あん ✶ 海鷗民
【重要公告】

尋人標準:到貨通知 + 7 天內完全沒有回覆訊息、告知狀況、下單或填寫併單申請,例如 21 日通知,就是 29 日會發。

一旦被我發過 1 次尋人,無法提出特殊理由及證明,但在黑單期限內還是有出現完成交易者,將成為我方未來的拒絕往來戶。

之前已經接單下訂的預購商品,還是會處理完,但不再受理任何新的喊單,等全部交易都完成後,我會將您的帳號封鎖

出國、漏通知都不是理由,在發尋人前至少都 tag 過 3-4 次了,也有社群通知,並且我認為 7 天已經非常足夠完成回覆跟下單了。

以上,我對於待完成的事情很急性子,如果讓您備感壓力,請讓我們互不打擾,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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