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我是賣家 買家已付訂
但未取貨商品被退回 不讀不回私訊

但到貨後通知下單時人消失 不讀不回訊息
大家會如何處理?

上一些熱門tag 佔河道抱歉
karmago 排少 咒術 進巨 海賊 我英 坂本 神樂鉢 家教 柯南 黑籃 JUMP 火影 藍鎖 銀魂 芙莉蓮 ちいかわ 合奏 i7 防風 東卍 我推 鬼滅 三麗鷗
horse687
壓日期不出現就避雷+黑單
horse687
有付款的就轉單,屆時再退那個未取貨的人訂金(但要記得壓日期)
ಠ_ಠ
horse687: 想問一下期限大約壓多久合適呢?
(如果很懶 )發避雷/黑單是必須的嗎?
horse687
ಠ_ಠ: 看他前面回覆的速度決定,不發也沒關係看你(dance_okok)
cake8379
發避雷不是必須,但是壓期限我會根據產品的價值調整期限
大額就1-2周,小額1-5天
ಠ_ಠ
horse687: cake8379: 了解 感謝兩位提供建議
loquat1448
壓1-2天可以嗎
真的等得好煩
而且那個商品早就漲了超想賣掉
pepper2735
horse687: 訂金不用退吧?不然收訂金的意義在哪?不就是防跑單嗎
bacon9048
假設噗主已經把東西賣給別人,原本的買家如果來吵的話訂金要退吧
我忘記是不是民法有規定了
horse687
我自己是怕不退對方揚言提告又要走法律程序超麻煩,看噗主啦
libra3365
沒記錯的話是 訂金要退 定金可以不用退
ಠ_ಠ
救命 什麼訂金法律的規定完全不懂
那如果商品沒有再額外轉售但對方也沒有意要取貨的話還要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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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ra3365: 不懂就問 訂金跟定金差在哪裡
tofu5213
我是覺得 不管訂金定金 錢就退回比較不會有問題
donkey9082
ಠ_ಠ: 定金是法律用詞,訂金是社會上俗稱,兩個意義一樣沒有不同
網路上找的,給噗主參考看看
shrimp4784
如果是在社團喊單 可以到社團尋人、壓日期,時間到沒出現則不退訂 另售他人
cake8379
pepper2735: 正常來說是不用退,但通常會這麼雷的有高機率跟你吵訂金,所以乾脆直接退
libra3365
ಠ_ಠ:
這是一隻道歉影片嗎?玩具店收訂金遭到砍單沒退兩倍給你真的很抱歉,因此我找了律師幫大家解惑!

可以參考這個影片 法律上只有定金這個詞
所以寫訂金的話 基本上還是要退款會比較好 因為對方沒有拿到商品
donkey9082
民法第248條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契約指買賣契約)
民法第249條第2項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如果是因為買受人(消費者)自身原因,就不需退還定金喔

上面這些也是網路找的 看噗主怎麼想,如果是奧客也是會凹,不想惹麻煩事的話,最簡單就是退給他,但這樣收定金好像沒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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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rimp4784: 再請問一下 社團交易的話發尋人是必須的嗎?一般來說這種狀況如果發生在社團 個人也會先發尋人 (但因為已經失聯一陣子所以有在社團搜尋過了 對方好像也被很多人尋過/黑單了) 所以在想這個動作是不是還有必要⋯
libra3365
主要還是要看你們當初寫的規定有沒有寫清楚因個人因素無法履行契約定金不歸還
shrimp4784
ಠ_ಠ: 不是必須的 只是這樣公開尋人可能有朋友親人看到會幫忙聯繫、之後如果買家出現說你都沒有找我怎麼直接賣給別人 也可以直接給尋人貼文表示公開尋找過了
bacon9048
不是必須的,但有尋人這個動作出來之後要吵架或是糾紛的話比較有理由去吵
shrimp4784
壓日期我通常會壓4、5天,因為1、2天可能有些人覺得如果工作很忙等的可能1、2天沒有登入社群軟體很正常
newt7371
訂金/定金可以不用退喔
pepper2735
libra3365: 看完律師解釋還是覺得不用退
畢竟以噗主的案例為例是買家跑單(不履行契約)在先
saturn1872
對啊 重點東西也買了
libra3365
pepper2735: saturn1872:
主要是法律上只認定 「定金 」這個字
今天一開始打的是訂的話 對方就會有漏洞可以鑽
pepper2735
libra3365: 實際法律程序 文字部分應該是沒辦法鑽漏洞的
https://images.plurk.com/7CY8WYR44vx5qe3stX8gh9.jpg
依照您所提供的影片 律師也有解釋
詳細可以參考影片 14:48處
https://images.plurk.com/4U53q6SaLvleDbqJTkkePm.png
https://images.plurk.com/CKS5bWStGfOjBmGaPyBHG.jpg
https://images.plurk.com/49wlfYno9mbEbiPcCpOlGr.jpg
libra3365
pepper2735: 我前面也有回應這點沒錯喔
pisces9363
文字鑽漏洞這點如律師所說是沒有差別的,有差的是一開始訂定規則時有沒有說跑單不退款
libra3365
pepper2735: 簡單來說 我認為在一開始沒有講清楚規則的情況下
又寫說是訂金的話 對方確實可以認為這並不等同於民法上的定金
所以會認為如果對方有回來要求退款的話 就退給對方以免糾紛吧
如果今天一開始打的是定金 就沒有問題 因為法律規範的就是這樣
libra3365
補充說明一下,雖然對方確實法律上會站不住腳,不過我是賣家的話會懶得吵,以及也會覺得是自己一開始沒有把規則打清楚讓對方可以吵,所以會選擇退款,偏向是個人選擇~
pepper2735
libra3365: 理解 只是單純就文字的法律部分下去討論跟回覆
bacon9048
突然想到還有個問題是,如果買家直接用刑法告之類的也會很麻煩,雖然最後很大機率賣家會沒事,但過程就會很折磨
alien2392
保障一點就是交易前就先明確註明時限+跑單不退
alien2392
(曾經收商品全款結果東西到貨後委託人就消失了兩個禮拜等到快發瘋的人
guava6765
押日期,過了就黑單+退訂金封鎖一條龍
ಠ_ಠ
以上都有仔細閱讀過 大概知道怎麼處理了
感謝每位旅人的建議
也祝福每位旅人在這條周邊交易的偉大航道上都能一帆風順 雷包、黑單退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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