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肥魚
代孕引爆婦團、同志矛盾 綠營陷壓力鍋 被批向票多的低頭 | 世界新聞網

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計16個版本,部分版本涉及代理孕母制度,衛福部原先立場是修法版本納入代理孕母,交由立法院討論,但日前態度轉變,指代理孕母爭議太大,因此決定先推動有共識的部分,修法草案會將代理孕母脫鉤處理。

在衛福部政策大轉彎後,同志團體的態度也出現了微妙的變化。原本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在今年2月還聯合包括台灣女人連線在內的近30個團體,聯合發表一篇「先行開放單身女性與女同志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 代理孕母不應急就章」的聲明;而在衛福部修法態度明朗後,台灣女人連線等18個團體又發出一篇「代孕侵害人權 停止代孕立法」的新聞稿,這次卻少了上述3個同志團體。
小肥魚
我在美國認識好幾對代孕生子的同志伴侶,裡面不乏台灣人.聽他們說美國孕母很貴,排隊要等很久,而且孕母還會挑對象,不符合資格的會被拒絕,完全不是剝削那一回事

台灣有沒有代孕的需求?台灣有沒有女生自願當孕母?一定有.但在這個時間點,已經是社會觀感問題,而不是法律 經濟或道德對錯的問題了

社會現實如此,其實也不能強求.有時候法律可以走在社會前面,有時候只能等社會跟上來
同溫層中毒者
社會觀感嘛...那個同婚...
小肥魚
回應樓上,我正好想到另一個例子就是同婚,台灣同婚合法化至今五年了,但我認識的台灣同志伴侶裡,就算穩定交往多年,多半也都沒有結婚

對他們來說,上街爭的是一口氣,但在現實生活裡,結婚不是什麼必要的事情

這讓我有點訝異,因為反觀我在美國認識的朋友,碰到適合的人就結婚,買房,生小孩,交往的對象是異性或同性似乎沒有太大差別

不是說一定要結婚才比較好,但我相信人口裡面總是有固定比例的人會追求婚姻提供的穩定保障,同性異性都一樣

如果本來可以透過合法婚姻取得保障的人,因為擔心家人反對 同事耳語,或者只是 “怕麻煩”,就放棄了這份保障,這不是法律的問題,而是社會還沒跟上,那也只能讓時間來化解
小巧嵐
其實代孕反而是一個女性可以坦然使用子宮很好的女權體現
只是現在被汙名了感覺有點差...
我有時候也不知道該怎麼去修正這種心情
RDJ宅~熊呆師朽
小巧嵐 : 請問你是提出一個沒有子宮的自認為女性,為了滿足其他男性對擁有血緣子女的妄想和控制,可以坦然使用其他有子宮女性的子宮嗎?
這到底女權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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