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台V
春魚委託律師重擬合約了,也就是他們舊約沒有法務看過,只要你們想,明天就算直接轉生以春魚這爛合約,他都告不了,被逼重新簽合約的話,記得要談條件喔,不然就直接轉生告知天下都行。
longan7737
直接轉生告知天下的話
會掉粉吧
ಠ_ಠ
注意這個就好
被逼重新簽合約的話,記得要談條件
其他的操作不評論對錯是非
pomelo34
舊約理論上也是看過啦
只是經法官驗證後發現有漏洞這種
corn1265
可以這樣操作 不代表對方不會發文說你不好配合 擾亂風氣
cat4748
聽過不少經紀合約都跟賣身契沒兩樣,就算重簽合約談條件,成績中等偏下的v也很難有主動權
ಠ_ಠ
cat4748: 這種合約一般最多bug,沒有平等原則,那種自以為的公司以為公司最大的,老闆以為自己很秋的,最容易寫出這種東西,比如競業
coral8115
是說上訴是不是要提出新事證證明海G違約情節重大要賠錢才能上訴?
還是像他公告寫的因為沒給補正期所以被駁回,接下來上訴他只要把補正期相關的東西能夠說明清楚就好?
ಠ_ಠ
coral8115: 不是,他們訴求要賠償是因為競業,所以才去勞動局問是否符合勞基法,因為競業被勞基法9-1廢掉,但廢這條的還有民法,所以我不知道他們要上訴什麼,只能一直告他把人耗死,一般公司大欺小的手法
pomelo34
coral8115: 可以去翻判決書
不過我看完覺得能理解法官判決
ಠ_ಠ
而且他本身就沒給違約補正期,都已經一年前的事了,完全是不可逆的行為
ಠ_ಠ
春魚那邊很怪,合勞基法,最低要給27,470,我不知道你們把這條上訴到勞基法適用後,會不會補償更多底薪,然後競業違約一樣被民法廢掉,50萬拿不到,多補償底薪,我勸你們仔細想想
ಠ_ಠ
另外一條主張的NDA是解約日期,一般來說NDA保護的是類似於標案金額被洩露給競標對手,造成公司丟標損失的這種商業機密,才需要告到賠償,雖然是洩密違約,但你跟本列不出損失,你告個屁
cat4748
@ಠ_ಠ: 看到春魚這次敗訴,應該會讓某些亂寫合約的公司害怕自己合約亂擬在先
ಠ_ಠ
cat4748: 我只能說一般真的上過法院的公司都不會寫這些,春魚學個經驗也好,V圈的合約我看了很多,大部份沒用
giant7891
他們之前不是有跟什麼法務合作嗎 新的應該沒問題吧
ಠ_ಠ
giant7891: 就不知道什麼法務敢這樣寫,跟本沒用,或者跟本沒有法務,騙人的
ಠ_ಠ
提醒各位企業勢,擬合約要以上法院有效為準,那些寫出來恐嚇的不用寫了,寫了也白寫,例如違約金
ಠ_ಠ
雙方合意合作,最好就是平等,不要以為你企業勢最大,合約不平等也是無效
corn1265
一般人誰想上法庭 春魚這樣就算依著這個問題合約還是要上訴告你的程度 大家也都不敢談條件吧
almond5990
從實戰中吸取經驗確實比較快
ಠ_ಠ
corn1265: 這種就是大欺小,一般公司在法院上最怕法官認為你大欺小,所以不要怕,就是這樣一堆公司合約跟霸王條款一樣,你說了算,最後碰到頭鐵的跟你上法院,才知道你合約爛的跟屎一樣
ಠ_ಠ
有些公司會用開庭一直去耗藝人的生活跟金錢把人耗死,我家律師到一審判決下來一次是7萬,多開幾次庭,正常人會被耗到生活無法自理
ಠ_ಠ
如果合約上是台北地方法院,你住高雄,更慘,累死+燒錢燒死,有錢的公司一但這樣做會讓人苦不堪言
ಠ_ಠ
公司沒有損失你就收手吧,春魚
ಠ_ಠ
好好的把公關做一做,不要搞到別人不敢簽你們公司
almond4098
看起來是做給股東看嗎?畢竟股東都是有錢人,最討厭這種貼臉輸出的(LOL)
ಠ_ಠ
almond4098: 面子,但這樣沒好處,敗名聲,好處也是有,讓藝人簽約前都會認真考慮過的,我司簽約前都會叫藝人認真考慮,並且實值告知藝人嚴重性(非V圈公司)
