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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被這樁煩得不行的粉絲不吐不快回顧自己追星史到底有多少個出事的。
什麼沒禮貌冒犯人的言論都有。
「拜託你不要喜歡XX」,藝人犯罪又不是粉絲造成的,不是粉絲的錯,而且他是成年人,他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要犯罪,牢飯也要吃。
「還好我沒有喜歡他」、「還好我喜歡的原 po 都沒追」,有比較高尚?
開已故者玩笑的也是,原 po 會好好的,有報應的會是這些人。
現在法盲理盲也來參一腳,公司應該指派律師給犯罪的藝人?那是找他談違約金的。這些人犯罪都有爸媽會付錢請律師才這麼理所當然,還沒也不需要出社會不知道同事犯罪並不會像他們迫不及待昭告天下自身無知那樣分享自己是個罪犯的事實,會做的是轉發永遠都有人「求上車」的那種影片,求上車就這些人。
被抓了也只會在某天意識到少了某個同事,怎麼少的呢?
煩死了蠢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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