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賾流
@ajarlea
Wed, Nov 20, 2024 3:01 PM
Wed, Nov 20, 2024 3: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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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宜容捲勞動部霸凌爭議回應了 發3點聲明「與我無關」 - 民視新聞網
@ajarlea - [轉載-擴散希望] 更新進度:行政院長&總統道歉,霸凌者:與我無關。 >>這起事件...
前噗太長,我將上一噗下方關於這篇霸凌者謝宜容最新聲明的閱後意見獨立備考。
勞動部
霸凌
謝宜容
林賾流
@ajarlea
Wed, Nov 20, 2024 3:02 PM
謝宜容在最新聲明裡使用了
同仁
和
關係人甲
兩種稱呼,特別細緻地隔離了道歉對象,我不把髒話打出來,但大家知道我罵了一萬遍。
林賾流
@ajarlea
Wed, Nov 20, 2024 3:03 PM
如果像我一樣喜歡玩文弄字的,還會對乍看不起眼的這句話裡的這個字特別在意。>>
「應」對身故同仁及其家屬誠摯、鄭重表達歉意!
林賾流
@ajarlea
Wed, Nov 20, 2024 3:05 PM
但凡你去掉這個字,還能說是敷衍,放進「應」這個助詞,配上前文,簡直是毫不掩飾的惡意,「我就是當這個部門的長官才需要對你們這些部下道歉」,
優越感和上對下的語氣
顯露無遺,令人作嘔。
林賾流
@ajarlea
Wed, Nov 20, 2024 3:08 PM
額外補充:繞了一圈其實就是強調自己沒有悔意。此為奇葩之處。一下子被繞進去的讀者可以多品品這句話,或者唸出來,說不定會有些感覺。例句:我愛你 V.S 我應該要愛你
林賾流
@ajarlea
Wed, Nov 20, 2024 3:10 PM
上面還有一句話要補充,用「
關係人甲
」指稱手下被逼以死明志的公務員,這真是超乎我想像的低劣用詞,報告裡使用的是文書語,且稱謝宜容為「關係人乙」,今天你謝宜容有何資格以第一人稱稱呼被害者「關係人甲」(尤指聲明第三點),淡化被害者獨立人格?怎不把「謝宜容聲明全文」改成「關係人乙聲明全文」? 不需國考及格,受過九年國教稍微有點人性的人都知道有更好的稱呼如「吳姓同仁」或「吳先生/女士」(抱歉我不知被害者性別也不好奇)。
林賾流
@ajarlea
Wed, Nov 20, 2024 3:10 PM
對了,上面說的低劣指的不是文筆,是人品。
林賾流
@ajarlea
Wed, Nov 20, 2024 3:15 PM
印證此人果然偏好並擅於在小事上剝削他人,再強調一次,無時無地都需要滿足自己的優越感,似乎是嚴重成癮了,連虛應故事都演不出來。希望看見那篇聲明的人除了「與我無關」的煙花,還能看見這幾條藏在聲明裡的毒蛇。其實,也沒藏得多隱密,正如那段封口錄音我給的評語,心虛,慌張且愚蠢。
林賾流
@ajarlea
Wed, Nov 20, 2024 3:23 PM
不過我想呼籲大家多幫忙留意的是,這次勞動部職場霸凌事件光北分署就不只一個謝宜容,且勞動部以外的各公家機關,從區公所到各縣市政府,可能有千千萬萬個謝宜容,是不是很恐怖?
阿熊子在路上
@yamino1412
Wed, Nov 20, 2024 10:47 PM
真的,他的道歉信真的太噁心了
林賾流
@ajarlea
Thu, Nov 21, 2024 3:08 AM
阿熊子在路上
: 事情不會太快結束,還是看點正面的其他事情轉移注意。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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