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狼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發現,警察「先射箭再畫靶」,先打好筆錄內容後再請告訴人回答「是」或「不是」"
"法官調查,檢察官辦鬥毆案沒有傳訊被告或證人釐清事實,監視器所錄到的影像、證人在警詢的陳述,只能證明謝、李曾進入包廂"
北市警作筆錄「先射箭再畫靶」程序瑕疵重大 KTV鬥毆案判無罪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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