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kitty2102
覺得放網路帳號還好,父母資訊倒是不必要
gnu5349
我覺得蠻可怕的,而且甚至不是當事人受害者自己搜而是旁邊吃瓜觀眾查,然後在匿名平台散佈,受害者跟逾期失蹤的台主兩人都想避雷一下。
ham2369
他自己躲那麼久 蠻無言的
crane8968
這也算肉搜喔
mink2542
其實我很好奇只貼這種臉書網址 其餘沒說什麼 還是對方自己公開的真的會違法嗎
kitty2102
mink2542: 點進原原噗的法律百科,最後有這一段
「針對B的資料,例如社群帳號,可能是一般用社群網站搜尋、檢索就可獲得[5],A的公布行為就可能合法;但例如真實姓名、就讀學校、住居所等資訊,B沒有自行公開、也不是一般人都可以用google或社群網站可以找到的資訊,A公布真實姓名、就讀學校、住居所的行為就可能違法。」
不知道張貼的噗友是怎麼解讀的,但我解讀是「B張貼A的FB,FB有A自己公開的個資,這不等於B公開A的個資」
kitty2102
當然我還是不支持牽扯家人或把本名直接丟出來,只是這有沒有違法要另外說
cherry2354
這種隨便撈撈就能找到的資訊也能被稱為肉搜喔……
troll734
這種程度已經算肉搜了嗎
berry8538
不支持,但繪師有錯在先,難道那不算惡意騙錢嗎
mink8723
蛤繪師自己放連結也能叫肉搜喔,他直接指路給你看欸
dwarf1867
還真有效
台主立刻出來了
mink9898
風向對了什麼都對了喔,在偷偷說貼別人的公開噗浪都會被罵了,追債貼非當事人真名fb居然還可以被坦
troll734
無法理解為什麼只貼fb連結就違法?
內容是他自己公開的
產生可以複製的連結甚至是fb自己提供的功能
mink2542
感覺是道德上有瑕疵 但法律上難說
finch34
結果台主真的被炸出來
所以一開始那台主吞了別人的500到底在躲什麼,他早就是懦夫了
sake3902
到家人就有點超過了,而且當然找本人負責吧……
不過也是個人行為才讓家人受到波及
mink8723
mink9898: 最主要是貼家人而非本人不是嗎
關家人屁事
lamb9649
貼本人的也沒用啊台主死不回明顯就是在裝死,找上家人也是莫可奈何的
lord889
台主裝死找她家長負責很正常
whisky9512
找他家人看能不能聯絡到本人有道理但是直接貼在原台還是有點過分吧 看到那麼多人覺得應該 這是我道德觀有問題嗎
mink8723
whisky9512: 這裡是回蛋主尋人噗的桃子旅人問題,而不是指台內了
尋人噗裡的桃子找出家長私下給噗主
whisky9512
mink8723: 了解了
那補充一下我覺得私下給是還好
但原台兩個直接貼 還有人覺得就是該這樣 其實讓我有點嚇到了
mink8723
whisky9512: 這就是為什麼兩個說肉搜卻不同聲音
這噗說的桃子是給蛋主管道,父母私下給所以這噗沒有太多罵聲
台內的桃子跟豆子就直接貼家人帳號所以被罵比較多
uranus2071
找不到人當然下一步就是警察啊,找他家人幹嘛

找家長不見得比較好欸,對方是怪獸家長反過來欺負你呢?

這種雷包多得是
donkey9870
純論法律上,應該並不是只公開帳號就沒問題吧 從clibo 是連到繪帳fb跟ig 啊,所以是怎麼特定到他的家人,真的算在一般搜尋裡嗎?
我法盲也不知道告不告得成,但感覺不是完全不可能
mink8723
donkey9870: 他ig有放家人名字跟ig也有家人帳號
連搜都不用一看就能找到
lord889
攤開來給別人看再說肉搜也太好笑
tako3460
先不管道德或法律層面
單就肉搜這個詞來說...這樣算嗎
donkey9870
mink8723: ig 不是只有追蹤名單跟粉絲名單嗎?(我不熟ig)還是他本來有直接放在自介?
donkey9870
不過看gnu5349裡面有人好像懂法律有解釋其他問題,只是不知道個資法的部分如何⋯
shark8223
好奇也卡個,我是蛋主
salmon9011
我覺得貼連結沒有觸犯個資法
資訊是台主那方公開的,然後臉書本身的分享功能不是限在臉書內分享而是支援貼連結,等於臉書認可公開的貼文可以轉貼到臉書以外的地方,那貼連結就應該沒違法,而是要把連結內的資訊直接寫在留言裡才會
lark5892
總覺得肉搜這個詞現在被濫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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