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精神醫學會針對最高法院審理113年度台上第3919號曾文彥殺人案件及相關輿情之聲明」
學會年尾發一個這麼…嗯…高深的聲明做什麼?
dietrichwu
dietrichwu
其實國外也有一些學者在質疑那你精神科,為什麼有的人格疾患說你們要治,有的就不碰
dietrichwu
順便說一下,我們的會logo很醜,小時候聽過這兩張臉畫成這樣是什麼意思,但久了也就忘了,好像也是super-ego, ego, id的對影成三人的概念,但就真的,很醜
dietrichwu
台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 Taiwanese Society of Child and Adolesce...
小學會像個女媧也好不到哪去,是軒轅劍嗎?
phiroe
我還想說這是幾時的判決,LAG太久了吧
phiroe
我點開了,我努力看了一下。我懶得看
dietrichwu
上個月無期徒刑定讞的,主要是最高法院說「罹患的反社會性人格障礙症,可涵攝於公政公約所稱特殊障礙類型,得將其視為迴避判處死刑的事由」,其實也沒看到大家在非議,結果今天莫名亮了一張紙出來。
dietrichwu
確實有一些比較怪誕的描述:二審認為,曾文彥幼時診斷出有(ADHD)併發展遲緩,成年後逐漸演變為反社會性人格障礙症,依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解釋「應避免對存在嚴重社會心理障礙而阻礙其進行有效辯護的個人,以及道德可非難性有限的個人判處死刑」
dietrichwu
又要來賣弄自己的豆知識,ADHD確實犯罪率比非ADHD者高,但總體mental illness群體,刑案受害比加害比例高
dietrichwu
高院110年審理時的主文是這樣寫「被告自幼到成年經診斷具有嚴重的過動症(ADHD),伴隨發展遲緩、社會反抗症、混和型情緒障礙、行為規範障礙症,演變成反社會人格障礙症之人格疾患;經原審法院調取被告出生迄犯案在各醫院診所就診資料後,委託成大醫院為被告進行精神鑑定且經該主持醫師至原審證述,查證明確;被告為放火行為時,因反社會人格障礙症之人格疾患特質,將上開與前輩堂人員、與家人爭執之怨懟情緒,轉為報復攻擊行為,上開反社會人格障礙症人格疾患特質具關鍵性影響。」
dietrichwu
社會反抗症、混和型情緒障礙是什麼,我也是看攏嘸
dietrichwu
結果好幾個會員在群裡寫「看不懂+1」或是開始各自奇怪解讀,恐怕學會要先幫會員們做閱讀理解測驗了
dietrichwu
司法精的前輩們又發了一篇好長好長的文解釋整個聲明,雖然知道他們想講的就是「antisocial不論是法律相關規定還是實務上,都是精神科治療不了的」,但真的真的寫太多了,如果這是柯P的起訴書民眾才會想看那麼多字
phiroe
他只要寫這一行就好了,然後接下來大家就會盡力堅鑑定出反社會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