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21
[閒聊][政治]
依照目前的資訊,個人分析意見……
1.無保請回不等於無罪。
2.律師的攻防重點放在「傳喚A案,用B案羈押」,而實際上也成功說服法官了。
3.承上,可以推論,檢察官的確有發現柯的不明來源金流,但是無法具體確切的連結到沈的身上,因此京華城的對價關係在目前羈押庭當中無法確實成立。
4.現在柯都推到都委會身上,當然都委會委員是否有被威逼利誘而做出決議是調查重點,不過市府(市長)透過專簽交辦都發局召開都委會才是始作俑者,不應該分段切割處理(但法庭攻防一定是切割,且市長會說自己什麼都不知道、完全沒有圖利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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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噗~
真是講到我的心坎裡
綺羅©再上網就剁手手
跟AB案無關吧 法官不是說無法證明犯罪可能重大嗎?
es21
如果如應曉薇一樣有沈的確切金流證明對價關係,就可以證明犯罪關係重大。
而如果檢方沒有金流證據應該不會貿然以違背職務收賄罪提請羈押,可以推論可能是由木可公司那邊(目前已知就有450萬)的不明金流,及4300萬的購屋資金來源等檢方掌握的內容要羈押,但無法跟京華城案做對價,因此法院判定無法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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