tako3479
當初澄清直播現在看就是個笑話(LOL)
ಠ_ಠ
tako3479: 非圈內人沒看過之前發生的事,但後天會看一下,必竟是實例可以參考:-P
corn1265
找藝人真的不要找太閒又太有錢的 有能力和公司玩
hen9916
網紅圈互告只是日常,有價值自然會有人上門
hen9916
沒價值空有一身好名聲也是屁~
ಠ_ಠ
這邊也可以提醒中之人,如果你簽了公司,公司沒出錢放養吸血,V皮成本回收後,你解約也不用賠,法庭上提前終止合約一切的賠償前提,"有損失",只要有損失,這一項不用合約都能賠,民法有保護
shake1981
如果是告LD的話我倒是支持春,還敢搞同事阿
ಠ_ಠ
所謂的損失 : "實際開銷","間接開銷"(需有他方合約),為準,未產生的,比如很多人說,你本來還有12個月到期,提前解約我少賺一年,你要賠這12個月的損失,這種就是未產生的,沒效,不用賠
ಠ_ಠ
另外還有一種,可轉換金錢價值資源,比如讚助商給的廣告位置,應該是多少錢,可轉換為多少價值,並帶有合約,也能列舉,由法官判定
almond4098
hen9916: 確實是這樣
almond5990
shake1981: +1
cat4748
@ಠ_ಠ: 如果合約內有寫禁止旗下藝人談戀愛(包含跟營運、經紀人、前輩同事)或是跟粉絲,這種也是會被法院認定無效嗎?
corn1265
禁止談戀愛法律上能成立?
mussel6001
HG敢這樣曬還開直播還逼的春魚得發無法留言的公告
只能說這人不單只有表面炸箱這麼簡單,而是屬於有後台有本錢跟你耗的那種
當年HG炸箱沒燒出圈,但台V大箱春魚敗訴這事鬧到連圈外友人都略有耳聞

HG戰贏直接一人掀翻黑心企業變勇者,戰輸也沒差, 個人勢乾爹沒跑也沒真的損失
春魚戰贏了頂多只給人大企業打壓藝人形象,戰輸直接法院證實黑心企業
這戰從敗訴資訊出來開始,春魚就只剩怎麼輸的沒那麼難看了
cat4748
corn1265: 之前看到什麼ㄙㄩ粉絲被營運拿出來開除的
longan7737
禁愛令應該無
但禁止藝人抽菸都有機會能提告要求賠錢了
salt3382
當初春魚提出來的那些違約事項看起來就各種的捏造,大企業常用的先抹黑你讓你活不下去告到你傾家蕩產,結果現在被人家幹翻,頗ㄏ,還被判決書上寫連個證據都拿不出來
pomelo34
mussel6001: 春魚敗訴圈外要怎麼都有耳聞?應該說我很好奇是怎樣接觸到的。
(興趣圈內都沒什麼特別討論了)
almond4098
太搞笑的發言在匿名爽一爽差不多得了 (LOL)
cat4748
salt3382: 春魚可能也沒想到自己會有這麼一天吧?畢竟大部分的人聽到要上法院就怕了。v和觀眾一堆法盲,隨便唬一下就說你違約,實際上證據不足或是在法院看來毫無邏輯。倒是因為這樣被公開一萬底薪也頗ㄏ,之前聽直播還以為春魚是幸福企業,給到勞基法規定金額
mussel6001
pomelo34: 我這邊是一位用推特看日劇演員的非宅圈朋友
跟一位音樂製作人的朋友
推特被洗到春魚公告跟 HG的春魚敗訴 然後跑來問我這啥小
他們上次版面上彈出台V資訊是籐乃熊跨國詐騙那次XD
ಠ_ಠ
禁止談戀愛最多就是違反合約內容,有沒有效不重要,違約的前提都是"索賠",就回到一樣的話題,是否造成實質上的"損失"
如果公司投入的錢還沒回本,你談戀愛造成違約,那就要賠
如果公司投入的錢已經回本,你談戀愛造成違約,那不用賠
除非有公司能"列舉",因為你談戀愛造成什麼地方"實際上""可列舉""已產生"虧損,才要賠
跟本就沒有東西可以因為戀愛造成實際上的可列舉已損失虧損
ಠ_ಠ
各位上法院重點只有一個,是否讓公司造成"實際損失"
違約不代表一定要賠
違約金不是你說了算
corn1265
一萬元承攬工作還有機會被公司告到疲於奔命 還很多人說告的好 可見得這個工作還是很多人要搶
