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etrichwu
@dietrichwu
Fri, Dec 20, 2024 10: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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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學長問我對代理孕母的想法,剛好這是我大學醫學倫理的專題,而且我有陪朋友找過代孕,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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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介紹一下在國內還沒有代孕時,在國外是怎麼完成代孕:
1.選卵子提供者 (「卵母」)
2.選植入胚胎者 (「孕母」),美國多數州法規有規定1跟2不能是同一人
3.植入胚胎、懷孕、分娩
4.買方領回孩子
我平常不是一個女性主義者,代孕在女性主義或左派的論述裡,最常被提到的就是商品化、異化、剝削、還有生育權…等等,我並沒有第一手體驗,但在代孕這件事,我陪朋友走過1-3階段。我完全認同這裡面的爭議:
dietrichwu
@dietrichwu
Fri, Dec 20, 2024 10:52 AM
階段1、2: 我陪同學海選過卵母、孕母,在部分去個資的網頁中,你完全可以看到這些女性的學歷、健康狀況、外貌、出身、經濟狀況,甚至你想知道更多,還可以在代孕公司容許下,去獲取更多這些候選人的資料,女人不太會在太平安逸的狀況下去考慮當卵母、孕母,通常有一定的經濟劣勢才會。當時我都笑說很像「選妃」,很男性視角,但這就是資品市場裡會有的心態,我是買方,我然要挑合意的,所以候選人們,與其說是人,比較像商品,因為她們的條件跟你的期望值一致時,你才會下標。
過程中就相當有商品化的現象,而且不同的標價不同,不見得是條件落差而已,有的就寫明是「有經濟急需…」等其他因素,那她可能自己降價來獲取中選的機會,(網頁裡也有比價排序這個鍵) ,這就有剝削、削價競爭的存在,而且,什麼人的生命更值錢,什麼人的小孩更值錢,這很挑戰我們的信念。
dietrichwu
@dietrichwu
Fri, Dec 20, 2024 10:53 AM
階段3、4的幾個爭議:
--體外受精會做不只一個胚胎以免失敗,而且有些合約是允許買方挑選受精卵性別的,這裡又跑出生命權的爭議;
--懷孕中孕母,有些州的法律,或有些公司的規定會寫「全程或幾個月內,被規定懷孕期間不能有性行為 」: 這就牽涉身體自主權的範圍,當「將出生的小孩」是一個商品時,孕母要拿自己的身體自主權去保障不流產、不鬧雙胞的問題,孕母從人化約為活的子宮,這中間的對價是否合理?
dietrichwu
@dietrichwu
Fri, Dec 20, 2024 10:53 AM
--而且有一個很挑戰大家的,買方付款照不同公司合約,有的是分期付款,有的是分娩前撥尾款,有的是分娩後幾個月才撥款,這就更有商品化的味道,因為孕母要努力小心地懷才可以拿到報酬,而懷孕的報酬要怎麼計算?而且有些風險就很可能是意外,那孕母要獨自承擔一場空的惡夢,如果生出「不夠健康的小孩」,那她能拿全額的錢嗎?這在外國是真的發生過訴訟的。
--而為了顧及孕母的身心健康,有的合約規定買方在妊娠中後期要跟孕母視訊聊天,跟孕母談談心,也真的有談一談暈船的,不論是男同志捐精撫養孩子、或是不孕夫妻找代孕,這種後果都很衡擊。
dietrichwu
@dietrichwu
Fri, Dec 20, 2024 10:53 AM
階段4:分娩後,生產線的勞動力已經結束,而產品要準備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件事,孕母對產品沒有任何所有權,其實就很異化,而且也沒有沒有想像中這麼順利,在外國也真的發生過孕母不願意交付孩子給買方的,也是在法院纏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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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應該是1970-1980年代就有代理孕母,走了50年還是很多立法顧及不到的,台灣是常常立法一回事,執法一回事,要開啟這個高度爭議的服務,我覺得是非常非常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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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介紹一下在國內還沒有代孕時,在國外是怎麼完成代孕:
1.選卵子提供者 (「卵母」)
2.選植入胚胎者 (「孕母」),美國多數州法規有規定1跟2不能是同一人
3.植入胚胎、懷孕、分娩
4.買方領回孩子
我平常不是一個女性主義者,代孕在女性主義或左派的論述裡,最常被提到的就是商品化、異化、剝削、還有生育權…等等,我並沒有第一手體驗,但在代孕這件事,我陪朋友走過1-3階段。我完全認同這裡面的爭議:
過程中就相當有商品化的現象,而且不同的標價不同,不見得是條件落差而已,有的就寫明是「有經濟急需…」等其他因素,那她可能自己降價來獲取中選的機會,(網頁裡也有比價排序這個鍵) ,這就有剝削、削價競爭的存在,而且,什麼人的生命更值錢,什麼人的小孩更值錢,這很挑戰我們的信念。
--體外受精會做不只一個胚胎以免失敗,而且有些合約是允許買方挑選受精卵性別的,這裡又跑出生命權的爭議;
--懷孕中孕母,有些州的法律,或有些公司的規定會寫「全程或幾個月內,被規定懷孕期間不能有性行為 」: 這就牽涉身體自主權的範圍,當「將出生的小孩」是一個商品時,孕母要拿自己的身體自主權去保障不流產、不鬧雙胞的問題,孕母從人化約為活的子宮,這中間的對價是否合理?
--而為了顧及孕母的身心健康,有的合約規定買方在妊娠中後期要跟孕母視訊聊天,跟孕母談談心,也真的有談一談暈船的,不論是男同志捐精撫養孩子、或是不孕夫妻找代孕,這種後果都很衡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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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應該是1970-1980年代就有代理孕母,走了50年還是很多立法顧及不到的,台灣是常常立法一回事,執法一回事,要開啟這個高度爭議的服務,我覺得是非常非常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