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o
@aureola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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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 Aug 9, 2024 4:27 AM
Fri, Aug 9, 2024 5: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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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遇到詐騙了!為了買精品包被騙了20萬😭|報警、開庭訴訟流程與結果
台灣詐騙刑罰真的很低,而且抓到嫌犯大多都是跑腿車手,以現行法律來說也不可能判多重
只是個人偏頗立場,但這些車手既然沒悔意也沒錢還
,被害人把打官司的錢拿去請黑道私刑正義,可能得到的精神安慰還比較多
Halo
@aureola0727
說
Fri, Aug 9, 2024 4:32 AM
Fri, Aug 9, 2024 4:33 AM
詐騙之島-司法篇》「法官就是判很輕!」詐騙如何成為低風險、高報酬的無本生意?-新新聞
我有時候看相關案例都在懷疑自己是不是個憤世嫉俗的人
大量詐欺犯被輕判,首要原因出在台灣「法官量刑慣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姜長智說,
「歐美法官都是從最高刑度往下減,而台灣卻是從最低本刑往上量」
,很多詐欺犯都知道在檢察官這裡努力狡辯,再到法院認罪交換刑度就好。因為只要在再到法官面前「認罪」,或主張自己僅是「幫助犯」,通常會獲得減刑,結果每個詐欺犯刑度都很低。
林孟皇指出,目前台灣法官普遍的量刑方式,確實都是從「最低刑度」開始量
,例如加重詐欺罪1年以上、7年以下,就從1年2個月、1年4個月等開始往上量,除非有特殊案例或惡行特別重大,才會往上大幅加重
如果要向歐美人權國家看齊這點怎麼也不順便學一下
Halo
@aureola0727
說
Fri, Aug 9, 2024 4:35 AM
Fri, Aug 9, 2024 4:36 AM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解釋第一線法院審判實務說,近年法官審理詐欺案,大多處理「車手」、「取簿手」、「交出帳戶的幫助犯」等,自己甚至在法院審判多年,都還沒審過首謀。
但這些人只是詐騙集團分工中,惡性相對較輕的人;再者這些被抓到的詐欺犯多為年輕人、失業族,因疫情期間經濟不好而鋌而走險,「法官多半重判不下去,並非詐欺罪刑度太低」。
一般人的想法=重罰才會阻止這些人或是更多效仿者跑去犯罪當車手
法官的想法=這些人很窮很可憐才鋌而走險無法重判
講句難聽點,被騙的不是法官的錢法官當然不心疼
難怪法官常常被說是恐龍法官,活在象牙塔太久太低估人性
Halo
@aureola0727
說
Fri, Aug 9, 2024 4:45 AM
Fri, Aug 9, 2024 4:47 AM
影片提到被告的媽媽的態度也是絕了,在被害人面前說「他兒子沒錯,他兒子也是被人騙,是原PO貪小便宜,應該要自己吃虧不要告他兒子」
沒錯,這也是很多車手犯罪後的態度,他們根本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有錯,才會跑去當車手,所以我根本不覺得這些人有什麼資格稱作是受害者,真正的受害者只有被騙錢的人
Halo
@aureola0727
說
Fri, Aug 9, 2024 4:54 AM
Fri, Aug 9, 2024 4:55 AM
從新聞案例判斷車手提領一次的報酬約2000~5000元新台幣,以台灣現在缺工的情況來看,
好手好腳去餐飲業打工難道不能賺到這些錢嗎?這點也是我根本無法同情車手的原因,我的同情心是用在路邊擺攤賣小東西的身心障礙者上的謝謝
成功逃脫的邪教刑警心君
@silmarwen0716
Fri, Aug 9, 2024 5:17 AM
不過監獄也爆炸了就是,如果能把贓款吐出來還給被害人然後再加個罰金是最實際的,但實務上就是很難攔截金流。
然後最近杜紫宸被仙人跳,遭到一陣群嘲。雖然這個願望很沒良心,但我希望哪個立委或法界高層被詐騙試試(。
Halo
@aureola0727
說
Fri, Aug 9, 2024 5:27 AM
Fri, Aug 9, 2024 5:30 AM
成功逃脫的邪教刑警心君
:
如果不考慮人道問題台灣的監獄還可以容納蠻多人的
(請參考柬埔寨)
但我一方面也同意拿回來錢比較重要,不過從現實來看會當車手的人怎麼可能拿得出錢來賠償被害者,我看還是修法全部送去鞭刑好了
講不聽就公布!台北市酒駕累犯35人名單曝 他累計6次罰42萬│TVBS新聞網
不滿第4次酒駕要坐牢!大老闆怨還有員工要養 法官:根本罰不怕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你這個提案蠻不錯的,就跟酒駕雖然一直有在修法但針對累犯還是不痛不癢刑罰也很低(新聞累犯判四個月),我常常在想是不是要酒駕撞死某高官本人或是法官本人才會認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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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個人偏頗立場,但這些車手既然沒悔意也沒錢還
,被害人把打官司的錢拿去請黑道私刑正義,可能得到的精神安慰還比較多大量詐欺犯被輕判,首要原因出在台灣「法官量刑慣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姜長智說,「歐美法官都是從最高刑度往下減,而台灣卻是從最低本刑往上量」,很多詐欺犯都知道在檢察官這裡努力狡辯,再到法院認罪交換刑度就好。因為只要在再到法官面前「認罪」,或主張自己僅是「幫助犯」,通常會獲得減刑,結果每個詐欺犯刑度都很低。
林孟皇指出,目前台灣法官普遍的量刑方式,確實都是從「最低刑度」開始量,例如加重詐欺罪1年以上、7年以下,就從1年2個月、1年4個月等開始往上量,除非有特殊案例或惡行特別重大,才會往上大幅加重
如果要向歐美人權國家看齊這點怎麼也不順便學一下
一般人的想法=重罰才會阻止這些人或是更多效仿者跑去犯罪當車手
法官的想法=這些人很窮很可憐才鋌而走險無法重判
講句難聽點,被騙的不是法官的錢法官當然不心疼
難怪法官常常被說是恐龍法官,活在象牙塔太久太低估人性
沒錯,這也是很多車手犯罪後的態度,他們根本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有錯,才會跑去當車手,所以我根本不覺得這些人有什麼資格稱作是受害者,真正的受害者只有被騙錢的人
然後最近杜紫宸被仙人跳,遭到一陣群嘲。雖然這個願望很沒良心,但我希望哪個立委或法界高層被詐騙試試(。
如果不考慮人道問題台灣的監獄還可以容納蠻多人的(請參考柬埔寨)但我一方面也同意拿回來錢比較重要,不過從現實來看會當車手的人怎麼可能拿得出錢來賠償被害者,我看還是修法全部送去鞭刑好了