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xx
中配被遣返竟冒名親姊來台18年!查獲送辦無罪原因曝光 - 高雄市 - 自由時報電子報

中國籍張姓女子與台灣楊姓男子結婚後,來台探視期間與陳姓男子外遇,張女因逾期居留被遣返回中國,她竟冒用姊姊的身分,嫁給陳姓男子再申請來台,張女二婚期間多次使用姊姊的身分出入境,在台生活了18年還順利取得我國身分證才被查獲送辦,但法官認為,張女是在姊姊授權下使用她的身分,因此不構成偽造私文書罪,判張女無罪。

法官認為,張家姊姊已同意妹妹以她的身分入境台灣生活,並授權妹妹完成相關居留、定居等身分文件的手續及流程,因此認定不構成偽造私文書罪,也不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因此判兩人無罪

Foxx
一個人的身分可以授權使用的?
Raven
Foxx
據說台灣現在非法移民的小孩人數已達10萬人呢. 就算自稱是海島國家, 故意放水那被搞到洗人口也只是比較晚發生而已吧ㄎㄎ
Foxx
的確用這種方法解釋的話, 那ballet harvesting收集選票的行為也一切合法的吧ㄎㄎ
加魯魯☆成為非垃圾食品
混合生命體
哪條法律有寫同意授權就不算偽造文書?
那台版柬埔寨案可以推翻是豬仔同意提供個人帳戶了是吧
加魯魯☆成為非垃圾食品
某些人的邏輯就是:法條沒寫不行=可以做
Foxx
持中國假證申請來台未觸法? 法界:判決有待商榷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前台北地院法官、志仁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李鴻維表示,法官認為張女未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但張女胞姊恐觸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使中國大陸人民非法進入台灣罪,至於張女本人持假中國身分證申請來台,並多次申請入出境,也恐觸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

這個律師說該法官認為還是偽造文書, 但檢察官應該要用偽造特種文書罪起訴而不是偽造私文書罪起訴才對, 所以他也沒辦法啦謝謝指教
Foxx
偽造特種文書罪: "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上的特種文書裡沒有說包含身分證喔, 信不信如果檢察官真的更改起訴法條, 下一個法官會說他認為檢察官應該要用偽造私文書起訴而不是偽造特種文書起訴
Foxx
過去二十幾年每次出現這種爭議時, 都會冒出法匠說法官沒有錯啦, 他都依法判決啦都是檢察官自己用錯法條起訴的害法官風評被害. 司法界是不會玩弄法條的

但你有見過同樣的法匠出來臭幹檢察官玩弄法條嗎? 也沒有對吧?XD 難道檢察官就不算司法界嗎?XD

現在這種爭議的問題很簡單, 你要嘛說是檢察官玩法調要嘛是說法官玩法條, 反正都是司法系統在玩法條. 但那些人的反駁永遠都只會說"你們不懂, 法官沒有玩弄法條, 司法系統是沒問題的", 如果他們真的相信問題是檢察官故意用錯誤法條起訴的話他們是有檢討過嗎? 甚至會承認檢方亂搞嗎XD
Foxx
如果要推給檢察官的話, 有一個問題喔

就是為什麼"女子A冒用她姐姐的身份" 不算偽造私文件? 法官在這裡的解釋是說因為她姐姐授權A寫這些文件所以不算偽造

不覺得一定要使用這種很奇怪的解釋法, 才可以推到說檢察官起訴法條錯誤上嗎? 你覺得有多少法官會用這種解釋法來解釋偽造文件?XD

所以檢察官如果真的變更法條起訴了, 他是不是要丟骰子賭說下一個碰到的法官也是用這種方法解釋的? 如果下一個法官認為就算當事人姐姐同意他冒用身份也算偽造, 那又變成起訴法條錯誤又無罪?

這是審判還是丟骰子買香腸?
加魯魯☆成為非垃圾食品
根據在地檢工作過當老屁股的家屬表示
檢察官要智障也挺智障
跟他說你用這條起訴不會過,還被笑說「你是檢察官還我是檢察官?」

然後他那件就
加魯魯☆成為非垃圾食品
但這件事情感覺比較偏向法官覺得不適用這條,所以
Foxx
Foxx
就算真的聽那種老屁股的在扯

1. 法官完全不能更改起訴法條? 實際上是可以的喔但法官為什麼不做而只是判無罪?

2. 他確定法界定義真的是這樣所以檢察官明知不能這樣起訴還真的起訴? 還是說如果檢察官真的用另一個法條起訴了還是可能被法官認為說應該用原本這個起訴所以打槍? 每次法匠被這樣問這時就會開始扯什麼自由裁量權了

3. 如果司法系統允許檢察官故意用起訴法條錯誤來給人脫罪, 這不叫做故意製造漏洞嗎? 有任何防揪機制? 這種檢察官是不是要懲處? 他們這些現在宣稱說亂搞的是檢察官的人這時又會說不應該懲處對吧? 又會說不應該有任何防錯機制對吧?
加魯魯☆成為非垃圾食品
這個時候就不照「判例」了耶
(((゚Д゚;))) 養雞人士
畢竟以進步價值與殖民階級來說中國人>台灣人
千葉蓮*~*
法官遇到中國人就轉彎了,大概也是心心念念自己是中國人的
贊成AI有選舉權
中華民國的法官是終身俸耶
黑白喵
其實,如果是故意使用錯誤的法條來造成無罪的結果,之前早就有人用了,就是總統特別費案。當時明明是同樣的罪行,但檢查官故意用不同的法條起訴馬特首跟阿扁,最後造成阿扁有罪,馬特首因法條要件不合而法官「只能依法」判無罪的狀況。但當時就有人說過了,這個絕對是檢察官跟法官串通好在打假球,因為法官是可以變更起訴法條的但他沒有,特別是在阿扁同時被用另一個法條定罪的時候。
黑白喵
所以說呢,這次的案子就是很有可能九成機會是檢察官跟法官都是社運仔,或是都是支那同路人,但我認為社運仔的機會較高。剩下一成才是他們是智障,但我們隨便說人家是智障也不太好,畢竟都是法律系高材生哪可能笨到哪去。
混合生命體
黑白喵 : 最近不是還有台中的邪教案
判到最後直接無罪還要賠償那些人被關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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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永遠的ガーランド粉絲
最近還有死刑部分
剛好釋憲完的死刑犯判決出來,應該是深透差不多了
憲法法庭「實質廢死」後改判首例! 縱火燒死8家人死刑變無期 | 聯合新聞網
(((゚Д゚;))) 養雞人士
法官不是愛支病就是重度膠狀物, 慘
黑白喵
最後只有天誅才能制衡這些法官了,幹殺全家八個人還含親生小孩這不叫最嚴重,他們的定義是不是像毛主席殺掉五千萬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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