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 地球圖輯隊
加州是什麼時候成為人們口中的犯罪者天堂?對當地人來說,滿街的遊民、吸毒犯,甚至是隨處可見的竊盜案,都是當年《47號法案》造成的。

根據《美聯社》報導,美國時間11月5日,旨以減少無家可歸、毒癮和盜竊問題的《36號法案》,在美國大選期間以625萬張同意票、70.5%的支持率通過該公投案。

前沙加緬度檢察官,同時也是「Yes on Prop 36」組織發起人安妮瑪麗舒伯特(Anne Marie Schubert)認為,這項法案能夠修正10年前《47號法案》帶來的負面影響,幫助加州解決嚴重的盜竊、毒品與遊民問題,「公投案的投票結果,反映出加州人渴望一個更安全的居住環境。」

「偷竊不超過950美元,免坐牢!?」美國加州公投案《36號法案》能否改善犯罪者天堂的現狀? | DQ 地...
宅叔小海‧Θώθ
可是加州還是選了當初支持0元購得民主黨呀
fhrop450215
宅叔小海‧Θώθ : 從加州那個鬆到不行的法律來看我是很存疑支持民主黨的真正公民還有那麼多
Nobody
宅叔小海‧Θώθ : 因為0元購的人渣也有選票
安祥 公職人生
那如果一個州的人渣佔多數要怎麼辦?
blackZ2
減少人渣 可以使用長遠的方式 or 快速的方式
網軍大佐邱比特Errr
加州應該要加強貫徹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
世界線正在變動中的 Pichu
首先,這個輕罪不抓的法案德州也有,所以問題不在法案,而是在人。
再來,目前加州商家對應的方式是直接在店面去做人臉辨識,所以即使是零元購,但是人臉辨識還是記得是誰拿了東西,下次就不一定能入店了。
愛出門的大白狗
既然不是只有加州才有,為何加州似乎特別嚴重?
fhrop450215
愛出門的大白狗 : 警察執法能力有差吧,藍州除了零元購還搭配defund the police 這個組合拳呢
世界線正在變動中的 Pichu
愛出門的大白狗 : 道德問題,當地警方和店家與竊犯基本上是一夥的,我和朋友在加州搞丟錢包,那是第一次在美國和日本弄丟錢包,是在高速公路上突然收到台新銀行的盜刷簡訊才發現的。於是我們掉頭回去最可疑的那間餐廳,我朋友選擇和老闆說如果有撿到的話麻煩連絡他,我選擇報警。後來我朋友收到了通知,說找到了錢包,所以就去領,而我這邊則是盜刷的品項,據說最後被刷退了,沒有實際請款,倒底是不是當地警察通知了竊賊我們不得而知,總之該區域的治安是真的被回報不好,所以後來我們進入美國都避免停留加州,至少不要停留在華人少的地方。
世界線正在變動中的 Pichu
我在內華達州從來沒有遇過這個問題,在加州不成文很糟糕的問題很多,像是大家都會說不要在車上放任何東西,否則玻璃會被擊破,東西會被拿走。

這根本就已經是汽車版的「如果你穿太少會被強暴」了。
世界線正在變動中的 Pichu
在台灣如果真的搞丟摩托車了,搞丟手機了,其實找回來的機率可能也不高,但是我們可以用 iPhone 佔位,也不是說台灣偷竊罪會死刑還是怎樣,還是警察特別厲害,這個就純粹只是道德問題而已,所以甚至我們藥妝店把貨物占用騎樓也不會有人去拿,雖然占用騎樓又是另一個層面的道德問題了。
Foxx
世界線正在變動中的 Pichu : 首先,這個輕罪不抓的法案德州也有

胡扯, 為了替加州智障法案洗地而故意欺騙是很沒有道德的行為你知道嗎?
Foxx
事實是這樣的. "不同的州對於輕罪的定義以及刑罰都不一樣"

加州的輕罪就是繳罰單的等級, 而且950鎂的竊盜是每個案子分開算, 簡單說一個人連偷五家店, 只要每家都偷不到950鎂, 那最多就是五張罰單
Foxx
德州的話竊盜輕罪分三個等級

等級C: 偷竊金額在100鎂以下. 處500鎂以下罰金
等級B: 偷竊金額在100-750鎂之間. 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和2000鎂以下罰金
等級A: 偷竊金額在750-2500鎂之間. 處1年一下有期徒刑和4000鎂以下罰金.