longan7737
對 但 有人抽菸賠過十萬
ಠ_ಠ
不過
如果因為談戀愛一堆粉絲來退費退票,公司造成損失,那可能關司就有得打了喔XDDD
almond4098
LD得罪的人好像不少,說要打幾個來著(LOL)
ಠ_ಠ
longan7737: 有判決書嗎? 還是只是被恐嚇自己賠的? 沒上法院都不算
almond5990
almond4098: 如果春魚告其他人我會先罵營運,LD的話則是挺營運
ಠ_ಠ
補充一下
如果公司投入的錢還沒回本,你談戀愛造成違約,那就要賠
如果公司投入的錢已經回本,你談戀愛造成違約,那不用賠
除非有公司能"列舉",因為你談戀愛造成什麼地方"實際上""可列舉""已產生"虧損,才要賠

還是要以法官判決為準,所以才有官司存在的必要,說不定法官覺得你公司很機掰定這個違反人身自由,不用賠
ಠ_ಠ
在法院你的態度與語氣也是決定勝負的一環,做人不要太機八,尤其是那些自以為大公司的人
mussel6001
ಠ_ಠ: 說到禁愛令
偶像戀愛曝光可能發生的事情
乾爹破防退坑不再斗內 => 並非實際損失(粉絲本就有各種理由退坑)
乾爹破防跳樓 => 公司名聲損害(但情況可能比較複雜, 酌情)
乾爹破防把斗內刷退告詐欺 => 實際損失
粉絲破防退已購買的演唱會門票 => 實際損失
狂粉騷擾公司噴漆/砸場 => 實際損失
coral8115
7月還8月的時候有個被解約的,公告裡面除了主要的"洩露公司機密"違約以外,還有一條是與粉絲有交往
ಠ_ಠ
mussel6001: 對! 然後看法官! 我們說了不算,只有法官說了算,所以才要打官司
ಠ_ಠ
我司銘言 : 合約在開庭前,都是廢紙,有沒有用,判決出來才知道
salt3382
這公司感覺真的蠻過分的 到底是跟粉洗腦了甚麼 隔壁島直接有人喊叫被告去死
ಠ_ಠ
這公司目前我看來就是要面子想告而已,沒損失不知道要賠啥,浪費錢,律師只是想躺賺而已
milk5215
可否請教一下, 像HG這樣粉絲養起來就屁股拍拍走人, 實務上是否有方法可以預防? 還是說這就是V企業必須負擔的成本?
corn1265
賺來的錢不嫌多 反正底下藝人很賺 賺到錢再拿去打官司
salt3382
原來是拿藝人賺的錢去打官司 還不如給藝人多點資源 這老闆也是腦袋壞了
ಠ_ಠ
milk5215: 沒有,除非你公司投入的可列舉金額,是虧損的,然後看法官判,中之人幫你公司賺回本錢還有盈餘,你還要告人家,就很不合理了
ಠ_ಠ
這就是經紀公司的風險,合約綁不住人的,有好的企業資源才是留人手段
prawn5754
ಠ_ಠ: 當時好像她的皮2.0製作中,但因為藝人關係而解約造成新皮製作中斷,這樣不算損失嗎?
ಠ_ಠ
prawn5754: 算喔,有委託單都能列舉,如果他合約期間賺的錢還不夠公司成本的話,就是公司虧損喔
longan7737
ಠ_ಠ: 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原勞簡字第4號
sesame4599
這篇應該是上篇講判決的偷偷說被洗臉的Mars發吧?
怎麼一個不看台v的人會特地發文還上Tag,又自稱自己有個曾幫300人經紀公司處理法務的律師?
是誰請來幫人站聲的?
ಠ_ಠ
其實 : "合約期間" 藝人賺的錢非常多的話,公司只能用其他方式留人,因為契約是可以單方面解約的,你幫公司賺很多錢,公司沒虧,你想隨時走都行
longan7737
本院審酌被告未能切實履行合約之精神,妥為照顧自身、保護嗓音以善盡成為歌手之職責,實有不該,惟兩造系爭合約原約定7年之期間,在未滿3月之際即告終止,原告所受損害尚非甚鉅,又被告甫成年,涉世未深,認原告請求懲罰性違約金485,000元尚屬過高,應酌減為100,000元
corn1265
七年
coral8115
longan7737: 這誰的判決?
