是以防萬一被找麻煩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1:40 PM
其他人給的建議我也很感謝,我會再思考看看的QQ
fox9217
Tue, Feb 11, 2025 1:44 PM
我以前也經歷過霸凌,我也靠暴力解決了霸凌,然後呢?為何會被霸凌的原因其實自己也有問題(除非無緣無故啦),當時的我易怒受不了開玩笑自我主見高,我學到的是要改變自己且更加社會化(當然你也可以不改變),職場上誰最會被人家講話(專題其實跟職場工作很像)?就是不做事整天躲來躲去,人際又搞砸的人,態度很重要,如果他們真的無緣無故霸凌你,那證據拿出來,直接搞他們不必寫文章,建議噗主直接明確站出來表明此事,新聞會很喜歡的
taro7023
Tue, Feb 11, 2025 1:50 PM
怕被找麻煩還做,不懂噗主心態
服了
ibis5054
Tue, Feb 11, 2025 1:51 PM
我有無故被霸凌的經驗 只因為從不同地區轉來(社區國中只有我是外來者) 後來帶頭者轉學後就不針對我了 帶頭者轉學後也被霸凌我就覺得算了 當然每個霸凌事件都不同啦
bull7627
Tue, Feb 11, 2025 1:54 PM
ಠ_ಠ: 噗主如果真的怕被找麻煩,建議
直接去找警察備案
,當然,如果有證據不拖泥帶水提告是最好的,最怕的就是你沒有足夠的證據,對方反告你誣告。
因為噗主這噗「出一口氣」這詞在刑事上應該會被判定為「故意」。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1:54 PM
看吧,還不用那群人跳出來就要我拿出證據,是要我拿出什麼證據?我被逼到重度憂鬱症的看診證明嗎?我當年不過就是家裡單親還清寒就被欺負,是要我檢討什麼?
wolf8575
Tue, Feb 11, 2025 1:58 PM
阿你噗首自己問沒證據就寫會怎樣,別人回答你可能會有的問題,你就開始起防衛心理跳腳
你不要假裝求建議,一開始就說你在求認同就好了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1:59 PM
然後事發至今也十年了,我不知道那些人在哪裡,現在在幹嘛,也不可能指稱是哪個工作的XXX,我真要報復就應該會指名攻擊是誰誰誰吧?真的很奇怪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2:00 PM
wolf8575: 真的是這樣嗎?要不要看清楚,有些人就在那邊噗主就是這類人,先進行攻擊的耶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2:00 PM
真的要給建議,就直接說這樣會有法律責任,不是陰陽怪氣扯一堆有的沒的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2:01 PM
有些人明顯就是想酸而已,真的偷偷說不缺盲目酸民瓜民和樂子人
cherry8052
Tue, Feb 11, 2025 2:03 PM
就噗首的問題回答
除非對方名字有什麼特別的字(例如生僻字或姓氏比較特別),不然基本上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少見,就改個地點時間
例如A縣市的國中改成B縣市的這樣,或是就含糊一點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2:04 PM
cherry8052: 謝謝建議,還是有正常人的嗚嗚嗚
dragon91
Tue, Feb 11, 2025 2:04 PM
沒錯 我是瓜民我來了
vodka4432
Tue, Feb 11, 2025 2:05 PM
奇怪欸
這是小說,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我是你就改校名和地區之類的,以免影響到學校聲譽被找麻煩
人名我一個字都不會改
這是小說,憑什麼我還要被要求提出證據?
