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斯
翁曉玲 想要刪除的「 吳斯懷 條款」,但其實,這個條文還是太寬鬆,從國安的角度,我們需要的是把這個條文修得更嚴!!!

前海軍艦長 呂禮詩 ,最近跑到 中國 說「我們中國不僅是站起來了,而且還強起來了。」

這種配合中共對台灣 認知作戰 的言行,有法可罰嗎?

很抱歉,沒有。

因為呂禮詩雖然曾是海軍艦長,但不是「將級」以上的軍階。所以,這是很明顯的法律與國安漏洞。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範,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
洪申翰 Hung,Sun-Han (@hungsunhan)
馬克斯
『但,呂禮詩前艦長他還不到「將級」而是「校級」,所以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的規範,罰不到他。

中共就是故意去找一個不是「將級」的退役人員、閃過這個漏洞,才有這次呂禮詩媚共事件,而且我認為,未來這種案例只會越來越多。

所以我在外交國防委員會,對國安局局長 蔡明彥 要求,台灣應該要將法規嚴加規範,一旦發現中共有類似意圖,包括國安局、陸委會、國防部,應該要馬上因應並提出相關的修法草案。

接下來,我的團隊也會盡速起草修法工作,防堵中共利用我國退役人員,配合中共進行認知作戰、危害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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