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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高虹安誣告翁達瑞判刑10月 北院:明知論文確有大幅抄襲還告人 - Gossiping板 - Di...
不被台灣法官採信的辛辛那提大學校方聲明
高虹安
https://images.plurk.com/1qUWIQ2gWfqHpSZGkhBBCi.jpg
沒想到有天能看到台灣司法這麼扯的時候,明明學校早就釋出證明,說根本沒有抄襲,法官卻可以否定,自己認定是抄襲,你是高虹安的指導教授還是她的學校?
turkey3748
你知道高因為怕告不成所以偷偷在書面縮減範圍
只提告除名的部分 不敢告人家說她抄襲嗎www
https://images.plurk.com/5SpYcKS3AnxChViuXThn1U.png
pigeon1778
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
jay9709
重點是學術單位都說沒抄襲了,法官是有比學校懂噢,是看得懂理工科系的論文嗎?以後論文口試要不要配個法律人當顧問?
earth3655
抄襲仔的論文都被學校下架了,還在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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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th3655: 被哪個學校下架?學校都說沒有問題,你哪個平行世界的學校?
https://images.plurk.com/27X8BexFD6d02U2ANlkxty.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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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rkey3748: 作品的作者就她自己哪來的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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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rkey3748: https://images.plurk.com/3Rj9D30XubA6H3f5sCjKxg.jpg
earth3655
小草沒寫過論文不怪你,在學術界自我抄襲也是抄襲的一種,抄自己過去的論文也要照規矩引用,沒引用就是抄襲,懂?
cock6334
earth3655: 辛辛那提的學倫會審查,已經確認過高虹安的論文沒有自我抄襲疑慮(there is nothing specific to the Graduate School on self-plagiarism)
cock6334
校方確定了沒有自我抄襲疑慮之後,高虹安主動提供資料,以正式合規的管道向學校申請論文增添「參考文獻、謝辭」,經校方同意後,由校方進行增添,而非學生本人自行擅改

學生本來就不可能自己把論文圖書館的論文擅自改動內容,都是經過學校同意的,學校就是沒有判他抄襲
alien9799
特意拿改過的論文告陳以原論文寫得文章,就是故意混淆法庭想讓陳被定罪=誣告
ಠ_ಠ - 「剛看政論節目有講,原來是因為陳時奮拿的是原始抄襲論文,而你們還記得高虹安之前出國有去辛辛那...
alien9799
如果沒有修改論文很大機率沒事,就多此一舉
earth3655
ಠ_ಠ: 要不要去辛辛那提學校官網找看看,高虹安的論文還在不在
earth3655
還在的話歡迎貼連結來看看
cock6334
alien9799: 拿這種理由來證明高虹安有誣告的犯意完全不合理

高虹安還沒上傳新添加的資料之前,就已經收到學校信件告知他沒有自我抄襲了,無論他是基於什麼理由要去上傳添加資料,都不是為了「心虛認為自己有抄襲」

既然添不添加資料都一樣被學校認證沒有抄襲,又怎麼可能是為了讓其他人承認他沒抄襲而添加資料,其他人的承認有比學校的認證還要有效力嗎?
earth3655
cock6334: 錯
他被認定誣告不是因為改論文,而是縮減提告誹謗的範圍
原本他告陳說他抄襲是誹謗,後來偷偷把抄襲的部分拿掉,表示他覺得這部分告不贏
earth3655
這個動作被法官認定他心虛
cock6334
辛辛那提的研究誠信辦公室副研究長8/22寄信給高虹安,說他的論文沒有自我抄襲的疑慮

9/20翁達瑞爆料說高虹安偷添加論文的引用資料第64筆,說高虹安是心虛自認沒寫引用來源,現在才偷偷加上去

(原來論文上傳給學校好幾年之後,學生還可以自己偷偷改內容?不用經過學校正式流程?)

