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皆娑婆 鴉殺三千浮屠之影
【電子菸之亂】菸防法新規罰慘社群平台 業者:極權國家才事前審查貼文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立法院去年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法將電子菸、加熱菸納管,禁止各式類菸品製造、販賣、展示、廣告。

本刊掌握,新規上路後,Dcard、Meta、Google等國內外社群平台業者苦不堪言,業者控國健署無限上綱擴張解釋法條,將「廣告」與「網路原生內容(User-Generated Content,UGC)」混為一談,無差別開罰,意圖要求平台事前審查社群貼文,宛若極權國家,恐嚴重侵害民眾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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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通過的《菸害防制法》禁止在網路或實體店內展示、販賣、廣告電子菸或其組合元件,國健署曾統計,今年1月至7月底全台22個縣市開出約370件處分,共開罰2,000萬元以上。然而本刊接獲爆料,《菸防法》新規上路後,挨罰的絕大多數都是網路平台業者,真正違規賣菸被罰的只佔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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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調查,國健署將Dcard、facebook、Youtube等平台都視為廣告業者,一旦國健署或地方衛生局在網路監測,發現社群平台上有使用者張貼電子菸、加熱菸相關貼文,就會截圖、對平台業者開罰,並通知平台下架,有業者今年內接到的罰單已破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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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業者指出,不管是兒少性剝削或詐騙訊息,主管機關做法都是「發現、通知平台下架、未下架才罰」,例如衛福部的性影像處理中心,接到性私密影像遭侵害的申訴案後,會立刻轉給網路平台業者,通常業者會在24小時內移除;而今年7月通過的打詐專法也規定,網路平台上若有廣告明顯涉詐騙,經政府通知後應於24小時內下架,若未在時限內處理,才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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