2500鎂以上算felony. 竊盜金額夠大是可能會關超過10年的
Foxx
你不能說在加州偷東西算misdemeanor輕罪, 德州偷東西也算misdemeanor輕罪, 所以加州竊盜輕罪不抓代表德州竊盜輕罪也不抓

問題在各州有各州的州法, 加州州法裡的輕罪跟德州州法裡的輕罪又不一樣. 德州只要偷東西價值超過100鎂(3000台票)就要坐牢了, 加州則是偷不到950鎂(28500台票)就跟闖紅燈一樣只會開罰單

誰跟你德州輕罪不抓, 誰跟你什麼問題不在法案問題在人
Foxx
再來,目前加州商家對應的方式是直接在店面去做人臉辨識,所以即使是零元購,但是人臉辨識還是記得是誰拿了東西,下次就不一定能入店了。

哈哈哈, 不能阻止人直接拿東西就走出去的商家是要怎麼阻止人家入店啦XDXDXD 你發文前先用個大腦想一想合不合理先好嗎XDXDXD
Foxx
道德問題,當地警方和店家與竊犯基本上是一夥的,我和朋友在加州搞丟錢包,那是第一次在美國和日本弄丟錢包,是在高速公路上突然收到台新銀行的盜刷簡訊才發現的。於是我們掉頭回去最可疑的那間餐廳,我朋友選擇和老闆說如果有撿到的話麻煩連絡他,我選擇報警。後來我朋友收到了通知,說找到了錢包,所以就去領,而我這邊則是盜刷的品項,據說最後被刷退了,沒有實際請款,倒底是不是當地警察通知了竊賊我們不得而知

說問題都是警察害的啦, 但舉的例子也無法證明到底是不是警察有錯. 臭左喊defund the police廢警察就是這樣都再把警察妖魔化吧. 加州治安敗壞到自己都成為受害者了還在那邊替罪魁禍首洗地並怪說都是警察害的XDXDXD
世界線正在變動中的 Pichu
這張圖提到了一些美國加州和德州對於盜竊(theft)罪的法律和處罰差異,但其中一些說法不完全正確或有誤導之嫌。以下是對圖中說法的分析:
世界線正在變動中的 Pichu
1. 加州盜竊罰則與950美元門檻:
• 圖中提到「加州的輕罪就是罰單的等級,而且950美元的竊盜是每個案子分開算」。這種說法有誤導性。根據加州法律,價值950美元或以下的盜竊行為通常被定義為輕罪(misdemeanor),而不只是開罰單。如果盜竊案超過950美元,則可以被判為重罪(felony)。
• 若同一人多次犯下類似盜竊行為,累犯者有可能會被累計視為重罪,並非每個案件單獨計算。
世界線正在變動中的 Pichu
2. 德州的分級和刑罰:
• 圖中列出德州對竊盜的等級和刑罰,指出在德州,偷竊金額達到一定門檻會面臨刑期和罰金。實際上,德州法律對於盜竊的處罰確實按不同金額分級,但圖中未提及某些細節,可能有部分誇大。例如,盜竊行為在德州達到2500美元以上才會被視為重罪(felony),這一點與圖片內容相符,但有細節可能略顯模糊。
世界線正在變動中的 Pichu
3. 比較不同州的法律:
• 圖中最後提到「你不能說在加州偷東西算misdemeanor輕罪,所以加州不抓代表德州竊盜輕罪也不抓」。這裡的說法簡化了不同州法律實施的情況。加州和德州對輕罪的定義、處理和執行方式的確不同,但不能因此得出一概而論的結論。執法政策和實際執行會受到地方警局和法律規定的影響。

總結:這張圖片在說明美國不同州對盜竊罪的法律處理和判罰差異時有一定參考價值,但有部分細節容易讓人誤解或過於簡化。例如,加州對於輕罪盜竊的處罰不只是罰單,還會涉及其他法律後果。建議進一步查閱美國各州的具體法律條文以獲得更準確的資訊。
Foxx
在台灣如果真的搞丟摩托車了,搞丟手機了,其實找回來的機率可能也不高

