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ierXu
新聞內文:
新北地院認為命具保及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應有相當程度的約束力,而能防止其等逃亡,高院認為沒有違誤。

檢察官另泛指電子監控設備妥善度有侷限性、被告2人可能與其他共犯勾串、本案可能再開辯論,高院認為未具體指明依據,不足採信。

八八會館郭哲敏可在家吃年夜飯 新北檢不滿2億交保抗告失敗確定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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