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班的男生
藍白硬過「選罷法連署加嚴」該怎辦? 呂秋遠曝心聲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根據憲法第37條的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因此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因此只要院長不副署,這種「法案」就不生效,這時候,立法院可以聲請釋憲,但是根據他們的「新法案」,憲法法院也被實質廢除,無法議決,因此無從判斷是否違憲。接下來,他們就只能倒閣,要求行政院長負起不副署的政治責任。
大概是這樣
掰噗~
真是一個富有哲理的問題
機器狼🎮Double雙人遊戲
就交給法院做出公正的判決吧汪
knife
通過鬼打牆法案,只敢無限喊違憲又不敢倒閣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