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半昏
立法院剛才將加嚴的選罷法(要身分證影本)送總統府了,如果總統府也是今天收到的話,總統依法要在十天內公告或覆議。

總統依法得於2/17公布,並於2/19生效。換句話說,新法最快可能生效的時間點,落在2/17那週中後段。
一定得在2/17那週提出申請才行!

一個網站,可以快速製作符合各區罷免團體格式的連署書,只要輸入姓名、地址等資訊,就能產出符合格式的連署書,列印出來簽名即可。

快速填寫罷免連署,相關資訊都儲存於本機,沒有資安疑慮,各選區正加速擴充中
阻止失能暴衝的立院, 我們需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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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半昏
沈伯洋:【台灣人,準備跟時間賽跑】
就在剛剛,壓在放假前的最後一刻,立法院把選罷法修法送出去了。
也就是說,罷免連署,將來會變更難。
能不能夠把人民的權利救回來,取決於憲法法庭。但是,憲法法庭能否存活,不但要看接下來這一個禮拜,就算活下來,也未必來得及把選罷法救回來。
最差狀況,我會抓2/17那一週,選罷法生效。也就是,要送罷免,必須要在這一刻之前。
國民黨就是要賭過年大家會放鬆,就跟那時候他修三大惡法,賭大家都還在關心棒球和柯文哲,不會太注意的時候。
台灣人一直都在跟時間賽跑,只是這次,時間更緊迫了。
月半昏
選罷法並沒有規定所有連署書上的應記載項目均只能手寫。依民法第 3 條第 1 項規定:「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親自簽名。」據現行法只有規定簽名欄位應親自簽名。因此只要選區正確、身分證資料正確,使用本網站預先填寫相關欄位資料,列印下來後親自簽名,是符合規定的。
月半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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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韓國瑜報復罷免,突襲式送出法案,企圖讓覆議不成

在年節放假倒數前最後一個小時,立法院悄悄將放了幾個星期的選罷法修法送至行政院,行政院被迫在一個多小時後召開臨時院會,通過提請立法院因為窒礙難行的覆議案,行政院提出覆議後,立法院將於年後召開臨時會處理覆議案(也有可能過年期間立法院就覆議),在加上必須附身分證影本的苛刻要求,罷免更加困難。這無疑是刻意為罷免設下障礙,試圖壓制人民的聲音。

這是惡意的突襲,因為如果今天不提覆議,將會超過法定十日內覆議的規定。如此居心叵測的突襲,一切就是對付罷免,消減人民的權力!

我要呼籲所有同志,過年期間不休息,全面動員,全力以赴,衝刺第一階段連署目標。從年後上班日開始,每天都要送出大量連署:人民的意志不可被輕視!
月半昏
林俊憲:我整理一下時間序:
行政院動作非常快,今天下午馬上開臨時院會,提出覆議案,避免因過年9天連假影響期限。
2月3號開工日那週,立法院應該就會召開臨時院會處理覆議案。
接下來則是關鍵。
可以預見,覆議案不可能通過,得移請總統公布。但總統要在幾日內公布?其實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按照過往10幾次覆議的案例,最短3天、最長10天。
這就是最後能為大家爭取的寶貴時間。
當然,以上都還是在沒有憲法法庭介入的最壞情況,但建議也要以最壞情況來做打算、擬定日程。
即使如此,這樣的最壞情況,也已經比我早些時候預期的要好很多,至少一切程序有拖過2月1號。
現在國民黨開啟了自己的最後倒數,所以,過年返鄉回到戶籍地該做什麼?大家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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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半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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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疑慮的原因是因為有人說「基隆曾經被搞過」,我充分理解這個原因與擔憂,我也不能保證其他藍營執政的縣市選委會不會搞你,因為依他們的惡質程度,用任何方式搞你都是有可能性的。
我只能提供法律上的規定,可以不用「本人自寫」,需要的法定要式規定是「親自簽名」。但無法跟大家說各地尤其藍營縣市的選委會會不會搞你。因此,有疑慮的請疑一律去現場手寫,如果沒有疑慮再使用我推薦的工具,其實根本的問題在資訊不明確,以及對手沒有下限。
所以還是上面說的,推薦大家有空到現場親自連署,在志工確認下萬無一失,也可以增加罷免人潮。但同時,如果你想要使用電子填寫的工具或手段,那麼我也不會說那是錯誤、誤導或不可行,更不會否定網站架設者的努力與熱誠,請依大家各自的狀況與判斷自行決定。
月半昏
可以去現場親自連署還是最穩當的!因為真的很容易寫錯!
月半昏
許美華:剛剛看林志潔老師發文,貼出連署書範本,就是我這位粉絲做的「維尼」防呆版,好可愛,趕快來幫她宣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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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潔老師今天用防呆板就進帳八百多份!!(第一天開張)
月半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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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半昏
立院新會期民眾黨擬推不在籍投票 聚焦媒體司法改革 | 政治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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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律師的筆記本:不在籍投票是吧?等到引進他們「匠心獨具」的不在籍投票之後,這個國家的民主制度大概就要劃下句點了。
精心安排的不在籍選票,將為選舉帶來潛力無窮的操作空間。從此以後,選舉將不再反映臺灣的在地民意,讓臺灣人在自己的土地上,淪為徹底的被殖民者。
不相信他們會作到這個程度?
不用懷疑,他們既然可以把罷免制度改成讓別人很難罷免,自然也可以把選舉制度改成讓別人很難選贏。
如果不及早阻止他們的話。
月半昏
政院送選罷法覆議案公文 立院已收件 | 政治 | 中央社 CNA
立法院會去年底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行政院日前認定窒礙難行提出覆議案,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昨天下午到立法院遞件,而立法院工作人員今天上班後已收到公文。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57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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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半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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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半昏
沈伯洋:
1. 預計下個禮拜還有一波。
2. 藍營也在醞釀罷免。雖然藍營的罷免連署站根本沒人,但他一定會突然生出來連署書。
3. 查驗需要25天,所以2/28左右才會有第一階段的結果,接下來中選會還需要工作天來公布第二階段的格式,因此第二階段的「正式」連署會在三月。
4. 進入第二階段後,會很冗長,到一百天都有可能。大家可能會覺得為什麼那麼久,但這其實就是罷免制度的初衷,用「冷卻期」確保公民行使權利的冷靜。
但因為很多公民是從去年五月開始醞釀罷免,所以可以說是「冷卻太久」,而且絲毫沒有減退跡象。
所以,制度設計上,反而大家還要特別對抗冷卻期,尤其又是在醞釀超過半年以上的運動,會是個辛苦的階段。大家真的辛苦了。
5. 這樣算下來,罷免可能會在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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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半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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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方法,就是所有的罷免公民團體聯合開設一個檢舉通報聯繫方式(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方式,最好能有Line或電話),凡是全國各地有人因罷免藍委而被查水表,就有個非常及時的對應窗口來安撫對方、並且提供SOP。同時將這些舉報的內容,第一時間傳給所在地願意支持的民意代表,並且定期召開記者會宣傳這些查水表的劣跡。

