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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豪野犬
本意不是想引起爭吵,只是看到朋友訊息的當下覺得「啊原來」,抱著這個心情上來分享的
怕吵一吵會開始偏離軌道,同時看到有旅人說在臉書看到,擔心傳達會出現偏差所以刪噗
這邊怕別人誤解的部分是:友人並未覺得管理員處置有問題,這個部分看訊息應該可以很清楚!
朋友也是前幾天在非交易社看到有人分享後才有想收藏的慾望,原本以為可以在社團收才發文,但又不太確定是否可以,後來被移除才確定不行
我們兩個都沒有想這麼深,就只是像排球社可以收售巴波醬一樣,以為與作品本身有相關性的東西也可以交易,因為bar lupin的東西對於某些文野民來說有收藏價值,所以才選擇在社團收物
最後還是再重申一次我們並未對管理員的處置有任何質疑,抱歉打擾河道
https://images.plurk.com/3fz3vRgyoQPOvgCa0pJZW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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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ages.plurk.com/3iKic9LErPDaM1zJ0aGQ5H.jpg
cheese3452
之前看過社團有人徵收人間失格(非聯動文庫本)好像有被移除,交易社應該是只限定文野官方出的週邊,非官方合作的相關性物品都只能算坑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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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噗也有想解釋為什麼會選擇在社團發文,為了方便說明,我或朋友的想法都用我們來代稱
首先我們並未認為bar lupin是文豪野犬的附屬品,只是像很多人會選擇去聖地巡禮一樣,因為喜歡文豪野犬這部作品後認為這裡值得去拜訪,我們則是認為酒吧附贈的商品,明確的來說是上面的logo具有收藏價值,所以產生收物的想法
選擇在社團收的理由一是在我們的認知裡,lupin的東西文野民比較有可能擁有,因此社團對我們來說是最可行的收物管道;二是同內文提及,我們認為這兩者有存在一定的關係,單論合理性的話在文野社團收應該還算可以理解,當然這屬於我們的主觀看法,我們也並不是覺得別人一定要理解,只是構成了我們決定在社團發文的動機而已
最後知道屬於他坑物後我們也沒有質疑什麼,純粹是原來不行啊的想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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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初發噗前有先取得朋友的同意,但因為後來產生爭議怕朋友被波及,所以我才決定刪噗+解釋,也感謝各位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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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ese3452: 了解,我跟朋友現在知道了,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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