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半昏
刑法墮胎罪預告修正提高罰金惹議 法務部撤回草案再研議 | 社會 | 中央社 CNA
法務部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包括規定不罰的適用範圍及提高罰金,引發爭議,婦團籲除罪。法務部今天表示,考量本罪存廢、不罰範圍及刑度等各界意見,決定先撤回草案預告,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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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了
@sowadika - 沈伯洋:除了國民黨要拖垮財政之外,還有民眾黨一直想要推代理孕母,現在政府也被逼迫...
@sowadika - 林志潔:法務部這個預告修正可能因為沒說清楚,引發各界傻眼,婦女團體更是震驚。我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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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烏醫師:「莫名其妙把墮胎罪的罰金調高,看風向不對又調回來。法務部沒這樣做,我還真不知道我們生活在墮胎有罪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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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該修的不修,衝出來提醒大家台灣的婦女活命基本權益跟落後國家一樣喔
月半昏
是的,墮胎在目前的台灣有罪,而且是刑法。

甚至在這次修法前,宣傳墮胎同樣是犯罪。意思是過去我在社群平台、電視、書籍中屢次提及人工流產的種類、安全性、細節也很可能觸犯法條。

雖然很多人表示有優生保健法「保護」,此條法律幾乎很少動用。但刑法仍具有象徵意義與恐嚇效果。是國家統治人民的手段,也就是說我們國家的法律至今仍有權管到女人的子宮、醫師的專業醫療行為。

權力存在就是存在,只是他現在不用而已。更何況優生保健法仍規定有婚姻關係的女性人工流產前須配偶同意。

更令人不滿的是,在修改法條時,法務部甚至主張這是在保護女性,是為了消除一切對女性歧視,是為了符合CEDAW。
月半昏
「渣男逼女性找密醫墮胎,導致女子終生不孕」官員們心中的假想該不會是灑狗血的宮鬥劇本?
事實上以我臨床觀察99%以上的女性都是在全盤考量身心狀況、經濟條件下作出終止妊娠的選擇,合法的人工流產(包含手術與藥物)風險極低,死亡率更是足月生產的1/10-1/20。
我認為人工流產後最急迫的事不是補身體,而是重新審慎自己的避孕措施、思考人生規劃與伴侶關係。
政府想保護女性最該做的更不是調高罰則,而是全面推動校園性教育,將不合時宜的法令廢止。
捍衛女性生育自主權,不能只說不做。
月半昏
法務部撤回提高墮胎罪罰金 婦團再籲刪除墮胎罪 | 生活 | 中央社 CNA
在法務部宣布撤回草案後,婦女新知也發布聲明指出,11月1日發起的連署,不到5天就收到超過52個團體、共4403個個人,其中含學者約80人加入連署,更有許多民眾留言表示不敢置信台灣的刑法還有墮胎罪。

婦女新知表示,肯定法務部願意傾聽民意懸崖勒馬,但刪除墮胎罪、人工流產配偶同意權才是保障女性生育自主權的正解。

婦女新知呼籲,法務部應盡速提案廢除刑法墮胎罪,並與衛生福利部進行跨部會研議,將人工流產相關事宜於優生保健法中一併規範,刪除配偶同意權條文,以落實CEDAW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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