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Smith
: 根本就不是什麼言論自由的問題。 「雖然我不認同你說的話,但我誓死維護你說話的權利。」 從頭到尾都沒有人要剝奪這些學生的言論自由啊,今天他們之所以被撻伐並不是為大眾覺得他們沒資格發表意見,而是在於他們發表出的意見跟反映出的思想既惡臭又沒人性,是因為大眾「無法認同他說的話」才被罵的,批判針對的是他們的思想而不是說話權利。 我不認同他提出的意見跟思想所以出來罵他也是我的言論自由,就跟今天你在這個噗跟噗主戰一樣,是因為你「不認同噗主的意見」才出來說話的。 不然你是為了剝奪噗主的言論自由不准他發表意見才來的嗎?
John Smith
: 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後,刻意犯賤挺麥當勞不就等於表明自己立場挺性侵犯,有些男的真把自己帶入進性侵犯角色了腦內意淫起來了。正常人只是吃個麥當勞會專門陰陽怪氣擠眉弄眼的發文說自己就愛吃麥當勞嗎?平時還不見他們多愛吃,事情一出一個個吃得頻繁起來了。如此支持不如去多練習提肛,抓緊讓大少爺爽一爽。
最後建中被炎上,是學生把這件事的意義想用某種簡化的邏輯當成一種好笑的批判,然後燒到自己,最後才想用要提醒要追究的是加害者來滅火。
校長很懂。
人的發育期一定都有一個博恩。
...不能挺麥當勞嗎
總之是,「博恩你還要練練」。
那是因為他們不想理你啦!
當他們理你的時候,每一句話甚至每一個動作,都是有問題的,千萬不要以為不會輪到自己。
這就是人為什麼分已成年和未成年,未成年就是問題多多。
要用一句話一個不適當反應就論定人一輩子的生死,我覺得社會群體的問題還比較大。
威脅小孩「不讓你上某大學」「畢業也不錄用你」「讓你一輩子社死」
這種社會狀態很有病吧?
雄中校長能讓孩子認錯,這就是專業。
怎麼不知道挺麥當勞跟建中生被罵的因果關係呢
唉呀連這種東西丟得掰碎了說才知道的話,也是沒怎聰明嘛
用博恩抗博恩,博恩支持博恩,沒什麼意思。
言論自由最基底的是,也要對方知道你在講什麼吧?
「雖然我不認同你說的話,但我誓死維護你說話的權利。」
從頭到尾都沒有人要剝奪這些學生的言論自由啊,今天他們之所以被撻伐並不是為大眾覺得他們沒資格發表意見,而是在於他們發表出的意見跟反映出的思想既惡臭又沒人性,是因為大眾「無法認同他說的話」才被罵的,批判針對的是他們的思想而不是說話權利。
我不認同他提出的意見跟思想所以出來罵他也是我的言論自由,就跟今天你在這個噗跟噗主戰一樣,是因為你「不認同噗主的意見」才出來說話的。
不然你是為了剝奪噗主的言論自由不准他發表意見才來的嗎?
規矩是社會共同的秩序信仰,思考是你可以放在心底,也可以跟他人分享的。
這邊要注意的是「分享」。你的思想沒人可以理解或接受,你就無法跟人「分享」。
你執意破壞群眾共同秩序,那就要接受挑戰,面對排山倒海的責備甚至懲罰。
如果不願意,可以自由選擇放在心底,或練習表達,取得共識,而不是一再而再的挑戰群體秩序,又拼命抱怨無法衝破體制。
連個脈絡論述甚至吸收上有無落勾都無法表達出來,就要跟人搞「諷刺玩笑」,被搧巴掌剛好而已,我只是認為不用判死刑。
你也不用把哥白尼跟打手槍的高中生混為一談啦。這兩樣放在一起可能認為打手槍很偉大。
你把高中生打手槍和哥白尼相提並論,你也會被更正呀
要說上對下,最好是找出校長自己在那講說他覺得自己身為校長有職責訓斥學生讓他們知道錯了要道歉之類。
今天這些學生就是自己犯蠢欠揍罷了,跟舔壽司郎醬油瓶,躺便利商店冰櫃拍片然後一點都不覺得自己有問題
跟左膠的言論審查有87%像捏
學生吃吃麥當勞貼照片怎麼了嗎?
跟言論自由也無關,沒人不讓他們發表意見,罵的是他們發表出的意見太噁心。
你說他們講「沒有女權真好」是言論自由,是啊他可以發表他這樣惡臭的意見,但要做好意見本身被反對的準備,因為網民也有言論自由發表反對的意見。
這麼噁爛又沒人性的意見我還非認同不可了嗎?
他的言論自由是權利,我的就不是了嗎?他的反社會辱女意見,我不認同卻不能說,說了就是在霸凌學生,我的言論自由去哪兒了?
還有扯什麼飲食自由,誰管他們要吃什麼啊!大家氣的從來不是他們去吃麥當勞還po網,這當然沒什麼啊,噁心的是他們故意對一件悲劇的受害者毫無人性的嘲諷言論,跟欠缺性平觀念這兩件事。
什麼都辯不到點上,邏輯不好又搞不清楚狀況。
在別人的噗上廢話連篇是有屁用膩
加油 不要再龜縮當俗辣了
不只俗辣還巨嬰
噗浪陌生人4你老母?
跟左膠有87像耶
謝謝史密斯本日精彩的小丑跳梁舞蹈秀
...笑死!
玻璃心碎的聲音
戀童癖還是先注意不要讓自己被抓去關吧
川普上台後全世界對於垃圾的容忍度只會越來越低
真的破防了好快
言論自由不代表無限上綱,毫無同理心
校長已經講得很明確了,這種言論就是低社會理解
學生要說他們年輕就算了
你都幾歲人了還不懂不能拿言論自由當萬用擋箭牌嗎?
男人穿女裝進女廁讓女性擔憂害怕也不犯法
躺冰櫃拍片也不犯法
沒有公德心也不犯法
不尊老愛幼也不犯法
滿嘴噁爛話噁心人顯示自己是個爛人也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