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綠∞仆浪
立法院又要審議違憲的公投法修正案--上報

羅智強的公投綁選案,又完全沒打算尊重不到三年前公民以直接民意否決了內容相同的提案

連提案理由都能相互自打臉,只能說這很符合國民黨的水準。

而這也顯示國民黨於提案理由所說的尊重直接民意,根本就只是個話術與工具。

若認為直接民意對重大政策的決定,應予適當尊重,那為何不到三年就急著推翻這直接民意的結果?說好的尊重民意呢?
小綠∞仆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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