fox9217
Tue, Feb 11, 2025 2:07 PM
真的一開始直接說在求認同好了 不必我多廢嘴舌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2:08 PM
vodka4432: 好,我會參考的QQ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2:09 PM
fox9217: 我能理解你的意思,但你剛剛刪除那一串文的重點不是有錯就改嗎?但我也說當年我不是因為個人因素被霸凌的
frog3174
Tue, Feb 11, 2025 2:10 PM
假設對方真的順著你的作品人肉搜索出是你
明面的方式就
最基本的就是告你造謠抹黑妨礙(還是毀損)名譽啊,法院那會不會成立不好說,但假設會成的話
你就得想辦法拿出‘’證據‘’證明你說的是事實
除非你成為JK羅林那種等級,不然應該很少人會為這種是提告啦,投資報酬率太低了
私底下的方式的話……
參考一些復仇霸凌作品的霸凌仔手法,現實有時候比虛構作品更魔幻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2:13 PM
frog3174: 好,我知道了,謝謝你為我提出建議QQ
bull7627
Tue, Feb 11, 2025 2:15 PM
不過噗主需要注意,如果有太多巧合的人名,比如您的文章中的人名彼此之間都認識,那是非常危險的事情,聽您有指稱說對方的工作就代表您知道他們目前的動向對嗎?
您是否知道他們彼此之間有聯絡呢?因為我看您內文應該是沒有想隱藏人名的部分,多個巧合的人名基本上就會涉嫌影射名譽毀損,您可能會面臨多起案件同時辦理的情況,會不太樂觀就是了。
沒指名道姓在網路上影射公審,能告妨害名譽嗎?實話實說有罪嗎?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2:16 PM
bull7627: 你看反了,我不知道他們在幹嘛,只是文中會有名字,不會指稱他們現在在哪裡QQ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2:18 PM
我高中畢業後就斷絕所有同學的關係,我不知道那些人現在在哪裡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2:19 PM
但還是感謝你提供的資訊!!!
bull7627
Tue, Feb 11, 2025 2:24 PM
ಠ_ಠ: 我的意思是,如果他們彼此之間認識,是有交集的人,他們看名字就知道,這就代表,名譽毀損基本逃不掉,有很大概率會一起對您提告。
比如:
小蔡。是菜市場名。
小英也是常見名。
小文也是不罕見的名字。
但是小蔡小英小文一起出現,機率已經夠小到全台灣只有他們三個了,這種情況您很難迴避法律責任,只能說在您發表創作前建議您去法律諮詢,也最好梳理您為何選擇報案的動機。
bull7627
Tue, Feb 11, 2025 2:26 PM
需要請你梳理動機也包括前面提到的:
「出一口氣」在刑事上是「故意」為之,他們若知道是能對您提告的。
frog3174
Tue, Feb 11, 2025 2:31 PM
ಠ_ಠ: 記得以前我學校有說過,哪怕是匿名但內容敘述只要
能讓當時當事人外的一部分人,也能知到是在說誰的話,法律上好像就有辦法成立毀損名譽類的了
簡單又具體一點的例子像這種
藍色肚子有口袋的機器貓
手腳能自由身長的海賊
沒講名字但能具體知道是誰的狀況
噗主的狀況應該是能對應到名字、對到學校、對到班級……
至於一部分人是多少人可能要找法律專業的人確定了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2:31 PM
bull7627: 好的,我明白了,感謝您清晰的說明和解釋,非常謝謝你!!!!
