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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0年左右,台灣DRAM業者以技術移轉及合作研發為主,每年支付外國企業技術權利金總額超過200億元,因為沒有自主核心技術,生產技術及新產品推出時程落後外國大廠約一到二年,只能靠擴廠的規模經濟來競爭,韓國則因大力研發,新產品開發速度快、產品線廣,所以溢價也高,台灣業者靠景氣賺錢,碰上2008年全球金融風暴時就出現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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