高虹安8/22被學校函文正式認證沒有抄襲,為什麼過一個月之後9/20他要因為其他人的批評而開始心虛誤以為自己有抄襲?
earth3655
cock6334: 所以他的論文還在嗎?學校的連結貼來看看
cock6334
況且現在誹謗罪也不容易成立

一堆公眾人物都會被說是「可受公評」、「對方的批評有所本」而不成立誹謗罪

高虹安之所以會縮減提告的範圍,很明顯就是因為「被李傑教授除名」、「自我抄襲」,這兩者很明顯前者才比較像唬爛,後者可能會被判定是有所本(因為太多人都在懷疑了,屬於廣為傳播的話題)

就算不是基於上述理由,高虹安為何要縮減提告範圍,他心裡的理由跟想法是法官可以通靈的嗎?直接通靈到他是心虛喔?

況且,都已經縮減了提告範圍,只告翁達瑞「高虹安被李傑教授除名」的言論是誹謗,為什麼這個提告會是誣告?

所以法官的意思是說,由於高虹安真的有被李傑教授除名,翁達瑞並沒有誹謗而是陳述事實,所以高虹安告誹謗是誣告?
earth3655
自己去看法院的新聞稿比較快啦
高虹安「自我抄襲」是他自己在法庭上承認的,只不過他主張自我抄襲不算抄襲

他拿出來當作「沒有抄襲」的那封信,人家後來說只是內部討論,根本不是學校正式的聲明文件,可以說根本沒任何證明效力
earth3655
『被告雖辯稱其為本案期刊論文之第一作者,係屬「自我抄襲」,而不符合抄襲之概念等語』

『Jane Strasser博士另於111年8月24日對被告之電子郵件中表示,上開信件內容是供內部討論,足見只是其個人意見。且上開意見是否有考量本案期刊論文係數人合著,並非單純自我抄襲』
cock6334
當時資策會還沒有正式回應高虹安有沒有侵權,換成是我也會覺得翁達瑞大多數言論不可能成立誹謗,大概會被判為言論有所根據而無罪

但翁達瑞講說「高虹安被教授除名」,這種侮辱學術名譽的言論有什麼不能告的?為什麼告了這項就是誣告?
cock6334
你自己都說了高虹安告翁達瑞的時候,縮減了提告範圍;縮減的範圍基本上就是:
只告了「被教授除名」言論是誹謗,沒有告「論文抄襲」言論是誹謗

沒有告的部份也能變成誣告?
蛤?
earth3655
cock6334: 因為他是提告之後才又縮減範圍,表示他自己知道抄襲的部分告不贏,而且又拿修改過後的論文當證據(人家說你原始論文抄襲,結果你拿改過的當證據,上法院也能ab稿?)
earth3655
cock6334: 他是告了之後才縮減喔
earth3655
『更在提告後偵查期間,默默以書狀縮減告訴範圍,對於翁達瑞質疑論文抄襲部分不提告,僅剩對於翁達瑞指遭辛辛那提指導教授除名一事提告,更顯有誣告之情』
cock6334
縮減提告範圍的理由有很多啊,例如我上述講的,發言有所根據、有所本,參選市長可受公評......等等
earth3655
你是不是以為先提告再撤回就可以當作沒這回事?
cock6334
他都已經被檢舉了一整年,審查後100%確定沒被學校撤除學位,哪來的心虛才縮減提告範圍
earth3655
他自己在法庭都說有「自我抄襲」了,表示他知道抄襲是真的,然後還針對這部分提告,那就是誣告啊孩子
earth3655
學校官網找到他論文了嗎?
cock6334
他知道自己有「自我抄襲」?
然後他也多次公開聲明自己學位是正當得來的?
那他到底是心虛還是不心虛啊?
還是你來幫學校判定他學位不正當?
earth3655
學校都下架他的論文了,別再凹了好嗎
earth3655
辛辛那提圖書館網站、州立圖書館網站都已經下架高虹安論文了,還在學位正當?
earth3655
我就問,沒抄襲那論文咧?
連結貼來看看好嗎
earth3655
論文咧?
mussel4080
隨便一個教授的私人郵件就能代表整間學校喔🙄
cock6334
earth3655: 你說我在前面留言提到的那封信「只是內部討論,不是正式聲明」,確實,研究誠信辦公室副研究長只是寄私信給高虹安,不算公開聲明文件