ಠ_ಠ
longan7737: 這個被告自己認錯被搜證!
longan7737
coral8115: https://images.plurk.com/hWrDE9ZFxQZTTFKcA93QS.png
libra4798
噗主認真分享知識,怎麼一堆造謠仔在上面亂,吃飽太閒唱雙簧?
longan7737
ಠ_ಠ: 對 他自己坦承抽菸
但可見合約上說不准抽菸 有辦法證明他抽菸是可以求償的
(不過跟禁愛令又有不同)
cat4748
salt3382: 就說台v圈一堆小朋友跟法盲,真正有專業知識背景的人來看很多v圈合約就像把自己賣了還幫對方數錢的那種
ಠ_ಠ
longan7737: 這案件很妙,不過還是要看法庭上律師說辭,是否有列舉公司投入資源人力成本等等,說服法官她這樣解約公司造成的損失,才造成他必須判賠10萬,再來就是她明知故犯還履勸不聽的態度是否讓法官不爽,就回到上面說的,開庭不要太機巴,公司如果裝可憐說他們花很多心力資源在藝人身上,但履勸不聽,藝人也承認錯誤,這個判決也是有可能
longan7737
ಠ_ಠ: 對 在法庭上法官的判斷 這就很妙
ಠ_ಠ
longan7737: 我剛上面講啦XD 開庭後做人不要太機巴,會影響判決
ಠ_ಠ
能演出受害者的姿態,贏面才大
longan7737
沒有反駁XD 只是想起這個提一嘴
跟禁愛令還是有差別
coral8115
簡單來講,就是春魚合約寫太爛,補正要怎麼補正沒寫+上合約寫會給補正期結果不給補正直接解約,讓法官認為關係不平等免賠。
coral8115
不然公告也不會有最後那段會把合約重新檢視LUL
ಠ_ಠ
禁愛令太影響人權了,被告禁愛的去法院哭一下應該沒事,JXX老闆以前網站很多色情內容也常去法院哭的,沒事
ಠ_ಠ
春魚下次上法庭去舉證為藝人付出多少,公司很努力但藝人提前終止合約,對你們公司造成什麼影響說不定有用
但你自己解約,也沒多次勸導溝通,沒救
ಠ_ಠ
法官大概就覺得你公司很大尾,單方面解約還要人賠錢,大欺小是吧?
hen9916
不太確定春魚操作前有沒有先問過律師,有的話可以換一家囉
coral8115
hen9916: 從一年前告上法院到現在公告說要上訴+檢視合約,律師都同一家的
ಠ_ಠ
目前看來是沒有XD 直接怒解,也沒先搜集有利證據,你至少要先放低姿態勸導,如果多次勸導藝人還是要解約,迫不得以才訴求法庭,說不定有用

而且你這個本來就不該告人家,人家是要正常終止合約,你直接解約,來叫法官幫你公司賺錢喔? 你當別人傻的
hen9916
接下來春魚打的點沒意外是在藝人是否有違約,只想證明但不求高額賠償,這招不知道行不行
salt3382
判決書上不就寫原告證據無法證實違約了 連一點金額都沒賠看來是真沒證據
這招看來一點都沒用 就發發公告上網路讓腦粉去攻擊人家 隔壁猴子不就跳出來叫人家去死了
ಠ_ಠ
不求高額賠償正常人不會上法院XD 基本上上法院都是討錢的,台北律師費也不便宜,除非你家真的有法務部門養了一堆律師上班,規模很大的公司才可能配置
cat4748
sesame4599: 別急著跳上跳下的,好難看。等等大家來幫春魚想一想怎麼維護自己的面子和之後要怎麼做比較好
almond4098
平時最愛血流成河,怎麼這時比原/被告還緊張,繼續鬥才有戲看阿(LOL)
almond4098
ಠ_ಠ: 早說春魚只是想爭口氣喔,沒意外和股東有關(LOL)
ಠ_ಠ
春魚現在賠禮道歉才是最好的做法
ಠ_ಠ
想省錢的,請律師寫狀書,大概5~9000,然後資料準備好,口條不錯,邏輯清析,自己開庭去也行,不要隨便上惹腦法官把你當87,會更慘
almond4098
建議台V營運一開始就有上法院的準備,才不會真要用時自己很尷尬(LOL)
almond4098
奸詐一點可挖坑給藝人跳,這樣一定能求償
ಠ_ಠ
almond4098: 對面PDD的小象娛樂就是,簽下,冷凍,主播受不了快餓死就自己直播,被告違約賠償200萬RMB起跳,現在官司一堆,但PDD簽賭現在跑路中
ಠ_ಠ
這招台灣不能玩,會吃大便
almond4098
ಠ_ಠ: 台V營運太過溫和,傳統藝能公司各種不平等和潛規則才是真實社會
