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斯
『大法官裁定高院法官郭豫珍幫高虹安送的違憲案(護航)不符合憲訴法第55條所定要件,不受理啦!

另刑事案件中是否構成犯罪,應屬「法院」審判權核心,不該由法院聲請釋憲。

這種華國高院法官可能跟翁曉玲是同學吧?阿不然法律怎麼念的?
幫貪污一審宣判的罪犯申請釋憲有夠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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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高院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 社會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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