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賾流
林賾流
謝宜容在最新聲明裡使用了同仁關係人甲兩種稱呼,特別細緻地隔離了道歉對象,我不把髒話打出來,但大家知道我罵了一萬遍。
林賾流
如果像我一樣喜歡玩文弄字的,還會對乍看不起眼的這句話裡的這個字特別在意。>> 「應」對身故同仁及其家屬誠摯、鄭重表達歉意!
林賾流
但凡你去掉這個字,還能說是敷衍,放進「應」這個助詞,配上前文,簡直是毫不掩飾的惡意,「我就是當這個部門的長官才需要對你們這些部下道歉」,優越感和上對下的語氣顯露無遺,令人作嘔。
林賾流
額外補充:繞了一圈其實就是強調自己沒有悔意。此為奇葩之處。一下子被繞進去的讀者可以多品品這句話,或者唸出來,說不定會有些感覺。例句:我愛你 V.S 我應該要愛你
林賾流
上面還有一句話要補充,用「關係人甲」指稱手下被逼以死明志的公務員,這真是超乎我想像的低劣用詞,報告裡使用的是文書語,且稱謝宜容為「關係人乙」,今天你謝宜容有何資格以第一人稱稱呼被害者「關係人甲」(尤指聲明第三點),淡化被害者獨立人格?怎不把「謝宜容聲明全文」改成「關係人乙聲明全文」? 不需國考及格,受過九年國教稍微有點人性的人都知道有更好的稱呼如「吳姓同仁」或「吳先生/女士」(抱歉我不知被害者性別也不好奇)。
林賾流
對了,上面說的低劣指的不是文筆,是人品。
林賾流
印證此人果然偏好並擅於在小事上剝削他人,再強調一次,無時無地都需要滿足自己的優越感,似乎是嚴重成癮了,連虛應故事都演不出來。希望看見那篇聲明的人除了「與我無關」的煙花,還能看見這幾條藏在聲明裡的毒蛇。其實,也沒藏得多隱密,正如那段封口錄音我給的評語,心虛,慌張且愚蠢。
林賾流
不過我想呼籲大家多幫忙留意的是,這次勞動部職場霸凌事件光北分署就不只一個謝宜容,且勞動部以外的各公家機關,從區公所到各縣市政府,可能有千千萬萬個謝宜容,是不是很恐怖?
阿熊子在路上
真的,他的道歉信真的太噁心了
林賾流
阿熊子在路上 : 事情不會太快結束,還是看點正面的其他事情轉移注意。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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