almond4098
被粉絲罵一下就要調整福利待遇?這很不台灣價值
ಠ_ಠ
傳統藝能公司髒事一堆天天法院,AB合約私接工作比V產業更難防,因為真人網紅都是能接觸到的,還有洗下海的,V圈最多就是無痛轉生帶粉絲單飛
almond4098
ಠ_ಠ: 台V也只有上上法院而已啊,至少還沒聽過動用黑白資源搞人的,真的是小打小鬧
ಠ_ಠ
也是因為小打小鬧,又偏向低年齡層,二次元文化,導致很多人不重視契約精神,他今天是碰到春魚,沒啥經驗,碰到別家就不一定了
ಠ_ಠ
有經驗的會先溝通,引導你講出不利證詞,律師策略都備妥後,勝率高了,才告你開庭,直接怒解約真的是很愚蠢的動作
cafe5864
律師可能覺得舉證的證據重新蒐集提供就好,至於需要告知補正,可能不同法官會有不同見解,也許換個法官,除....外就會被認定是不需告知補正,所以才建議可以提出上訴吧,但我自己是覺得這案件用競業條款打違約賠償很難贏啦
pomelo34
ಠ_ಠ: 目前比春魚經驗多的只有一間
硬要挑本身大公司可能有審約經驗的頂多加2個
說穿了這種狀況以目前圈內來說最能有效防堵的
是一個剛變成子公司的資源共享企業吧
almond4098
ಠ_ಠ: 台V營運失敗個幾次也好啦,不然看到這種天真公司就很想笑,根本被騎到頭上
ಠ_ಠ
他這個競業條款民法就不成立了,不平等,不能從事同類工作期間你要給錢
almond4098
換作是我一定先預謀怎麼搞這些小仔子
ಠ_ಠ
讓藝人心甘情願續約才是最好的啦XD
almond4098
能正常合作的當然是走一般流程
pepper5722
所以平板也是因為ㄙㄩ才不被續約的嗎?
human2615
almond4098: 你指的走一般流程的意思是像春魚一樣先寫一個只能騙小孩的競業條款在合約上,之後再發公告說本來就不設競業給畢業生嗎
cat4748
不太理解為什麼春魚一開始想用競業去告?因為春魚裡面有好幾個v還會在自己的前世帳號發新cover曲,也有其他箱的v會雙開,這種算是同類工作,甚至是偏引流的作法,營運肯定是知情的
almond4098
: human2615: 春魚是合約寫了卻沒有好好利用,把對自己有利的部分搞到沒
almond4098
正常流程就像上面說的,放低姿態勸導蒐證,表面和和氣氣,私下已經要上法院告
corn1265
那這樣藝人也可以蒐證公司有承攬工作以外的多餘要求然後反告公司啊 比方說出來開台還要開會還有準備開台的時間都在合約外
human2615
almond4098: 那你的合約也得要拿到法院上能告得贏才行啊
講得好像合約都沒問題一樣
almond4098
自己工作先搞好,上法院輸了再檢討,春魚這邊連前置都一團亂了,要爭個勾八
cat4748
corn1265: 這個你不用擔心,合約通常都是企業擬的,自己的權益肯定不會受損。至於企業自己要履行的業務有沒有做,就是藝人要舉證的。例如有些企業是拖欠薪資、未完成履行委託等等,如果有v遇到的話可以蒐證維權。
ಠ_ಠ
corn1265: 那這個當初簽約就要寫上去,不然就當你同意這部份不算,常見的陷阱,公司不加就別簽,合作不了,簽了表示你不計算額外付出時間
ಠ_ಠ
合約不要亂簽各位
almond4098
合約本來就是雙方檢視完,有共識才簽阿,不要看個一知半解不問還出來哭,難看
cat4748
almond4098: 一時之間不知道你是在說春魚法盲還是...:-o但這產業太多未成年或剛成年的人,合約裡面有些藏著文字遊戲,不見得每個人都很清楚,甚至有些企業解釋合約時還會曲解合約內容。最能保障雙方的做法是簽約當下兩邊都各自找律師確認合約內容
almond4098
春魚上面說過了,自己看,然後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是常識
almond4098
整天拿年紀說事的比較適合活在溫室裡
coral7431
想問噗主問題~如果公司沒有辦法提供合約內所寫的資源(給cover等等的)
用的原因是藝人賺不夠錢還沒回本
然後嫌棄藝人要求太多想放養
連原本答應的會請經紀人協助一些事務都不給 這樣算公司違約嗎?