但是你要不要看一下噗首那張圖,辛辛那提大學-工程與應用科學院,院長辦公室發表的公開聲明,發文者是院長本人,而且不是發給特定對象的私信

公開聲明提到「確認提交的論文不存在任何研究、學術或版權方面的剽竊行為」
cock6334
另外關於你講的論文被下架,我去圖書館搜尋任何條件都是要有University of Cincinnati的帳號登入之後才能搜尋,請問你是去哪個辛辛那提圖書館網站搜尋過論文發現下架的? 原來您有帳號可以登入圖書館?
earth3655
所以論文咧?
earth3655
cock6334: 你用的招數跟高虹安一樣耶
高虹安拿修改過的論文去告陳誹謗她原始論文;你拿舊的的聲明來證明高沒有抄襲

注意一下時間吧,工學院長這個聲明的時間是2022/10/20,但是資策會到2022/10/25才去告發高虹安,所以在那之前辛辛那提大學根本不知道高虹安是抄襲資策會的論文(高只是作者之一),這樣懂?
這個聲明高虹安甚至沒有在法庭上拿出來當證據喔,他自己都知道沒用
earth3655
不用廢話那麼多,論文拿出來就證明一切,拿不出來就是抄襲
earth3655
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有很大篇幅的文字、圖表跟資策會論文一摸一樣
上面那個是「事實」
高的原始論文沒有引用資策會論文,也是「事實」

法院是根據這樣的事實來認定,而不是哪個學校跟誰說了什麼

高虹安有太多地方說謊被抓到,所以輸掉實在太合理了
她一方面在法庭上說自己的著作「不需要」引用,結果被抓包偷偷回去改論文的引用,把被指控的那幾篇加進去(說謊一)

一方面說研討會論文沒有出版,沒有頁數無法引用,結果又被抓包論文裡引用了好幾篇未出版的研討會論文(雙謊二)
earth3655
說謊+用 ab論文試圖糊弄法官,不就表示他心裡有鬼,心裡有鬼還去告誹謗,就是誣告
cock6334
earth3655: 你要不要搞清楚前因後果,是有人先去寄信給辛辛那提大學,檢舉高虹安抄襲資策會研究報告

所以後面才會有工學院發表聲明,說他沒有抄襲,否則他們閒著沒事幹嘛要突然發一篇文說他「沒有剽竊」?

還說什麼大學不知道有資策會這篇報告咧,你當人家是你喔,事實上就是認定他有取得正當學位

還有你可不可以登入辛辛那提圖書館給我看看搜尋頁面的截圖證明一下搜不到論文?
cock6334
earth3655: 管你什麼abcd稿,改之前的時間點就已經承認他的學位了,改之後也一樣承認他的學位,無論哪篇版本都承認他的論文是正式合乎規定取得博士學位的論文

況且全世界都知道論文上傳之後學生不能擅自偷改內容,學校願意讓他修改,就是學校承認的行為,你怎麼會覺得是心虛自認抄襲才去偷偷改的?

說人家偷改論文(學生可以自己偷偷修改一篇已經上傳的論文不用學校同意?)

