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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碳大戶2025年試申報碳費 2026年正式收費 | 淨零碳排 | 中央社 CNA
碳費3子法發布 計算公式、優惠費率內容公開 | 生活 | 中央社 CNA
分階段擴大碳費徵收對象 環境部將視減量成效評估 | 淨零碳排 | 中央社 CNA
碳交所田建中:國內碳權交易平台10/2上路 | 淨零碳排 | 中央社 CNA

環境部:【📣 正式邁入碳定價時代 碳費三子法公告 ​】

「為建構我國碳定價制度及穩定推動減碳工作,環境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於 113 年 8 月 29 日發布《碳費收費辦法》及《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並公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完成碳費制度三項配套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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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費對象
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 2.5 萬公噸 CO2e 以上之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

▍ 徵收費率
預計今年 10 月底前完成碳費審議,包括:一般費率及二種優惠費率;由環境部進行預告,目標於年底公告,114 年 1 月 1 日生效。

▍ 繳費時間
為讓碳費徵收對象有足夠時間評估 2030 年可達成減量目標,並且提出自主減量計畫,114 年試申報不繳費,115 年依據 114 年排放量及適用優惠費率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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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碳費制度三項子法相關詳細內容,詳見環境部新聞專區。

⇩ 連結
碳費三子法公告 正式邁入碳定價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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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碳費徵收三項子法 Q&A】#碳費正式上路 ​ #明年開徵

「環境部於 113 年 8 月 29 日公告碳費三項子法,我國正式邁入 碳定價時代。

為讓碳費徵收對象有足夠的時間評估及規劃至 2030 年可達成減量目標,並且提出自主減量計畫,我國碳費自明(114)年起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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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114)年:114 年排放量正式納入碳費徵收計算。
📍後(115)年:收費對象依據 114 年排放量及適用的費率進行繳費。


▍收費對象❓
公告應盤查登錄及查驗之排放源,且全廠(場)直接及使用電力間接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 2.5 萬公噸 CO2e 以上之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

▍如何適用優惠費率❓
事業需提出 自主減量計畫,達指定目標,且在政府部門每年監督落實情況下,才會有取得優惠費率之機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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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碳費8成給地方?彭啓明:若按比例北基都分不到 | 生活 | 中央社 CNA

「台中市長盧秀燕喊話中央,碳費8成給地方。環境部長彭啓明今天說,徵收碳費最高比例分別為高雄、雲林、台中,若依比例分配,基隆、台北都是零,也讓弱勢族群沒辦法獲關注。

彭啓明今天出席『環境教育繪本嘉年華會暨社區成果發表會』。他在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如果依照要用排碳量的計算來分配碳費,這次徵收的近500個工廠的排放量中,高雄比例最高約26%、雲林24%、台中13%;新北市、南投縣都不到1%;基隆、台北市、嘉義市、金門縣、澎湖縣都是零。

彭啓明強調,如果只看碳排來分配,有許多原住民在山上,還有沿海低窪的民眾,甚至東部花蓮常受到颱風侵襲,未來就會很辛苦,沒有人會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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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如果地方有好的調適計畫,現在提出來,未來收到碳費,一定可以優先獲得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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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環境部預告自願碳足跡管理辦法 漂綠最重罰百萬 | 淨零碳排 | 中央社 CNA

「環境部今天預告《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管理辦法》草案規定,未取得產品碳足跡核定,不得逕行使用或標示,如果『漂綠』或任意標示,依法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部發布新聞稿表示,為鼓勵事業核算產品碳足跡揭露碳足跡排放量,促進溫室氣體減量及落實淨零排放目標,預告《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管理辦法》草案及《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健全產品碳足跡揭露制度,廣徵各界意見,預告期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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