還是沒賺夠就是藝人有責任呢
sesame4599
coral7431: 你在說誰
pigeon6933
coral7431: 真的有疑慮建議拿合約找律師諮詢,都是要看合約到底是怎麼個寫法
ಠ_ಠ
coral7431: 合約內有寫就是有,他給你一個也是有,最好看清是多久一個,合約上就是要白紙黑字寫明白,沒有寫就沒有,不違反契約,你這情況最好是寫好多久出一個,或是營收多少出一個,沒寫的話都沒用,簽約前都要寫一清二楚
ಠ_ಠ
合約上應該都會有甲乙雙方應盡義務,不在合約內你事後反悔都可以不認
ಠ_ಠ
一般來說甲方不會寫這種對自己不利的承諾,乙方如果有意見就是要求改,甲方不改就是條件談不成,不簽約,很簡單
ಠ_ಠ
各位中之人要清楚明白簽下去就是同意契約內容,契約內容沒寫的你後面講都來不及了,簽約前,想清楚,條件不好,就別談
cat4748
coral7431: 也想從這個問題延伸問噗主,如果藝人已經知道自己有賺到回本甚至超過的金額,也有跟企業要求出cover或是新衣裝,但是企業用要出二期生或是三期生的名義,說目前資金不夠所以遲遲不給,最後合約到期都沒下文,這樣藝人能夠求償嗎?
ಠ_ಠ
cat4748: 甲方義務有沒有,完成乙方提出的所要需求? 沒有就沒,一般甲方也不會訂這種對自己超不利的條款
salt3382
cat4748: 你直接問律師比較快 你貼不出合約很難判斷
ಠ_ಠ
你只要看甲方義務有沒有承諾什麼就行,沒有的話都可以不認
viper5093
想斗膽詢問,看到樓主說,"合約期間"只要藝人有幫公司賺回成本費,沒有虧就可以隨時想走是真的嗎?
我親友現在一個合約也幾乎是霸王條款,罰款也是50萬
但他目前幫公司創造的營收已經回本了,那是不是他就可以直接請律師來說自己想走了?
cat4748
@ಠ_ಠ: 藝人kpi達成能夠有哪些資源,例如每半年賺100萬可以出一首cover,合約內有寫甲乙方要在合約期限內履行,但甲方想拖延到合約結束不給。藝人是否能在合約結束前後進行求償?
ಠ_ಠ
viper5093: 不要違約,單方面解除是可以,然後重點,不要輕舉妄動
找律師看合約,合約可能有環環相扣的關連條款
只有這樣不能給你答案,很危險
viper5093
@ಠ_ಠ: 我剛剛以為上面是樓主回的,回錯人,趕緊刪除w
那就是說不違約,但可以直接找律師發函去說我不做了
如果公司不接受或不爽自己會提告這樣嗎?
之前他有找律師看過,律師只說這是一篇超級霸王合約,一直在約束藝人
ಠ_ಠ
viper5093: 民法可以單方面解除契約,但對方會索賠損失,沒損失的話你也沒違約正常是索賠不了,如果是超級霸王合約,那可能就有公平性問題,律師怎麼建議?
去找一個經紀約官司經驗充足的問下,只說這是一篇超級霸王合約,然後勒XDDD 給個方案呀律師大人!
