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綠∞仆浪
什麼?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期,實施了三次戒嚴!

第一次1947年2月28日發生「二二八事件」,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布「臺北市區臨時戒嚴令」,但次日隨即解除。

第二次是1948年12月10日,由於國共內戰,時任中華民國總統的蔣介石依《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第一條,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宣布除臺灣、新疆、西康、青海、西藏等五地外,全國實施戒嚴。

第三次是1949年5月19日,因國共談判破裂,共軍渡江向南攻進,為「確保臺灣之安定」,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布告〈戒字第壹號〉,宣告自同年月20日起全省戒嚴,此即所謂的《臺灣省戒嚴令》。

國家人權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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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第二次及第三次的戒嚴是否完成法定程序均有疑義,但臺灣省實際上確實自1949年5月20日起,實施了戒嚴,進行了戒嚴體制,直到1987年7月14日宣告解嚴為止,經歷了長達38年的戒嚴時期。
阿彌陀佛|大地無非廣長舌
woody_man
@.tw.
小綠∞仆浪
戒嚴令合法性問題 -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在7/9的文章中,我們曾經提過,1949年5月19日所宣告的戒嚴令,「程序」可能有問題。
事實上,還真的有不少研究指出:曾經的戒嚴令,因為沒有符合合法程序,其實是「自始無效」的,換句話說,長達38年期間的戒嚴體制,很可能全部有違法的問題。
草木竹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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