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by@2147483647
這個想法一直在腦中轉,寫上來讓自己放下。

就是文學和音樂在藝術方面的用語其實很像的
例如 文學性和音樂性 都是指載體內容以外的東西。

下面是正文

文學幾乎是沒法寫成形式上的純文學的, 純文學只是一個傾向和回避, 而音樂也是類似, 無調音樂的創作技巧也就是回避一個市場所能認識的tonic pattern (當然也能粗暴地說成回避八度和四五度),而純文學則是在對抗文化(例如商業、市場)。

但很有趣的是, 我們從來都沒法稱一種純音樂為"純音樂"。因為純音樂已經被"沒有歌聲的音樂" 這個定義所佔據了。我們只能稱它們為"現代音樂"。

然後"現代文學"的定義就正常多了, 不過就是用來排外傳統文學而已。非純文學的會叫成通俗文學。而通俗音樂卻會更多地叫成流行音樂。
Abby@2147483647
又,通俗文學和流行音樂是有極強烈和讀者溝通和喜愛的慾望。純文學和現代音樂更想留下的,我想應是形式上不會被磨滅的足印。
Abby@2147483647
就醬
Abby@2147483647
作品甚至人,好像也就有這樣的循環:
它讓我愉悅,所以我喜歡他
我喜歡這種媒介
我欣賞某些優秀的媒介,所以我喜歡它
即使它令我不快樂,我也喜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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