ಠ_ಠ
cat4748: 他有寫就必須給,沒給就是甲方違約,你可以解除合約,索賠就很難說了,他可能最多賠你cover,然後看一下應該有一條,違約責任,看上面寫甲方違約會怎麼樣
ಠ_ಠ
通常有個陷阱就是 "違約責任" 這一大項,只寫乙方會怎樣,沒有甲方會怎樣
ಠ_ಠ
違約責任通常要關連到,甲乙雙方義務這一大項,或是直接一條,甲乙雙方其一不能履行義務或合約內容,XXXX 之類的
ಠ_ಠ
補正就是要放在 ,違約責任這邊了,違約後的補正應該有個天數,你可以先正式發信告訴他們要補正,依合約內容給我出cover,不然就XXXX,看你訴求
pepper4537
島那邊一直有春魚營運信在洗地,甚至有時根本是用闆闆本人的口吻在講話,現在這種狀況,會氣到叫被告去死不意外
tako2962
pepper4537: 我覺得不要造謠比較好,那明顯是反串文
coral8115
pepper4537: 島長怎樣大家都知道,看最近ㄩㄍㄋㄋ地獄看不夠嗎,還是你也是島跑來亂的?
pomelo8899
從判決書看起來,當年在島上對吉娃娃下這篇最後通牒的可能是洪亞民?吉娃娃說先前不管事,突然插手進來處理的是陳善清?https://images.plurk.com/7raG29tGQScSIw3b3IyDLj.png
libra4798
pomelo8899: 一號是洪亞民,二號是陳善清,吉娃娃說不管事的就是在講二號不管這件事還跳進來說要提告
almond4098
隨便找K島貼文還指名道姓,建議春魚告樓上比較容易成功(LOL)
pepper4537
tako2962: 上面有好幾個人都說島有人叫被告去死,原來是反串文嗎?去年初島變成春魚地獄以後就沒興趣上島了,成天春魚東春魚西的,對不看春魚的人而言很無聊,至少我不看的時候還有人在洗地,現在還有沒有在洗地就不知道了(p-laugh)
salt3382
almond4098: 判決書都公開資訊了你是蠢嗎?
almond4098
原來判決書有提到K島,我還真不知道
frog9218
很多人都知道1號是啞鳴,2號是陳善清吧,陳善清這個名字之前被雜誌採訪時就已經看過了,倒是啞鳴的名字我是這次看到判決書才知道的
cat4748
almond4098: 這串看起來就你沒看判決書還一直護春魚,該從溫室走出來了
hen9916
假設是本人的話,和上面說的差不多,一開始就沒準備好打官司,難怪後面會輸
pepper4537
春魚營運信也入侵噗浪了嗎?
almond4098
cat4748: 接下來又是戴帽子營運信那套嗎,還以為會有點新招(LOL)
almond4098
一個說一個準 馬上就來囉
libra4798
almond4098: 你沒有要一起討論的話是真的不用丟一些無關的東西上來,春魚告不告人春魚有他信任的法務會協助他,你不用擔心。
almond4098
libra4798: 你不用回我就行阿,哎呀,這個人怎麼不一起罵春魚
pomelo8899
照當時吉娃娃公開的對話紀錄,感覺啞鳴跟吉娃娃是能互講幹話的朋友,加上K島那篇內文的感覺,我猜啞鳴並不想提告
ಠ_ಠ
這邊宣導合約陷阱預防小朋友亂簽合約,大家不要吵架
cat4748
almond4098: 大家在拿一些事例討論,就你一個在站隊,要站隊麻煩去法院前面拉白布條
almond4098
cat4748: 說啥呢,跟著罵春魚也是站隊阿,兩邊選邊站
ಠ_ಠ
pomelo8899: 這張圖在哪? k島沒看到XD
tako2962
ಠ_ಠ: 那是事件剛發生時的舊串圖
libra4798
ಠ_ಠ: 那張圖至少一年前的事情了
ಠ_ಠ
好謝謝=.=
zebra974
我是有點好奇,像極深空幫春魚賺的,大概再多做兩個2D+一個3D都可能有剩,如果現在不跟春魚更新合約直接走人,春魚是不是也沒辦法索賠了
ಠ_ಠ
抱歉我圈外人哈=.=
ಠ_ಠ
zebra974: 理論上是沒賠啦,所以索賠不了,所以我要是極深空,要簽新約,我至少要7/3,藝人7,你不願意我就不簽,網紅圈就是這樣玩的,有人直接單飛,這種咖位越大越狠XD
libra4798
ಠ_ಠ: 春魚當時發出解約公告時沒指名說第三方是誰,但同時間對已經合作數年的納歐解除合約但無公告,所以納歐就對外發了一個"香瓜"聲明,主要在訴說MC伺服器為何消失云云,並從中有透漏一些與啞鳴的對話。

所以大多數人推測納歐就是第三方,而當時香瓜又有提及確實有與繪師聯繫
後來納歐就跳到k島回應一些質疑,納歐有提到二號不知情事件真相就跳出來插手等等,然後就到那張圖的內容出現,納歐就沒再出現島上了 (但還是有在DC講話)
almond4098
網紅圈的藝人7是因為不需要負擔各種委託吧 ,例如圖奇就是
almond4098
假如台V有營運給到網紅7,那營運自然不需要負擔委託費啥的
ಠ_ಠ
就看藝人自己評估,拿7自己要多付出什麼,或是拿6可以省什麼工,就是談生意,雙方何意才簽
比如公司說我們要負責很多成本拿3會虧,所以我們最少要拿5
談的隴就簽,談不隴就再談,最多不簽
milk5215
也不是想幫春魚說話, 只不過以目前法規看來, 感覺很不利於台V企業生存, 市場不夠大, V企業如果投資太多, 成本可能難以回收, 投資太少作不出和個人勢的差異, 那旗下V就可能考慮不續約原地轉生...