當然,這樣的工作很耗費人力更需要有人隨時待機。所以如果罷團可以找到一個有公信力的社團組織或者人民團體來進行募款,就可以支應這樣的「反制查水表小隊」後勤作業。差不多30萬就夠好幾個月的後勤作業支援了,快點把募款帳號開出來,偶一定捐錢。
快點把反制查水表小隊的窗口建立起來,還有個好處:從現在到三月初的冷卻期,就會有很多題材可以宣傳跟討論了。
月半昏
沈伯洋:花蓮縣政府今天承認有查水表,花蓮縣政府的主管,可能完全沒有法治觀念,這已經有刑事責任。
查戶籍根本就不是理由,因為「確認是否連署簽名」已經超越了戶籍法授權的範圍。而把個資攜出,不但有個資法的問題,更是直接違反選罷法98條的規定。

第一線執行的基層公務員,基於壓力而必須執行違法的命令,請不用擔心。責任在後面下令的那一位。層級不夠高,是沒有辦法命令這件事的。

藍白想要用修法沒收人民的罷免權,結果法案通過時間因為被我們阻擋,變成有點來不及,竟然就開始使用戒嚴時代的手法?

台灣絕不能倒退到過去,更不可能跟現在的中國站在一起。

資料已經全部準備好給相關單位了。各位公民團體現在要做的,就是不斷地收集各地方政府刁難的證據,相關的手法會不斷地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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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半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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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應付查水表?
1.開門先開手機。有人說來查核連署,全程開手機錄影。
2.要求他出示證件,拍起來。
3.如出示連署書影本,拍起來。
4.錄影送交罷免團體,以便提告。
NOTE:
1.連署書不可出選委會,包括影本,否則違法。
2.提告調查需有對象,所以要拍來人證件。
月半昏
林志潔:已經陸續有第一階段的連署人,收到新竹市選委會的詢問單,民眾滿心狐疑:

第一、自己用正楷寫的連署到底為何會有問題要被發單詢問?
以及
第二、平平同時雙罷,一樣的簽名,為何只收到新竹市選委會對於罷免高虹安市長的詢問,對鄭正鈐委員罷免的連署就沒有問題?

我的建議是:我們無從得知新竹市選委會基於什麼標準發來詢問(說真的,這種詢問單也是莫名其妙,什麼都沒寫,就發個單來問:喂,這是你嗎? 當然會讓民眾很狐疑),但我們還是要好好回覆。
請大家接到詢問單,勾選〔是本人簽名〕的欄位,然後在下面簽名或蓋章處,用〔蓋章〕方式處理,以免又節外生枝,被新竹市選委會說詢問單的簽名和之前連署的簽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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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半昏
引:偽造他人簽連署書當然有刑責,除了偽造文書之外,還有個資法的民刑事責任。但其實最大的問題在於「怎麼抓」以及「怎麼證明」?

像是昨天蘇巧慧委員踢爆的,前國民黨員發現自己收到選委會的查詢單,才驚覺自己「被送件」了,這十之八九可以確認就是國民黨抄黨員名冊沒錯,但這沒辦法拿去辦領銜人或國民黨,因為你「不知道是誰抄的」,無法證明行為人是誰。所以除非當場逮到那個人抄名冊,或接獲情資,現場破獲國民黨在哪裡大量抄名冊,否則幾乎拿他們沒轍,也因此他們有恃無恐。

所以說要怎麼防止國民黨亂抄名冊的錯假甚至死人連署,或能不能法辦,其實不是不辦,是真的沒那麼簡單,而且有後座力。再完美的制度都無法防免存心要濫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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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那個要賺錢的方法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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