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諷查證改良-聖了
我覺得我的國文是不是跟大家不一樣

https://images.plurk.com/2FUiN95bjo441MfENTEjDo.png

誰來跟我說說到底怎麼解讀成現在大家廣傳的支持不宣染。
對話框的對象明明就有"委員"。
發生登載不實要求對方修改紀錄並且給理由的責問。
為何大家看不出來?

https://images.plurk.com/4tIxCQYvBHi4tl33oIcTcn.png
彌諷查證改良-聖了
余天議題看到公視的材料
https://images.plurk.com/QRDYZxJRY9UmZbPQJIfgx.png
𝓢𝓸𝓹𝓹
登載不實?從何證明不實?這是片面之詞而已
𝓢𝓸𝓹𝓹
正皓在直播內,只針對「不渲染」以及「一起開會」來陳述兩者有討論事件的事實,並未說明是否有任何事物被錯誤記載
𝓢𝓸𝓹𝓹
另外還暗示說他手上有完整該會議原始記錄
𝓢𝓸𝓹𝓹
公文這種東西,別完全相信,因為只會寫對自己有利的事情,也常常利用「僅雙方知道的事實」,在文字內容上做出讓不相關的第三者誤會得陳述,以達到「資訊隱藏」的效果
彌諷查證改良-聖了
𝓢𝓸𝓹𝓹 : 那如果證明為實,是不是就代表李正皓在亂掰?

我來去信問問看有沒有會議逐字稿。
彌諷查證改良-聖了
李正皓有完整會議資料,就直接放出來。
不需要用暗示的,可能的,推斷的。
彌諷查證改良-聖了
傻了才會在接受"陳情"的時候,要求不宣傳。

只有被告狀的長官才會想要不公開。
彌諷查證改良-聖了
公文不可盡信這沒問題。
彌諷查證改良-聖了
而今日既然揮舞著這張公文做解說,
那就一起來看中文文句。

撇開對象原本是誰,
代換成ABC委員,
看起來就是個甲方抗議乙方記錄有誤,
要求解釋的文件。

我這樣的理解有不對嗎?
𝓢𝓸𝓹𝓹
不一定正確,有一種常見的心照不宣情景,有人發現原始會議記錄部分字詞會讓他自己或所屬單位不利,因此要求更改成更模糊或是容易誤導的內容,或者加入在會議上並未討論過,但雙方主管私下講好的協議
𝓢𝓸𝓹𝓹
説「內容有誤」本身就非常可疑
彌諷查證改良-聖了
黃國昌一定收買了勞動部的調查小組。
謝宜容沒有霸凌,立意良善。
一位公務員之死/勞動部調查報告全文 – 客新聞 HakkaNews
彌諷查證改良-聖了
紅共 黃國昌已經買通 許銘春,
讓他可以派謝宜容去當分署長。
聯手搞爛台灣公務員體系。
因此黃國昌收到陳情,一定要壓下來。
這樣才可以符合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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