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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國小生的打人事件,在教育現場真的很有感,近年多了很多覺得打人無所謂的個案,反正不會受到多大的懲處,記警告記過根本不痛不癢,不去消也可以拿嘉獎小功來抵(現在動不動就有,很好拿),家長也很放任或直接雙手一攤說無力管教,通常這種九成都是從家裡就有問題,家長好不到哪裡去,又很愛告人投訴...其實小孩已經從大人對學校的態度學習到,不論我做什麼,反正你也不能拿我怎樣
愛的教育出發點是好的,但前提是學生有個健全的家庭、正常的價值觀。
soda4741
每次倒楣的都是正常人
pie1126
那些家長真的很爛。
會生但不會教,不如不生。
coke5312
嘉獎警告沒辦法對消(不是嘉獎+1警告-1)
但做服務時數連大過都可以消除
pasta1370
就算記大過也不會怎麼樣吧 還不是照常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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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ke5312: 可能我說的比較不清楚,以國中為例,升學積分其中一項品德表現,是可以用功過相抵的方式拿到積分的,而且通常學校為了讓你升學,九年級會放寬消掉的條件。的確記警告或過的紀錄會在,但基本不會影響
puff8313
看那個割喉案,他們朋友還在那刑安
beer2811
他們的愛的教育,只有溺愛沒有教育,還有一堆功能失能的家庭,台灣教育高層再繼續亂搞,只好由社會群體一起共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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