kudu4854
Tue, Feb 11, 2025 2:31 PM
ಠ_ಠ - 難怪會被霸凌欸
記得把這些人寫進去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2:33 PM
frog3174: 是不會寫到那麼詳細,但我會記得的!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2:34 PM
kudu4854: 偷偷說就是仗著匿名有很多壞人,不用理他們
frog3174
Tue, Feb 11, 2025 2:35 PM
kudu4854: ಠ_ಠ:
可以拿來寫第二部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2:36 PM
照他們的邏輯而言,他們也不是第一次在網路上做這種事,不用管他們,他們有一天自己會踢到鐵板的
ibis5054
Tue, Feb 11, 2025 2:57 PM
覺得真的很多人跳進來要證據很怪 反正出問題有責任也是噗主自己承擔 難不成是霸凌過別人怕被找碴?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3:00 PM
ibis5054: 沒關係,不用理他們,他們就是希望他們攻擊人時對方不許反抗,真的跟他們計較或對他們生氣就中了他們的計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3:02 PM
今天我是匿名提問,他們不知道我是誰,我也不知道他們是誰,如果我今天是諒名的情況,連和他們抱持相反意見的都會是騎士團
ibis5619
Tue, Feb 11, 2025 3:03 PM
是說不是有無敵咒語嗎
本故事為架空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ibis5619
Tue, Feb 11, 2025 3:06 PM
另外
以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來舉例
如果作者沒有自殺,會有人知道這是他的真實故事?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3:08 PM
ibis5619: 你說的很有道哩,我也覺得事情都過去十年,那些人以前也不愛念書,應該也不會關注文學獎,但可能是因為以前被他們做過很過分的事情,所以還是會怕吧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3:12 PM
我的心理師是告訴我,如果我不發聲就不會有人知道真相,但我也不是要對方遭到報應還是怎樣,因為他們就算遭到報應也改變不了我被欺負的事情,我就是想要為過去的自己出一口氣,讓過去的自己不知道被欺負的自己是活該,至於為什麼想要投文學獎,算是不甘心以前被他們嘲笑喜歡文學的都是怪胎
vodka4432
Tue, Feb 11, 2025 3:16 PM
小蔡小英小文一起來指控我的虛構小說裡的人物是影射他們而毀損他們的名譽?
然後他們不用證明我是在影射他們,反而是我要證明我不是影射他們?
反了吧,那我要去控告JK羅琳寫哈利波特睡樓梯底下是在故意傷害我,因為我小時候也被關在樓梯底下,然後羅琳還得證明哈利不是影射我?
bull7627
Tue, Feb 11, 2025 3:17 PM
ಠ_ಠ: 呃等等噗主,你你那是心理師還是諮商?
有點不太好,作為醫護人員說這種話還建議病患以身試法,歪樓了但可以避雷嗎?
bull7627
Tue, Feb 11, 2025 3:20 PM
vodka4432: 首先JK羅琳和您不是高中同學,您也不叫哈利或者腦袋上有疤痕
我這裡說明的範例為概率小到一定程度,會有指向性的問題。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3:21 PM
bull7627: 不是,他只有我建議使用書寫治療寫下來,他沒有鼓勵投文學獎,是我自己個人的決定和心理師無關
bull7627
Tue, Feb 11, 2025 3:41 PM
ಠ_ಠ: 但是您寫的內容就是他鼓勵您發聲(公開)呀!這是非常嚴重的專業問題,您的行為動機自己也知道「出一口氣」(即:故意行為)這絕對不是適合發聲的狀態。
且您沒有證據卻被心理師支持推到台前,強烈建議您掛出診所,這是非常有失專業度的判斷,我真的懷疑對方其實是想害您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3:51 PM
bull7627: 我想他應該是指我可以放在私人的個人社群版面而已,因為我當時有說覺得這件事情應該要被看見,他當時提到的是類似個人網誌之類,他沒有料想到我會想要參加文學比賽
human8626
Tue, Feb 11, 2025 7:46 PM
我有點好奇噗主為什麼要去投文學獎而不是寫成網路公開小說之類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8:05 PM
human8626: 因為他們嘲笑過喜歡文學的都是怪胎,就想像那時候的自己證明喜歡文學沒有錯,才不是怪胎
human8626
Tue, Feb 11, 2025 8:21 PM
個人際遇也是寫作的靈感來源之一,想將自己的過往作為題材書寫也沒問題,只是如果想證明自己喜歡文學沒有錯,也許更要聚焦在如何展現文學的魅力。噗主前面所說想如實寫出來「只是為了報復」,這讓我覺得與展現文學之魅力有些出入,只是讓文學成為一個洩憤工具。
或如果對噗主來說參加文學獎就是證明了的話,上面請當作價值觀不同的見解,不必在乎。
ಠ_ಠ
Tue, Feb 11, 2025 8:32 PM
human8626: 謝謝建議,你說的話很有道理,不過我也要再次強調不是為了報復,只是想要療癒過去那個被霸凌的自己,還是很感謝你的留言,我會再想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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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寫小說投文學比賽,內容是學生時期遭到霸凌的故事,故事中霸凌者的名字和現實中霸凌者本人一樣沒改,會有法律責任嗎?
