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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廢不廢死我比較希望增新一種處罰是「你不必死,但你既然不守法律那如你所願未來法律不適於用來保護你,並且我們會將案件相關資訊公告,確保所有人都知道將來發生在你身上的任何事都不違法,連損壞公物都不算。」
wine6668
所以他也可以隨便犯法了嗎
wine6668
那就是要往廢除法律的路上行進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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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傷害其他人其他人是受法律保護的,只有對他採舉的舉動會一切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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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反正他也不尊重法律,他應該沒資格要求法律保障他吧?
puma767
但依然還是要關吧
wine6668
所以這是可以獨立的刑罰還是附加刑罰?不然他犯法只是被剝奪保護還是可以繼續去犯法啊?
oyster508
不如直接原地處刑。
lemon4050
=開放所有人對他處刑
感覺會衍生更多道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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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死刑。
不過既然說到關不關,或許可以先關著然後執法人員一樣受免責條例保護所以可以割掉他器官,他因為失去器官衰竭而死不算死刑。
lemon4050
哪個執法人員想幹這事
就和獸醫師不想把動物安樂死一樣
wine6668
好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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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是關起來後隨便獄卒想幹嘛幹嘛,該人不受人權保護
wine6668
哪個正常人好好生活不過
沒事想著只要免責我就要找陌生人來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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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潤阿,賣器官的收益以及發洩獸慾
puma767
既然還關在監獄,一般民眾不會接觸到他,而獄卒只是想工作賺錢而已誰沒事要去虐殺陌生人。要是真的有,要小心會不會有心理問題或是助長暴力,開一堆破口自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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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了買賣器官的獲利金額會很龐大嗎,而且這樣終於有了合法管道的活體器官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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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原本的死刑浪費了犯人身上殘餘價值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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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執行的人不想收下這筆利益,器官賣來的錢至少也能補貼受害人家屬吧
prince862
有些太奇幻的就不用了
又不是在複習奇諾之旅
sesame4634
先不提樓主這想法有多可笑
他身上怎麼會有公物可以損毀
難不成他拿了公物別人就可以合法損毀公物
那這樣可以延伸很多用法耶
baboon1062
你怎麼會覺得獄卒都是想殺人不敢殺的半心理變態
star2492
中二病去寫作業可以嗎,不要學人上網
donkey1666
噗主好單純
依你的提議,只要串通好、把一個人陷害成罪犯就可以對他為所欲為了呢!
lime7655
感覺就像網路上的瓜主,然後一堆人覺得既然他犯錯了自己就可以倒垃圾在對方身上一樣
loquat8657
如果可以因此合法把他器官賣掉,那麼首先這政府會被罵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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