理由是心虛(學校公開承認他的學位,他有什麼必要因為翁達瑞的言論而心虛?)
earth3655
喔,所以論文咧?還沒找到嗎
cock6334
況且研究誠信辦公室的信件已經說明了,之所以會同意他添加引用資料的理由,是因為他一年來持續被人檢舉自我抄襲,學校已經澄清之後,卻還是持續被檢舉,讓校方感到詫異且無解,才會同意他添加

還有,講說這是「私信、內部文件,沒有正式效力」就很無知了,私信講話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私下結成對價關係的契約也是要履行的,又不是發私信就可以事後撇清說自己沒講過這話
earth3655
好啦,所以論文在哪?
cock6334
至於資策會告他著作權法,有告成嗎?

人家是第一作者,引用的是他自己寫的那部分內容,是侵犯自己的著作權嗎?
earth3655
沒告成是因為超過法律時效喔
cock6334
資策會無法證明他侵犯著作權,也沒告成

學校沒有說他違反學術倫理,也沒有說他自我抄襲

全世界有正式效力的組織都沒有說他有問題,只有翁達瑞個人言論單方面說他有問題而已,他沒有理由要因為翁達瑞講幾句話就心虛

他不管是提出哪篇論文,甚至就算不提出任何論文,光是出示他的博士學位,就可以證明他沒有自我抄襲、也沒有心虛
cock6334
你好像很想強調「出示修改後的論文=說謊」

那他是說了什麼謊?可以詳述一下嗎?
earth3655
雖然我不太喜歡伸手牌,不過這次算是幫小草科普

謊言一:
高虹安辯稱學長姐跟她說「自我抄襲」不必引用
結果:法官當庭找出他引用自己其他論文(不是說自己的論文不必引用嗎?為什麼有的有引用、有的沒有)

謊言二:
高虹安辯稱研討會論文未出版,沒有頁數無法引用
結果:法官當庭指出她引用其他未出版的研討會論文(不是說無法引用嗎? 那你引用的這些是什麼?)
earth3655
高虹安選擇性引用,對於有抄襲疑慮的論文就故意隱藏起來不引用,導致他的言論前後矛盾、無法自圓其說
earth3655
在法庭上還說謊、找藉口,然後當場被拆穿,可憐喔
earth3655
張口就說謊,活該被關
批踢踢實業坊 - HatePolitics
cock6334
我這樣講好了,翁達瑞所謂的AB稿,只差在補了一行引用資料(第64點引用),所以如果A稿是抄襲且侵犯資策會著作權,那B稿必定也是,不會有哪一份是侵犯著作權而另一份不是侵權的情形,這跟學術倫理無關,如果他真的犯法,不會只因為多一行引用就不犯法

反過來說,學校認定他AB兩份都合乎學術規定且學位正當,而資策會在知情且用軟體比對之後,超過一年都沒去告,過了時效才告,我不知道這有什麼好說嘴的,是不敢告嗎?
說人家侵犯著作權的話,請把有罪判決拿出來再說
cock6334
高虹安曾經發表聲明過,他根據著作權法,有權使用自己身為第一作者的研究報告,寫論文的時候還跟資策會發信問過,得到的答案是可以直接使用,2022年時的資策會發言人甚至還公開上新聞說,學術使用沒有授權問題

而根據噗首貼出的的工學院院長辦公室聲明,辛辛那提大學根本沒有自我抄襲這種規定(別懷疑,蔡英文讀倫敦政經學院的那個年代也是沒有這項規定的,這是到了很後期才有的,而且也不是每個學校都有)

高虹安在引用資料裡面提到自己的其他篇論文,而沒有提到資策會研究報告這篇,這可以有很多理由,例如他引用的是研究方法,而非論文的研究結論或資料收集內容,他拿自己一貫使用的同一種研究方法來寫論文,如果學校沒有硬性規定的話,是我也不會加入引用資料裡面,學校都允許了關你們其他人屁事
goose547
一堆人拿AB稿說嘴,請問原版論文跟修改版有哪一版被判定為抄襲?如果都沒有的話何來變造證據之說?反而法官心證創造抄襲證據比較可議
pigeon1778
法官的判法一看就知道沒寫過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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