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心理系的朋朋在討論
廢除死刑的話可以降低綁票案撕票機率

他們說如果有死刑的話
1.殺過人的犯人就會覺得「我殺一個跟殺十個都同樣要死,那我幹嘛停止殺人」

但我一直想不通,這樣不會變成
2.沒殺過人的人覺得「反正殺人也不會死那我多殺幾個」

理性討論偏激仔請繞道
ಠ_ಠ
他們說廢死議題應該是還要討論個年以上單位
但我覺得這種東西就很主觀
討論不完的吧
一種結果但成因跟過程都百百種
ಠ_ಠ
要立法就要考慮到各種狀況
我覺得唯一死刑跟完全廢死都很難
beetle9972
都有可能呀!但事實就是我們沒辦法知道每一個人內心真正的決策方式或想法,所以我們永遠不可能預測犯人的行動
caviar7210
支持用鞭刑代替死刑
beetle9972
比較好奇然後自己也還不太清楚的是,似乎多數法律系出身或是法學學者都是傾向廢死的
guava3794
要廢死的人一直用這套在哄別人

但倘若司法無法當他仲裁執行死刑的角色,就是在鼓舞人民發生事件當下馬上殺死對方免得沒有正義公道、也是在使人們無法安居樂業因為突然被殺死了只能認運氣不好

連未成年因為刑法不重所以會趁成年前殺人的事情都沒辦法應對,還要使社會失去運轉的公平性
bun571
我覺得你朋這種論點很老套。事實就是在現今死刑存在,但殺了八個人還是不會被判死啊,但殺人案有大幅減少?
oreo8879
活著還能從生理跟心理上給犯人造成痛苦
死了就什麼痛苦都感覺不到了
也怕有人想死不選擇自殺而是選擇殺人吧
duck8566
蛤 唯一死刑確實會有那樣的可能,但台灣支持死刑留存的從來就不是主張唯一死刑啊?
當然是殺一個人高機率坐牢多年、有機率死刑,殺多人死刑機率大幅提高,成為有差異的威嚇啊
bun571
更別說殺過人服滿刑期再殺人的了,是否可以當刑期過輕造成社會成本的例子
bun571
痛苦的是殺人犯家屬和被害者家屬,從來不是殺人犯自己吧
earth2683
支持死刑的人基本上就是典型的仇恨主義
guava3794
那殺人的是甚麼善良主義?
pasta9636
支持死刑就叫仇恨主義,那我是不是能說反對死刑的人根本沒有共感跟同理心?
pea2646
兩種都有可能
但通常情況綁票撕票是為了不被抓到而不是覺得不會死
然而如果知道會被判死刑,那死刑就是極限 到達極限值以後再做什麼都不會加重刑罰
但無期徒刑卻還有可能影響假釋的機會
說是這麼說 但一般情況罪犯不會考慮被抓到以後的事情,就算考慮也未必符合現實情況
bun571:
https://images.plurk.com/4kjHUELRuxpZj9Yd4wYoXo.png
5年少60%
10年少73%
這樣算不算殺人案大幅減少?
turkey9281
廢死不等於無罪化,無期徒刑還是有的,也可以專門為廢死之後立另外一個法案,比如因殺人入獄的無法用任何手段減刑或出獄,雖然也可以討論其他刑法但可能就會牽扯到人權和道德上的問題
所以情況2的人要嘛就是本來就會去殺人,要嘛就是一樣也不敢殺
不過綜合來說我個人是支持死刑,畢竟人權的角度看犯人還活著就需要從國庫中取出一定的支出去養犯人,且受苦的都是家屬,不過反對死刑的人其中一個論點是指假如抓錯犯人但已經死刑下去了的問題,就只能說沒有一個處理手段是完美的
而且法律越完善,道德的自然成長就會越差,不過這是另外一個議題

想到之前有一部短劇是在說讓受害者家屬決定殺人犯的身體處置,可以選擇動用刑法剝奪對方的身體部位,在人權上來說這是很不道德的,並且社會觀感上會很不好,不過現實社會應該是不可能有這種法案就是了
mars9050
廢死改無期

殺過人的犯人就會覺得「我殺一個跟殺十個都同樣是無期徒刑,那我幹嘛停止殺人」
mars9050
溫水煮青蛙
然後就是要廢除無期囉
guava3794
要講人權就都講,政府出一個記錄平台,人民憑自我意願上去備註倘若被殺是否不需生命對價賠償,或是要剝奪自己生命的加害者賠命。
不要因為受害者被殺死了就當他是沒有人權的垃圾欸
mars9050
死人本來就沒有人權
pea2646
mars9050: 假釋表示:
guava3794:
有沒有死刑跟受害者的人權有什麼關聯在啊?
死刑存廢跟對價賠償有什麼關係啊?
有了死刑受害者就有人權了嗎?
有了死刑加害者就不用賠錢了嗎?
pasta9636
人類這麼多,我就問幹麻花這麼多社會成本去幫一個死刑犯想配套
earth2918
台灣應該向大部分已開發國家多學學
earth2918
挪威
布雷維克
新納粹白人至上主義者
引爆汽車炸彈造成8死30傷
攻擊青年營造成69死66傷
~~~~~
監獄環境人性舒適。布雷維克單獨關在10坪的囚室,監獄內還有廚房區、餐廳、電視房甚至Xbox遊樂器,也能使用籃球場、健身房。
(這待遇似乎贏過很多我國國民囉)
但布雷維克卻有很多不滿,抱怨咖啡不熱,手銬不舒服,

台灣請多學學如何尊重殺人犯人權
pea2646
pasta9636: 大多數的社會成本本來就是投注在極端案例上
就像是老師上課一定也必須花最多心力在會搞事的學生身上
而且極端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
你把極端值砍掉不要 原本不是極端值的部分就變成極端值了
earth2918
才燒死8個人就判到無期
那以後遇到更嚴重受害人更多的案子要怎麼判才公平......?
pasta9636
喔,原來留著死刑犯其他人就不會殺人囉,好厲害喔
pea2646
pasta9636: 你在看哪個次元的噗浪啊
earth2918
考慮到未來可能會遇到最嚴重的罪刑
8個人應該判個1x年,服刑一半後令其申請假釋
earth2918
考慮到已開發國家77人判21年, 台灣才8個人其實判1x年就有點過重了
但這真的可以再改良
puma9030
我覺得是77人21年那個太輕了
mars9050
puma9030: 最高判21年,到期評估沒過可以延長
但21年間有悔改跡象可以申請假釋 看新聞這人是連裝都不裝所以連假釋都沒過
crane9682
基本上罪犯在犯罪前都會先google破案率
仔細衡量被逮捕的風險跟判刑的輕重
然後才會去殺人,所有罪犯都是這樣
而且中華民國的人口在五年內減少了60%,所以殺人案才會這樣減少
uranus4890
我怎麼看都是用魔法對付魔法
ಠ_ಠ
大家冷靜啦,我先把人身攻擊言論刪掉了
兩邊其實都各有各的利弊,雖然我是偏支持死刑派的
如果廢死真的能夠讓治安變好的話我也不是不能接受
只是純粹覺得人類心理應該沒這麼簡單才提出疑問
ಠ_ಠ
就像一句話不同人來看都會有不同的理解方式
一個法條也是一樣
更不用說如果是那種思想跟常人不一樣的又會怎麼解釋
就...很困難
pea2646
wasabi786: 為什麼不是拿中華民國的數據
cheese6853
曾男落網後供稱「因失業想吃牢飯」,才會隨機在遊樂場找男童下手殺害,還嗆檢警「在台灣殺死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