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豔陽
憲法法庭日前宣判國會擴權修法釋憲結果,立法院祕書長周萬來今赴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報告並備詢,討論有關國會行使職權的後續。其中,有關賴清德總統宣布自己願意到立法院國情報告部分,立法院祕書長周萬來認為,大法官宣判《立法院職權行使法》15條之2被認定違憲,等同立法院就不能主動邀總統來報告了,要總統咨文,立院同意,不過,司委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堅持認為,立法院還是可以邀請總統來,雙方發生激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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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次憲法法庭宣判《立法院職權行使法》15條之2違憲,成為一個癥結點,大法官認為「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提議,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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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萬來認為,立法院得邀請總統來立院報告的「決定權」,其原來的法源是來自15條之2,如今卻被認定違憲,且判決主文還說,「總統並無至立法院為國情報告之憲法義務,立法院亦無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之憲法義務」,雙方互相沒有憲法義務,要讓國情報告成立,要兩造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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