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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3年9月9日起,新增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辦「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

自113年9月9日起,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依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6款申請改名登記,以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申請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均須在國內設有戶籍,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 - 線上申辦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 https://images.plurk.com/6UgbSzwLRTQIY03tBOlGl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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