現在還要說其實台灣東西失竊也一樣啦, 不是加州的錯了呢XDXDXD

把台灣治安跟加州相提並論來替加州辯護哇哈哈
Foxx
世界線正在變動中的 Pichu : 哈哈哈現在開始求助chatgpt了呢XDXDXD

不懂你可以閉嘴而不是在那邊裝懂
Foxx
德州的misdemeanor B就要坐牢了你連這都不知道是在扯什麼?
Foxx
首先,這個輕罪不抓的法案德州也有,所以問題不在法案,而是在人。

回到最開頭. 單問這個就好了

德州輕罪不抓的法案是什麼? 我德州人我怎麼不知道有這種鬼東西?
世界線正在變動中的 Pichu
Foxx : 我想我只是懶而已。
Foxx
"製造虛假謠言, 結果被抓包"

"急忙搜尋chatgpt助拳, 但就如這種歸納型AI一樣, 回答扯一堆但根本什麼都沒有講, 根本無法用來反駁"

"開始精神勝利法說其實我可以反駁你, 但我只是懶而已"

Genei
懶不是問題,但是懶結果出來什麼都沒有回答到,那回答的意義上是?你覺得foxx講的不對,結果那裡不對啥都說不出來,這樣招黑沒意思。
黑白喵
「首先,這個輕罪不抓的法案德州也有,所以問題不在法案,而是在人」 <—— 是的,問題就在於你們這些支持民主党的人
Foxx
再說加州的Prop 47零元購法案當年到底是怎麼通過公投的. 罪魁禍首之一就是現在的民主黨副總統, 總統候選人Kamala Harris. 她當時擔任加州總檢察長

CNN之前還寫什麼事實查核去替Harris辯護, 說她其實跟這個法案沒有什麼關係, 她只有負責撰寫公投案的標題與簡介而已, 可見她沒有參與

狗屁啦. 台灣經歷過那麼多次公投, 現在大家都早就知道公投案中負責寫標題跟簡介的那個人就是最能影響公投結果的那個人好嗎
Foxx
而加州的公投案負責寫標題跟簡介的人就是總檢察長, 而且別人是沒辦法提出異議的. 所以總檢察長如果不要讓某個公投案通過, 他就會故意在簡介中寫對其不利的內容, 如果想要它過那就會寫的很美好
Foxx
當年加州的總檢察長Kamala Harris很清楚如果Prop 47公投案內容是"為了避免塞爆監獄, 所以將竊盜等等罪改成只開罰單而不用關"的話那根本不可能通過. 所以她把prop 47的標題訂為"安全社區和學校法案", 就是知道絕大多數民眾只看標題, 以為這個法案是促進學校跟社區安全的, 不會知道法案內容是將偷竊900鎂以下改為開罰單等級的輕罪(後來根據通膨調整, 從900鎂漲到950鎂), 跟標題根本沒有關係

所以Prop 47零元購法案就通過了, 加州人也是到之後被偷怕了才赫然發現這是自己投票通過的
黑白喵
我覺得把這責任全推到開麥拉身上是不公平的,一般來說應該可以合理假設,以加州人的智商,當時就算全部都明白法案內容,應該還是會通過的,不說別的,他們已經吃屎到這個程度了,這次還是投給党啊XD
八杯茶_02
哇靠咧 別拿台灣那種搞丟機車跟手機很難找回來
而且“遺失”跟“竊盜”不要混在一起
為了護航連是否人為犯罪都要忽略
エリュシオン
黑白喵 : 不不不我們要給加州人一點鼓勵,你看加州被搶了幾年後這次清醒了一點 https://images.plurk.com/o8GFuMeNUqiRPWcVyEHbs.jpg
山下直樹
台灣也是微罪不舉啊,但還是會被送辦,只是檢察官有權力不起訴而已,會變成0元購的理解,應該是更根本的問題吧
エオルゼアの冒険者
台灣搞丟機車手機還是會找回來才不是百分百失竊,多久沒住台灣了才那麼脫節啊,而且遺失跟竊盜不一樣耶,拉台灣幫加州洗地就算了,不會拿中國去比較嗎?台灣失竊最高還找不回來的就食物啦,這個還真的有外國記者報導過啦,不住台灣的人不要隨便拿台灣舉例OK
球兒—I♥U3000
Foxx : 感謝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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