李宗翰改成李宗瀚之類的
像是某個芥川賞那樣我都在某個作品中撞名強X犯了這種的基本上不會拿獎吧
別擔心
通常有這種煩惱的人很快就沒這個煩惱
那就是:不要用同個字,起碼換個類似的字或音
但要怎麼寫怎麼命名都是你的事情,至於會不會得獎或是獲得評審賞識,那就是文筆和機運了
只是你真的要復仇的話要好好規劃
或許不是在這個時刻 可以選擇更好的時機點?
很明顯只是藉機抱怨的作品評審並不會看完
服了
因為噗主這噗「出一口氣」這詞在刑事上應該會被判定為「故意」。
你不要假裝求建議,一開始就說你在求認同就好了
除非對方名字有什麼特別的字(例如生僻字或姓氏比較特別),不然基本上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少見,就改個地點時間
例如A縣市的國中改成B縣市的這樣,或是就含糊一點
這是小說,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我是你就改校名和地區之類的,以免影響到學校聲譽被找麻煩
人名我一個字都不會改
這是小說,憑什麼我還要被要求提出證據?
明面的方式就
最基本的就是告你造謠抹黑妨礙(還是毀損)名譽啊,法院那會不會成立不好說,但假設會成的話
你就得想辦法拿出‘’證據‘’證明你說的是事實
除非你成為JK羅林那種等級,不然應該很少人會為這種是提告啦,投資報酬率太低了
私底下的方式的話……
參考一些復仇霸凌作品的霸凌仔手法,現實有時候比虛構作品更魔幻
您是否知道他們彼此之間有聯絡呢?因為我看您內文應該是沒有想隱藏人名的部分,多個巧合的人名基本上就會涉嫌影射名譽毀損,您可能會面臨多起案件同時辦理的情況,會不太樂觀就是了。
比如:
小蔡。是菜市場名。
小英也是常見名。
小文也是不罕見的名字。
但是小蔡小英小文一起出現,機率已經夠小到全台灣只有他們三個了,這種情況您很難迴避法律責任,只能說在您發表創作前建議您去法律諮詢,也最好梳理您為何選擇報案的動機。
「出一口氣」在刑事上是「故意」為之,他們若知道是能對您提告的。
能讓當時當事人外的一部分人,也能知到是在說誰的話,法律上好像就有辦法成立毀損名譽類的了
簡單又具體一點的例子像這種
藍色肚子有口袋的機器貓
手腳能自由身長的海賊
沒講名字但能具體知道是誰的狀況
噗主的狀況應該是能對應到名字、對到學校、對到班級……
至於一部分人是多少人可能要找法律專業的人確定了
可以拿來寫第二部本故事為架空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以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來舉例
如果作者沒有自殺,會有人知道這是他的真實故事?
然後他們不用證明我是在影射他們,反而是我要證明我不是影射他們?
反了吧,那我要去控告JK羅琳寫哈利波特睡樓梯底下是在故意傷害我,因為我小時候也被關在樓梯底下,然後羅琳還得證明哈利不是影射我?
有點不太好,作為醫護人員說這種話還建議病患以身試法,歪樓了但可以避雷嗎?
且您沒有證據卻被心理師支持推到台前,強烈建議您掛出診所,這是非常有失專業度的判斷,我真的懷疑對方其實是想害您
或如果對噗主來說參加文學獎就是證明了的話,上面請當作價值觀不同的見解,不必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