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ibis9823
求懶人包
butter3844
bagel941
ibis9823: 記得是這位原噗主被冒充身分喊全收
bean4613
ibis9823
bagel941: 哇想問有沒有原戰場
pirate3665
還記得這件事 超扯的
tag帳號是要打ID欸,大八寶跟小八寶的ID不可能一樣吧
venus5409
taco4818
peach8586
他自己講出來都不會想笑嗎
mint4617
這本來就不太會起訴 頂多跑一趟警察局泡茶而已
kiwi9017
發現那噗很久了耶,今年五月?
crab8090
想到八寶粥
mule2619
這好久了 大八寶真的好笑到爆炸 救命
waffle7402
名稱像又不代表帳號像 超唬爛
bagel941
沒想到等後續等了這麼久,大八寶真的只能騙沒用過噗浪的檢察官耶
walnut5501
fish1481
我是大八寶但不小心找錯貼成小八寶了
butter1634
超好笑這東西本來就不會起訴
樓下喊告的根本都是法盲吧
mint4617
butter1634: 對啊 很多人都這樣
magpie5476
哇真的找得到人 大八寶再皮啊
puff1863
為什麼一直帶風向到會不會起訴?重點是這種行為本來就不對吧?祝福樂子人都被冒充喊單
kiwi9017
butter1634: 但看起來對方的確有因此跑了趟警局,也算是有給點教訓
plum1770
butter1634
kiwi9017: 確實但這也要告
ちいかわ圈真的一堆瘋狗
goat7957
好調皮
是說這可以告但本來就不可能可以起訴成功
bison9894
不起訴其次,主要是警惕樂子人網路言行是要負起責任的,還有去警局泡茶,不過警察找上門的時候肯定嚇傻wwww
mink8093
有在上網都知道妨害名譽不起訴高達99%
檢察官看到這案子應該傻眼吧浪費時間浪費資源
clam8663
不會記取教訓啦
因為樂子人知道告不成了
但樂子人還是該死
mink8093
剛好我是法律系的,這是可以告的哦,刑法第987條,若惡意盜用他人之帳號,依法可以告訴老師,最高判罰站及跳黃氏兄弟的不專心90秒,全案可螞蟻上訴
sun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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