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務員之死引發醬缸風暴:如何重造職場反霸凌的法律防護網?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JavierXu
原來目前沒有任何法律明確處理「職場霸凌」,即使提出申訴不法侵害,處理期間還是要去上班,侵害仍會持續,也沒有規定事後處置措施,就連勞動部自己做的調查,也只是審查事前的文書與程序有沒有依法完成,而不是吳姓公務員有沒有被霸凌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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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現行法規下,其實「職場霸凌」的字眼與定義不存在任何一條法律中,僅有《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將其模糊稱為:「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此處未詳細定義「不法侵害」包含哪些言語、行為,成為眾多勞工申訴時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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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是工會最常接到的投訴,但也是最難處理的,關鍵在於「不法侵害」的範圍相當模糊,「被主管罵『白痴』算是職場霸凌嗎?要回到《刑法》的『公然侮辱』構成要件,才會被認定涉及『不法』。」因為目前「職場霸凌」沒有法律構成要件,所以雇主跟勞工都難以辨識觸法樣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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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勞工)申訴要的是保護,不是要報復(霸凌者)。」現行法規要求遭受不法侵害的當事人要去訴訟,但侵害不會因為在訴訟期間停止,「假設吳姓公務員之前就去告謝宜容也沒有用,因為他每天還是要去上班,不法侵害不會停止,(目前法規)不會要求雇主要隔離(雙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