ಠ_ಠ
你要單飛所有事自己做,全拿,也是可以,合約就是"雙方合意"訂下的契約,不合意就談到合
libra4798
milk5215: 創業有風險很正常,Vtuber的成本反而不算高的那一邊
almond4098
milk5215: 沒什麼好難過的唷,以前圖奇豈非也是一堆經紀公司
ಠ_ಠ
milk5215: 網紅公司都是喔,服裝宣傳,例如有簽約coser的,cos服,攝影修寫真也是成本
almond4098
起Q 電狼 ME JTEAM ,現在都撤的差不多啦
ಠ_ಠ
呀唱片公司可能就有陪訓,練舞,醫美等等成本
almond4098
所以營運要在合適的時機點尋找新收入,ME就蠻值得台V營運學習
zebra974
這邊有整理當時的始末,我記得在那篇K島貼文後,吉娃娃(納歐)就把自己的留言都刪了,加上蕾蒂頻道成立當天,有人第一時間爆她的中之,C圈跟她有恩怨的人知道了馬上跟進踩她,結果那段時間的K島討論串幾乎炸光光。
almond4098
這邊單指公司運營,預錄的騷操作可以不用學
alpaca4647
https://images.plurk.com/1rq5TITvXORwKHYPcu1eMU.png
看噗主對法院蠻清楚的,想問噗主對K島上這篇蕾蒂判決書的解析整理怎麼看?判決書很長又文謅謅的看到就眼花,我覺得這整理蠻簡短又蠻清楚的不知道正不正確
ಠ_ಠ
alpaca4647: alpaca4647: 就這意思吧,他把判決書用的更讓人好懂一點了
更簡化 : 春魚被法官討厭了,自己不遵守合約不給補正期就解約,還用無效的條款要索賠沒有原由的50萬,法官不是你賺錢機器,滾
ಠ_ಠ
這位也滿懂的呀,承攬 還 雇傭是支線沒錯,因為競業被勞基法打掉,所以他們去找勞工局說這不是雇傭你不能用勞基法否決我,但沒用,民法也打掉那條,慘死
almond4098
春魚一開始在終止合約後就冷處理最好,大概是股東想告又拿出來?後面不知道要打啥,就算敗訴還是可以冷處理,被LD貼臉一陣子就沒人在乎了
ಠ_ಠ
重點律師也不阻止,正常都不應該告
ಠ_ಠ
合解庭應該就制止了,除非春魚硬要告,想用官司費用耗死對方,這看來不只開一次庭,所以法官叫他把對方的律師費也付了,預防大欺小靠官司整死對方
hen9916
1.2審律師費不是各自負擔嗎
almond4098
hen9916:律師費大部分各自付,好像有少數情況是敗訴方負擔
ಠ_ಠ
我眼殘XD,我以為要對方全付,那春魚想用官司耗對方就有可能,台北行情很貴,後天直播可以問看看,正常人這樣很容易掛
salt3382
那真的是企業壓個人 真可憐
almond5990
敗訴方負擔費用有比例原則,不是花多少報多少,具體看法官怎麼判
cat4748
@ಠ_ಠ: 看到這次事件提到用春魚帳號委託,請問在職期間用公司帳號委託私人物品,但有提前獲得上級同意及目的,這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salt3382
cat4748: 法官不是告訴你了嗎 春魚敗訴???????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